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鄧先鋒、傅余磊同志任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肖丙生同志任市公安局技術偵察支隊支隊長;
胡繼軍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
羅劍軍同志任新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副縣級),免去其新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財政金融局局長職務;
王莉莉同志任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簡學勇同志任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袁繼平同志任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肖建山同志任市緊急救援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雷莉同志任市財政事業發展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鐘海艷同志任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黃紹賦同志任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區管委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胡軍華同志的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鄒建強同志的市公安局技術偵察支隊支隊長職務;
免去韓志同志的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職務;
免去袁軍同志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職務;
免去何拾芽同志的市政務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免去高博同志的市緊急救援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汪建云同志的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局長職務。
因機構改革,萬鑫、彭海濱同志的原任職務自然免除。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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