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中心城區CB05、CB06單元詳細規劃北湖片區棚改地塊局部調整》批前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江西省城鄉規劃條例》及《江西省城鄉規劃公開公示辦法(試行)》規定,現將《新余市中心城區CB05、CB06單元詳細規劃北湖片區棚改地塊局部調整》基本情況在新余市自然資源局網站(http://www.bnr.xinyu.gov.cn)予以公示,如對該規劃有意見或建議,請于2025年11月6日(公示期為7天)前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聯系部門:新余市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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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新余市賽維大道3399號
新余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10月31日
《新余市中心城區CB05、CB06單元詳細規劃北湖片區棚改地塊局部調整》批前公示簡介
一、調整原因
為保障土地資源合理利用,滿足城市實際發展需要,啟動新余市中心城區CB05、CB06單元詳細規劃北湖片區棚改地塊局部調整。
二、調整內容
(一)調整范圍
本次擬調整地塊主要位于北湖路、仙來大道兩側,涉及原科協報社、一大院、公安法檢、農林水利、商務交通、工商稅務、文廣新旅七大棚改地塊及其相鄰地塊,調整范圍約72公頃。
(二)調整主要內容
1.地塊編碼、用地性質的更新。
2.用地性質、邊界的局部調整和技術修正:
(1)更正新老坐標系轉換誤差:科協(CB06-E11)、公安法檢(CB06-B06)、一大院(CB06-B01、CB06-B02)、商務交通(CB06-F05)、文廣新旅(CB06-G10、CB06-H01)地塊用地邊界無調整,其他規劃控制指標不變,更正面積因新老坐標系轉換產生的誤差。
(2)技術修正用地邊界:技術修正報社(CB06-A11)、農林(CB06-E04)、工商稅務(CB06-G03)及其相鄰地塊用地邊界,其他規劃控制指標不變。
(3)用地性質調整:CB06-H07地塊用地性質由商業用地(B1)調整為公園綠地(1401);CB06-A05地塊(新余日報社)、CB06-G01地塊(市監督局)現狀保留,用地性質由商務用地(B2)調整為機關團體用地(0801)。
3.道路局部調整:調整獅峰南路(明志路-東門山路段)線形,道路紅線寬度不變,為20米。
調整前:

調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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