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贛江新區自然資源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及《自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87號)要求,確保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省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任務,現就全面啟動我省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定位
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是本地區空間發展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要全面落實省級國土空間規劃意圖和要求,注重實施性和落地性,對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具有指導和約束作用。
二、確保完成編制任務
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各地即全面自行啟動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縣以上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
取消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大綱審查階段。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成果編制完成后,應當向社會進行公示,廣泛聽取市民群眾、相關部門、有關專家的意見和建議,正式上報省政府審批前,應當由省廳組織專家進行技術評審。專家評審意見、社會公示意見及采納情況應作為附件,與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成果一并報批。自審批機關交辦之日起,省自然資源廳一般在60天內完成審查工作。
三、把握審查要點
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則,對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側重控制性審查,重點審查目標定位、底線約束、控制性指標、相鄰關系等,并對規劃程序和報批成果形式做合規性審查。包括:
1.落實經濟、社會、產業、生態等發展目標和指標情況;
2.上級國土空間規劃提出的傳導性指標分解落實情況,“三線”協調落實情況,市縣域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規則;
3.體現地方特色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和歷史文化保護地體系,及其保護范圍和保護要求;
4.促進鄉村振興的原則和要求,農業發展空間和農用地保護利用,村莊分類與布局;
5.“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資源保護與利用要求,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和生態保護修復重點區域、重大工程和實施機制;
6.重大交通樞紐、重要線性工程網絡、城市安全與綜合防災體系、城市地下空間利用、鄰避設施等設施布局,城鎮政策性住房和教育、衛生、養老、文化體育等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原則和標準;
7.中心城區主要發展方向、空間形態、功能布局和用地結構等。城市結構性綠地、水體等開敞空間的控制范圍和均衡分布要求,通風廊道的格局和控制要求。城鎮開發強度分區及容積率、密度等控制指標,高度、風貌等空間形態控制要求;
8.對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的指導和約束要求等;
9.國家相關技術規程要求審查的其他內容。
四、做好重點工作任務
1.做好規劃編制基礎工作。本次規劃編制統一采用江西省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作為規劃現狀底數和底圖基礎,統一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和1985國家高程基準作為空間定位基礎,各地要按此要求盡快形成現狀底數和底圖基礎。開展市縣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現狀評估工作,在底線管控、空間結構和效率、品質宜居等方面,找準問題,提出對策,為科學編制和有效實施監督國土空間規劃提供重要前提。
2.開展“雙評價”工作。設區市要盡快完成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工作,在此基礎上,確定生態、農業、城鎮等不同開發保護利用方式的適宜程度。縣一級可直接使用設區市評價結果,可不單獨組織編制“雙評價”。
3.開展重大問題研究。要在對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現狀評估和未來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專題分析對本地區未來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問題,積極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前期研究。
4.科學評估三條控制線。結合主體功能區劃分,科學評估既有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重要控制線劃定情況,進行必要調整完善,并納入規劃成果。
5.加強規劃銜接。各地要加強與正在編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銜接,為本地區發展規劃落地實施提供空間保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格局、城鎮空間布局、產業結構調整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
6.構建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基于全省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整合各類空間關聯數據,著手搭建從省到市縣級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形成覆蓋全省、動態更新、權威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
五、強化工作保障
1.組織保障。成立以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領導小組,統籌推進規劃編制工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牽頭制定工作方案,會同各有關部門,分解規劃編制任務,形成合力,編制管用、實用、好用的規劃。
2.技術保障。市縣國土空間規劃應由具備相應城鄉規劃、土地規劃編制資質等級的單位或聯合體承擔。因國土空間規劃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并涉及大量涉密數據,各市縣可采用直接委托、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確定高水平的編制隊伍。
3.經費保障。地方政府要加強經費保障,確保規劃高質量完成。
五、其他要求
1.做好過渡期規劃管理工作。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依法做好過渡期內“兩規”銜接工作,涉及修改了城市總體規劃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抓緊完善,作為本地區項目實施的依據。
2.鄉鎮國土空間規劃。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是對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細化落實,可因地制宜,將鄉鎮與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合并編制,也可將若干鄉鎮合并編制鄉鎮級國土空間規劃。鼓勵重點鎮、中心鎮單獨編制鄉鎮級國土空間規劃。過渡期內停止新編和審批鄉鎮總體規劃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江西省自然資源廳
2019年7月30日
原文件:
江西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全面開展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