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軍供站2024年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單位2024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單位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1.認真執行《軍用飲食供應站供水站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規定,堅持為部隊服役,為國防建設服務。
2.保障平時和戰時過往部隊、入伍新兵、退伍老兵及支前民兵、民工運輸途中的膳食、開水及軍用馬匹的草料、飲水供應,有住宿條件的軍供站應保障過往部隊中轉休息。
3.研究改進供應方式、方法、不斷改善供應條件,提高軍供質量和應急保障能力。
4.加強軍供隊伍建設,不斷提高職工的政治、業務素質。
5.在保證完成軍供任務的情況下,利用軍供設施、設備為社會服務,增強軍供站的生機和活力。
6.完成當地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7.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4年本單位內設處室0 個,編制人數小計6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6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6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6人,行政在職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6人,部分補助事業在職人數0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2人,遺屬人數0人。
第二部分 單位2024年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單位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4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收入預算總額為174.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4.9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74.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4.96萬元;教育收費資金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支出預算總額為174.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4.96萬元; 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基本支出10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00.5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57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67.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7.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7.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萬元,債務利息及費用支出0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0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對企業補助0萬元,其他支出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 萬元;國防支出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 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9.7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農林水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 0 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 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 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 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 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 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 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03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11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其他支出0 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100.5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3.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7.5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5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0.32萬元;債務利息及費用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對企業補助(基本建設)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對企業補助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 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減少)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4年本單位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174.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7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國防支出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 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 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169.7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0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0萬元,農林水支出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0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 0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03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萬元,其他支出 0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基本支出107.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4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00.5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57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67.6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67.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7.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萬元,債務利息及費用支出 0 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0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對企業補助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24年本單位政府性基金預算為0萬元,支出預算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2024年本單位國有資本經營收入預算為0萬元,支出預算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24年單位機關運行費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0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上年)7月31日(各級財政編制部門預算基礎信息上報截止時間), 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0輛。
2023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無
(九)軍供項目情況說明
1)項目概述:通過下撥中央財政優撫事業單位補助金,不斷提升市軍供站應急保障能力,適應新時代軍供保障任務需要。
2)立項依據:根據余財社【2023】18號文件立項。
3)實施主體:新余市軍供站
4)實施方案:對軍供站院內環境設施進行更新改造和采購軍供廚房設備。
5)實施周期:一年
6)年度預算安排:67.6萬。
二、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本單位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0.65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費0.2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45萬元,比上年增加0.45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車輛的保險費及加油費。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3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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