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
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摘要稿)
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市人大常委會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2022年10月31日,市審計廖南生總審計師代審計局局長溫林在新余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9次會議上作了《關于2021年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如下:
2022年8月30日,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8次會議聽取并審議《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為切實做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視,要求相關單位認真落實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履行審計整改主體責任,扎實推進審計整改工作。
審計工作報告共反映8個方面73個問題,已經整改63個,正在整改10個,整改率 86.3%。問題金額526162.93萬元,整改資金469215.07萬元,上繳財政資金683.16萬元,出臺或完善制度10條,移送有關部門處理24件,處理47人。具體整改情況如下:
一、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預算管理不規范。涉及市財政局專項資金未及時下達、部分項目預算執行進度較慢、部分項目資金使用不規范、市露林投資有限公司、新鑫工貿有限責任公司2家市屬國有企業未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報表等4個問題,采取了及時下達專項資金、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款項、嚴禁無預算超預算列支、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報表的措施,已經整改。
(二)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庫。市財政局已將其他收入繳庫,已經整改。
(三)財政專戶管理不規范。涉及改變專戶用途、未嚴格執行財政專戶撤并要求、部分專戶資金長期未使用等3個問題,采取了專戶銷戶的措施,已經整改。
(四)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使用不規范。一是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券使用進度較慢的問題,已經整改;二是部分以前年度債券資金未使用的問題,正在整改。
(五)部分往來款項未及時清理。已進行了全面清理,已經整改。
(六)財政績效管理不規范。市財政局印發《關于開展部門重點績效評價及2021年度部門項目自評復核的通知》,開展績效自評結果復核工作,已經整改。
二、民生和其他專項資金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市本級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的整改。
1.資產管理方面。市人社局辦公大樓已竣工交付使用未轉固定資產正在整改;數據錄入不完整、劃轉資產未進行賬務調整、部分資產重復反映、應核銷未核銷4個問題,采取了國有資產清查、賬務調整、按程序核銷的措施,已經整改。
2.資產經營方面。經營性店面監管不到位、租賃收入未繳入財政非稅收入賬戶、房產租賃到期未辦理續租手續、違規簽訂房屋租賃協議4個問題,采取了店面移交市國資公司監管、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性收入不再上繳財政、退租、下達律師函告知租賃合同無效的措施,已經整改。
3.資產處置方面。棚改拆遷補償資金未入財政非稅收入賬戶,部分單位資產處置不及時、賬實不符2個問題,采取了上繳財政專戶、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資產清查的措施,已經整改。
(二)2018年至2020年市本級教育附加費及職業教育發展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查出問題的整改。
1.資金分配方面。市教育局會同市財政局取消了無關單位教育附加費的安排,已經整改。
2.資金使用方面。市財政局與市教育局每兩年聯合開展一次教育專項資金監督檢查,及時整改和處理發現的問題,抓好檢查結果的運用,已經整改。
三、固定資產投資和政府采購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政府采購預算與實施計劃管理存在的問題
包括部分主管部門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12個主管部門未編報政府采購實施計劃、落實國家政府采購優惠政策方面存在偏差3個問題,采取了政府采購系統與預算一體化系統對接功能、及時報備、加強管理的措施,已經整改。
(二)政府采購方式存在的問題
包括采購代理機構選擇程序不規范、工程發包不規范、未按規定抽取政府采購評審專家3個問題,其中:工程發包不規范正在整改,其他2個問題采取了加強代理機構監管、對相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和批評教育的措施,已經整改。
(三)政府采購程序方面存在的問題
包括應交未交履約保證金、部分政府采購項目違規設置門檻 部分項目采購文件不規范的2個問題,采取對當事人提醒談話,補繳保證金;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49份,對29家采購單位依法給予警告,對20家代理機構給予警告并處罰款的措施,已經整改。
(四)監管部門職能履行存在的問題
市財政局印發了《新余市本級政府采購合同備案和履約驗收操作指引》的通知,已經整改。
(五)政府項目投資管理存在的問題
包括未嚴格履行項目建設程序、項目結算管理不規范、工程審核不嚴導致多計工程款等3個問題,采取對相關責任人依法處理、由所在學校主管領導約談相關責任人,移送教育主管部門、相關學校將多計工程款上繳市財政、涉及2個學校聘請的中介機構移送市住建局處理等措施,已經整改。
四、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融資擔保機構內控管理不規范
1.資產結構比例不合規。市國信擔保公司正在整改。
2.融資擔保公司代償率不符合規定。市國信擔保公司重新修訂《擔保代償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成立代償責任認定工作小組,已經整改。
(二)擔保貸款管理不規范
1.擔保貸款審核不到位。市國信擔保公司正在整改。
2.未有效監管擔保貸款資金用途。市國信擔保公司正在整改。
3.擔保前審批不規范。市國信擔保公司完善了考核管理辦法,已經整改。
五、部門預算執行和財務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年初預算編制不準確。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完善了單位財務預算管理制度,已經整改。
(二)違規發放津補貼。涉及單位已將違規發放的津補貼上繳財政,已經整改。
(三)專項資金支出不規范。市生態環境局正在整改。
六、國有企業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經營管理不規范。
1.違規借款或委托貸款給私營企業。仙女湖區正在整改。
2.對外投資分紅不到位,個別投資項目效益低下或造成損失。2021年仙女湖區已收到漁業有限公司分紅款,其他投資項目制定了分紅政策,及時確認投資收益,已經整改。
(二)工程管理不合規。
1.工程項目建設成本沒有分具體項目核算。仙女湖旅發集團已作調賬處理,已經整改。
2.工程項目成本核算不實。仙女湖旅發集團已作調賬處理,已經整改。
3.施工管理不到位造成行政處罰。紀檢部門已對仙女湖城投公司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已經整改。
4.部分項目長期閑置造成資金損失。江西自然科學博物館已進行公開拍賣,但中標公司一直未履行義務,目前已發出律師函,解除合同并沒收預付拍賣款1000萬元。2021年10月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成立新余市盤活江西自然科學博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著手盤活事宜,已經整改。
(三)財務核算不規范。
仙女湖區相關平臺公司采取了調賬處理、清理往來、合并報表的措施,已經整改。
七、經濟責任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政策落實有偏差。涉及6個單位主管的政策目標,通過努力達到了目標要求,已經整改。
(二)主責主業履職不到位。涉及4個單位按照審計處理意見抓好整改落實,達到了整改要求,已經整改。
(三)違規收取費用。市環衛處已停收建筑余土調節費,已經整改。
(四)財政財務管理不規范。市林業局擠占挪用專項資金,正在整改;應收未收工會會員會費、白條列支有關費用2個問題,采取了清繳到位、補開發票的措施,已經整改。
(五)違規發放津補貼。已全部退回,已經整改。
(六)單位往來賬未及時清理。目前涉及2個單位仍有部分往來款項未清理,正在整改。
八、分宜縣2019年度和2020年度財政決算審計情況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預算安排、編制不合理。涉及收支預算編制不科學導致預決算數偏離較大、年初預算安排調入一般公共預算資金未完全執行、預算編制固化、部分項目年初預算執行率低4個問題,分宜縣采取了科學編制預算、規范年初預算安排、不再安排特色小鎮建設專項經費、嚴格審核把關項目的措施,已經整改。
(二)預算超支。分宜縣采取量力而行安排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已經整改。
(三)土地出讓金返還不合理。分宜縣制定了《分宜縣招商引資優惠四十五條》,規范了土地獎勵政策,已經整改。
(四)水土保持補償費少上解市級收入。已上繳市財政,已經整改。
(五)無依據收費。分宜縣已經停止審計報告反映的無依據收費,紀檢組對涉及單位已完成問責程序,已經整改。
(六)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入國庫。涉及非稅收入專戶收入未及時繳庫、國有資產出租收入未繳國庫的2個問題,已全部上繳縣國庫,已經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202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整改,還有10個問題未整改到位,表明一方面,有些被審計單位對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意見》認識不深,重視不夠,整改不力,沒有真正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另一方面,一些問題的整改需要一定時間,如出借資金一時難以收回或已經造成損失、挪用專項資金資金等問題。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大整改工作的跟蹤督促力度,推進審計整改結果公開,構建審計整改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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