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你局報來《關于提請市人民政府同意新余仲裁委員會換屆工作的請示》(余司法文〔2023〕1號)已收悉,經市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按此方案依照相關法定程序對新余仲裁委員會進行換屆。
特此批復。
附件:新余仲裁委員會換屆工作方案
2023年2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新余仲裁委員會換屆工作方案
第六屆新余仲裁委員會于2017年4月9日宣布換屆,新余市人民政府為此發布了公告。目前,第六屆新余仲裁委員會任期已滿,由于正值仲裁體制機制改革,換屆工作暫緩進行。2022年12月12日,省政府同意《新余仲裁委員會改革工作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新余仲裁委員會改革工作方案》的有關規定,制定如下換屆工作方案:
一、第七屆新余仲裁委員會成立公告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前。
二、第七屆新余仲裁委員會組成人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主 任:劉新政 市政協原副主席
副主任:黃國慶 市政協原二級巡視員
歐陽浩 市法院原副院長、調研員
委 員:姚 建 江西姚健律師事務所律師
鄒細保 水北商會會長
胡春華 渝水區法院原一級員額法官
羅建國 市保險行業協會會長、高級經濟師
歐陽淑芬 市物流協會常務副會長、省化工商會理事
劉瑞華 市建筑行業協會會長、土木工程建筑高級工程師
李忻農 新余博迅汽車有限公司董事長、高級經濟師
其中,組成人員中專職人員為劉新政、黃國慶、歐陽浩、胡春華,其他人員為兼職。在向江西省司法廳備案后,將以新余市人民政府名義對外公布。
三、第七屆新余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屆時依法聘任。
四、根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做好仲裁委員會換屆工作的通知》(國法〔1998〕27號)有關規定,由市審計局對第六屆新余仲裁委員會的財務、財產情況進行審計并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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