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政策專員制度
第一條為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切實提高社會公眾對政府政策的知曉度和理解度,進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市各級行政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
第三條各部門應當做好政策解讀工作人員的經費保障。根據工作需要,組建由部門負責同志、專業機構從業人員、媒體記者等組成的政策解讀專家隊伍,發揮媒體和專業機構作用,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
第四條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一并報批,相關解讀材料應于文件公開后3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和媒體發布。
第五條牽頭起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讀人”職責,通過積極參加新聞發布會或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深入解讀政策背景、重點任務、后續工作考慮等,及時準確傳遞權威信息和政策意圖。
第六條領導干部要帶頭宣講政策,特別是遇有重大突發事件、重要社會關切等,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接受媒體采訪,表明立場態度,發出權威聲音,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
第七條政策專員應做好本市“十四五”規劃和專項規劃、空間規劃、區域規劃的發布解讀工作,并歸集整理公開。
第八條政策專員應創新政策解讀形式,綜合運用新聞發布會、在線訪談、圖文漫畫、事例講解、短視頻等形式開展多元化解讀,讓群眾看得懂、用得上。
第九條將政策解讀工作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培訓計劃,加強政策解讀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解讀意識和工作能力。
第九條依托政務公開專區和政府網站,設立政策咨詢綜合服務窗口,為企業和群眾提供“一號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詢和解讀服務。
第十條全面提升解讀工作質量,對政策背景、出臺目的、主要內容、執行標準、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以及后續工作考慮等方面進行解讀。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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