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燃氣有限公司計量管理制度
第一條 總則
為了加強新余燃氣有限公司計量管理,充分發揮抄錄工作在城鎮燃氣輸配系統生產運行、經營管理的作用,保證生產安全平穩、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已通氣的燃氣用戶,包括工業、商業、居民等領域。
第二條 工作目標
計量抄錄工作目標: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計量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定期對居民、非居、工商業用戶進行抄錄工作;定期檢驗到期表具,保證計量檢測數據的準確可靠;積極學習先進的科學技術,完善計量檢測手段。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用戶服務部是抄錄工作的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1.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各級政府和上級部門制定的計量法律法規、規定標準;
2. 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并協助職能部門進行計量評審、考核;
3. 依據公司計量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編制本部門計量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4. 依據公司計量工作發展規劃,制定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5. 負責計量器具的維護保養、維修更換、定期標定等管理工作;
6. 負責計量人員的培訓、取證、考核和日常監督管理;
7. 對計量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抽查和定期考核;
8. 指導各服務站、工商業的抄錄工作,深入現場監督、檢查重點用戶的計量情況;
9. 及時分析異常用戶的用氣情況,積極參與處理調解計量糾紛;
10. 推廣應用新型計量器具,審核各服務站、工商業到期報廢計量器具并提出意見。
(2)計量專員是用戶服務部計量設備的管理人員,主要職責如下:
1.認真執行國家標準規范和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
2.負責建立填寫公司的計量器具臺賬和計量管理表格;
3.跟蹤重點用戶的計量設備運行情況,及時做好用氣分析;
4.對到期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需提前1-3個月聯系送檢工作;
5.負責編寫本部門的計量月報、年報,報送部門負責人;
6.及時組織人員對計量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及維修;
7.負責部門的計量培訓工作,及時推廣運用新技術、新工藝;
8.跟蹤公司計量器具的使用情況,對于更換、問題、損壞計量器具要進行臺賬更新;
9.計量專員應持證上崗,熟悉各種計量設備的原理,具備一定的故障分析、判斷及處置能力。
(3)各服務站抄錄員是抄錄工作的具體執行人員,主要職責如下:
1.認真執行國家標準規范和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
2.負責建立網格區域內的物聯網、IC卡表具的臺賬管理;
3.熟悉皮膜表具、IC卡、物聯網表具的使用方法;
4.嚴格按照表具使用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5.及時匯報存在的異常表具信息;
6.跟蹤長期不用用戶的表具情況,及時做好用氣分析;
第四條 計量器具管理
1.所有燃氣用戶使用的計量器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經過計量部門的檢定合格。計量器具應按照相關規定調整至國家法定的計量范圍內,并按照要求進行維護保養和使用。
2.計量器具的檢定:
(1)用戶安裝新的計量器具后,應及時填寫檢定證明,并做好臺賬管理;
(2)檢定周期:
a.皮膜表具只做首次強制檢定,10年強制報廢進行更換;
b.氣體渦輪流量計的檢定周期一般為2年;準確度等級不低于0.5級的檢定周期為1年;
c.氣體腰輪(羅茨)流量計1.0級或1.5級,按國家規定最長檢定周期可為3年;準確度等級低于0.5級的檢定周期為2年;
d.超聲流量計檢定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對插人式流量計,如流量計具有自診斷功能,且能夠保留報警記錄,也可每6年檢定一次并每年在使用現場進行使用中檢驗。
(3)其它情況:入計量器具的顯示有變化或異常,可及時報修并重新檢定
第五條 計量器具抄錄周期
1.居民用戶普通皮膜表具每2個月抄錄一次;物聯網、IC卡表具每6個月核查一次;
2.商業用戶每個月抄錄一次;
3.工業用戶每天抄錄一次。
4.抄錄數據錄入前需與上期抄錄進行對比分析,超過上期氣量的50%(春節期間除外)或存在用氣異常用戶要及時與用戶進行溝通。
第六條 保存記錄和檔案
1.天然氣流量計量設備技術檔案;
2.計量設備的檢定證書;
3.重點用戶計量設備的維護保養記錄;
4.公司組織的計量培訓記錄;
5.本部門的計量技術檔案,包括計量檢測設備說明書及使用、維修記錄;計量標準證書、計量檢定原始記錄、計量人員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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