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
2025年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新余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新余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2025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新余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新余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根據余編字〔2021〕21號《中共新余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有關事項的批復》文件要求,市軍隊離退休干部第二休養所并入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為正科級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落實軍隊離退休干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政治、生活待遇,組織軍隊離退休干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參加政治理論學習和地方組織的各項政治性活動,做好服務和后勤保障等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2025年新余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內設機構1個,包括:新余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
編制人數小計17人,其中:行政編制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人數17人,部分補助事業編制人數0人。實有人數小計28人,其中:在職人數小計15人,行政在職人數0人,全部補助事業在職人數15人,部分補助事業在職人數0人。離休人數小計0人,退休人數小計13人,遺屬人數0人。
第二部分 新余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2025年單位預算表
(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新余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5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5年新余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收入預算總額為3582.5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273.3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528.0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218.81萬元;教育收費資金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54.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54.5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5年新余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支出預算總額為3582.5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273.31萬元; 其中: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基本支出298.0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7.3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28.8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7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3.49萬元,資本性支出0.94萬元;。項目支出3284.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290.6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284.5萬元,債務利息及費用支出0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0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對企業補助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國防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70.0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農林水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4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228.8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66.4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7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5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337.9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3334.2萬元;債務利息及費用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資本性支出0.94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94萬元;對企業補助(基本建設)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對企業補助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對社會保險基金補助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0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5年新余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額3528.0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218.81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國防支出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15.5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0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0萬元,農林水支出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0萬元,金融支出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48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
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 基本支出298.02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減少17.3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28.8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7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53.49萬元,資本性支出0.94萬元。項目支出323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增加2236.1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230萬元,債務利息及費用支出0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0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對企業補助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單位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本單位非行政參公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部門所屬各單位政府采購總額0.94萬元,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94萬元, 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 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4年(上年)9月30日(各級財政編制部門預算基礎信息上報截止時間), 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實有數0輛。
2025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具體為:無。
(九)項目情況說明
本單位本年度安排的項目涉密,不予公開。
二、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新余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為"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安排2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接待費2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教育收費資金收入:反映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八)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填列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統計財政撥款結余彌補2025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九)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24年(上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一)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二)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三)事業單位離退休: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四)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五)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軍隊移交政府的離退休人員安置:反映移交政府的軍隊離退休人員安置支出。
(四)軍隊移交政府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反映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管理的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列入事業編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以及管理機構用房建設經費等支出。
(五)死亡撫恤:反映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撫恤費以及烈士褒揚金。
(六)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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