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健康有序開展,維護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場價格秩序,保障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規范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中的價格行為公告如下:
一、各相關經營者(包括生產商、銷售商、服務平臺等)在開展消費品以舊換新促銷活動時,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自覺規范價格行為。
二、經營者通過以舊換新方式銷售商品時,應當依法明碼標價。必須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線上平臺(包括網頁、APP、小程序等)的醒目區域,對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每款產品,清晰、明確地逐項標示以下價格信息:
1.補貼前銷售價格:指該商品在不參與以舊換新活動時的正常銷售標價。
2.銷售環節優惠讓利金額:指經營者自身提供的折扣、降價等優惠金額。
3.享受補貼資金數額:指由政府或廠家等提供的專項補貼金額。
4.實際成交價格:指消費者最終需要支付的價格,即補貼前銷售價格扣除銷售環節優惠讓利金額和享受補貼資金數額后的金額。
三、上述各項價格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標識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禁止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
四、經營者不得虛構補貼前銷售價格、優惠讓利金額或補貼資金數額;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不得實施其他欺騙性、誤導性的價格行為。
五、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中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構成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
六、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熱線或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新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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