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對2022年6月30日之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清理情況的通知
余府發〔2022〕2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第245號令)的規定,,市政府組織專人對2022年6月30日前制定并在施行的179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本通知宣布失效和需要修訂的,,由原文件制定((或施行))部門提請市政府修訂重發。現將清理情況通知如下:
一、下列文件施行期滿,,自行失效((共30件)):
1.《新余市環境污染防治辦法》(余府發〔2014〕6號)
2.《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對2013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清理情況的通知》(余府發〔2014〕10號)
3.《新余市市政消火栓管理辦法》(余府辦發〔2014〕22號)
4.《新余市碳排放交易管理辦法》(余府發〔2014〕29號)
5.《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工業園區加快發展的意見》(余府發〔2014〕30號)
6.《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余府發〔2015〕11號)
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區物業管理工作的意見》(余府辦發〔2015〕65號)
8.《新余市“五山”生態補償暫行辦法》(余府辦發〔2015〕95號)
9.《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房屋租賃管理的通知》(余府發〔2016〕6號)
10.《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城市棚戶區改造中鼓勵貨幣化安置的意見》(余府辦發〔2016〕26號)
11.《新余市市政工程建設管理辦法》(余府發[2016]32號)
12.《新余市促進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辦法》(余府發〔2016〕34號)
13.《新余市城市規劃區內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調整方案》(余府辦發〔2016〕39號)
14.《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6〕45號)
15.《新余市電力設備產權用戶用電安全運行管理暫行辦法》(余府辦發〔2016〕48號)
16.《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7〕24號)
1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城區規劃區內人行道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37號)
18.《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新余市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7〕52號)
19.《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十三五”時期公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與養護管理的意見》(余府辦發〔2017〕53號)
20.《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7〕54號)
21.《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職工生育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77號)
2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行政處罰權劃轉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95號)
2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7〕100號)
24.《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18〕2號)
2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城市管理局集中行使5方面16項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18〕04號)
2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扶持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余府辦字〔2019〕9號)
2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住宅小區地下車庫(位)管理使用意見(試行)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19號)
28.《關于印推進新時代新余消防救援事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意見》(余府辦發〔2019〕61號)
29.《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穩外貿推進外貿高質量發展十條政策措施的通知》((余府辦字〔2020〕61號))
30.《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服務“流動式商攤經濟”二十條措施的通知》(余府辦字〔2020〕62號)
二、下列文件予以廢止(共54件)
1.《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實施商標發展戰略的意見》(余府發〔2013〕4號)
2.《新余市自用和出租房屋稅收征管辦法》(余府發〔2013〕11號)
3.《新余市建筑業和房地產業稅收征管辦法》(余府發〔2013〕12號)
4.《新余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余府發〔2013〕21號)
5.《新余市農民工工資保障辦法》(余府發〔2013〕23號)
6.《新余市機動車輛地方稅(費)征管辦法》(余府發〔2013〕24號)
7.《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全市服務業發展的意見》(余府發〔2013〕31號)
8.《新余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余府發〔2013〕32號)
9.《新余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余府辦發〔2014〕1號)
10.《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企業用工服務工作的通知》(余府辦發〔2014〕18號)
11.《新余市全面放寬城鎮居民落戶管理辦法》(余府發 〔2014〕13號)
12.《新余市關于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余府辦發〔2014〕17號)
1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光電信息產業發展的意見》(余府發〔2014〕23號)
14.《新余市工業發展專項基金管理辦法》(余府發〔2014〕28號)
1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余府辦發〔2014〕35號)
16.《新余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余府辦發〔2014〕57號)
17.《新余市稅收保障辦法》(余府發〔2015〕6號)
18.《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裝備制造產業發展的意見》(余府發〔2015〕14號)
19.《新余市工業項目規費減免辦法》(余府發〔2015〕24號)
20.《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5〕25號)
21.《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5〕28號)
2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本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5〕44號)
2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審計結果公開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5〕47號)
24.《新余市城市房屋白蟻防治監督管理辦法》(余府辦發〔2015〕64號)
2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15〕75號)
26.《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收回已使用過的“市政府令”文號的通知》(余府發〔2016〕17號)
27.《新余市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辦法》(余府發〔2016〕24號)
28.《新余市產業引導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余府辦發〔2016〕41號)
29.《新余市招商引資獎勵辦法》(余府辦發〔2016〕46號)
30.《新余市孔目江流域水生態補償暫行辦法》(余府發〔2016〕60號)
31.《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考評的意見》(余府發〔2017〕6號)
3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服務“中介超市”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7號))
3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意見》(余府發〔2017〕18號)
34.《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全市村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余府辦發〔2017〕26號)
35.《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市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余府發〔2017〕29號))
3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城市規劃區外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74號)
3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89號)
38.《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天然氣發展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7〕90號)
39.《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工業園區污染防治工作意見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91號)
40.《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擴大旅游文化體育健康養老教育培訓等領域消費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7〕101號)
41.《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8〕12號)
4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8〕56號)
4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引導企業創新管理提質增效的意見》(余府辦發〔2018〕30號)
44.《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8〕31號)
4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新余市市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余府辦發〔2018〕40號)
4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工信委等7部門關于新余市非煤礦山綜合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8〕50號)
4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政府投資城建項目監督管理細則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14 號)
48.《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房地產順位抵押貸款登記管理工作的暫行意見》(余府發〔2019〕年17號)
49.《新余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規上工業企業促進工業經濟大變樣三十條措施的通知》(余府發〔2020〕16號)
50.《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醫療防護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余府發〔2020〕17號)
51.《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20〕22號)
5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余府辦發〔2020〕38號)
5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全市鄉鎮農貿市場規范化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21〕7號)
54.《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支持規上工業企業促進工業經濟大變樣三十條措施第25條的通知》(余府發〔2021〕10號)
三、下列文件予以修訂(共12件)
1.《新余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余府發〔2015〕9號)
2.《新余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余府辦發〔2015〕10號)
3.《新余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余府辦發〔2015〕61號)
4.《新余市科技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余府辦發〔2016〕2號)
5.《新余市中心城區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規定的通知》(余府辦發〔2016〕79號)
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民政醫療救助服務工作的意見(試行)》(余府辦發〔2017〕56號)
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8〕10號)
8.《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文藝創作獎勵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8〕74號)
9.《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發〔2020〕11號)
10.《新余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電力發展三十條措施的通知》(余府發〔2020〕18號)
11.《新余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實施辦法》(余府辦發〔2020〕32號)
1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暫行辦法、新余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星級評價和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21〕2號)
四、下列文件繼續施行((共83件))::
1.《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精簡市級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余府發〔2012〕15號)
2.《新余市重大行政執法行為備案辦法》(余府發〔2013〕7號)
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精簡市級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余府發〔2012〕16號)
4.《新余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區社區用房建設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3〕14號)
5.《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銜接國務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余府發〔2013〕20號)
6.《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銜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余府發〔2014〕2號)
7.《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余府發〔2014〕15號)
8.《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銜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余府發〔2014〕29號)
9.《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銜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余府發〔2014〕31號)
10.《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議的意見》(余府辦發〔2014〕48號)
11.《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政府購買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意見》(余府辦發〔2014〕49號)
12.《新余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余府辦發〔2014〕58號)
1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意見》(余府發〔2015〕10號)
14.《新余市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管理辦法》(余府發〔2015〕18號)
15.《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銜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余府發〔2015〕20號)
16.《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余府發〔2015〕22號)
17.《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市政府部門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余府發〔2015〕26號)
18.《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銜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余府發〔2015〕29號)
19.《新余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余府辦發〔2015〕60號)
20.《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余府發〔2016〕1號)
21.《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銜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通知》(余府發〔2016〕2號)
22.《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銜接國務院取消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余府發〔2016〕9號)
23.《新余市征收中心城區范圍內集體土地所涉房屋補償辦法》(余府發〔2016〕12號)
24.《新余市行政權責清單管理辦法》(余府發〔2016〕16號)
25.《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6〕18號)
26.《新余市行政調解辦法》(余府發〔2016〕21號)
27.《新余市行政執法監督辦法》(余府發〔2016〕22號)
28.《新余市行政執法監督辦法》(余府發〔2016〕23號)
29.《新余市燃氣管理辦法》(余府發〔2016〕29號)
30.《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銜接國務院取消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余府發〔2016〕31號)
31.《新余市施行居住證制度細則》(余府辦發〔2016〕44號)
32.《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銜接省政府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權力項目的通知》(余府發〔2017〕7號)
3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銜接國務院、省政府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和其他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余府發〔2017〕15號)
34.《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7〕28號)
3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市政設施移交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11號)
36.《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對2017年6月30日之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清理情況的通知》(余府發〔2017〕23號)
37.《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7〕24號)
38.《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優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7〕25號)
39.《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振興新余地方戲曲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7〕27號)
40.《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權力項目的通知》(余府發〔2017〕27號)
41.《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7〕68號)
4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民政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7〕98號)
4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7〕109號)
44.《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現代農業示范園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102號)
45.《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促進經濟發展辦法的通知》(余府發〔2018〕5號)
4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新余市企業信用監管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8〕6號)
47.《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115項行政許可事項證明材料的決定》(余府發〔2018〕6號)
48.《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精簡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余府發〔2018〕11號)
49.《新余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考核辦法》(余府辦發〔2018〕11號)
50.《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全市城市社區推行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實施的意見》(余府辦發〔2018〕14號)
51.《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市政府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目錄的通知》(余府發〔2018〕15號)
52.《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設定證明事項的規范性文件的決定》(余府發〔2018〕16號)
5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監管聯單制度((試行))的通知》(余府辦發〔2018〕18號)
54.《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中醫藥產業事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8〕46號)
5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市本級取消(調整)126項證明事項的通知》(余府辦發〔2018〕47號)
56.《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建設質量強市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9〕1號)
5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5號)
58.《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9〕6號)
59.《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農民工工資保障辦法》(余府發〔2019〕9號)
60.《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落實和銜接國務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余府發〔2019〕15號)
61.《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節地增效”行動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9〕16號)
6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租賃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16號)
6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若干行業劃行規市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9〕18號)
64.《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意見》(余府發〔2019〕19號)
6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住宅小區地下車庫(位)管理使用意見(試行)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19號)
66.《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9〕21號)
6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促進熱敏灸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57號)
68.《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9〕64號)
69.《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加快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實施意見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67號)
70.《新余市市政消火栓管理辦法》(余府辦發〔2020〕37號)
71.《關于統一規范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政策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20〕42號)
72.《新余市加快推動5G基礎設施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余府辦發〔2021〕11號)
73.《新余市行政應訴工作規定》(余府發〔2021〕12號)
74.《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助力新余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21〕17號))
75.《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新余市頤養之家條例〉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21〕23號)
76.《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建設省級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發(2021)24號)
77.《新余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余府辦發〔2021〕33號)
78.《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深化政務服務“就近辦理、集成服務”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字〔2021〕33號)
79.《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21〕36號)
80.《新余市人民政府印發新余市支持京東等龍頭企業 加快數字經濟發展三十條措施的通知》(余府發〔2022〕5號)
81.《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促進生態循環農業發展三十條措施的通知》(余府發〔2022〕22號)
8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22〕36號)
8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余府辦字〔2022〕37號)
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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