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余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起草情況的說明
為貫徹落實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推動我市全民健身事業高質量發展,依據《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年)》(國發〔2021〕11號)文件、《江西省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精神和要求,市體育局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代擬起草了《新余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實施計劃》)。現將有關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十四五”時期是我市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向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繼續前進的重大節點,是我市在“愛我工小美五年更輝煌”發展上作示范、在“四地”打造上勇爭先的重要時期,是加快推進健康新余建設的戰略機遇期。編制《實施計劃》對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江西省第十五次黨代會和新余市第九次黨代會精神,進一步有效落實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推動我市全民健身事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根據江西省體育局工作部署和我市工作實際,《實施計劃》起草工作從2021年2月就開始啟動。
第一階段,前期調研。為全面摸清我市全民健身的總體發展情況,找準當前我市全民健康發展的痛點、堵點和難點,我們通過走訪、座談等形式了解各縣(區)全民健康發展的狀況。深入分析《新余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6-2020年)實施效果評估報告》和縣(區)的實施效果評估報告,科學總結發展經驗,為《實施計劃》的編制奠定基礎。
第二階段,編寫提綱。經深入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共江西省委關于制定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新余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0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年)》、《江西生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等中央、省委和市委相關文件精神,反復研討《實施計劃》的總體思路和重點任務、舉措等,起草《實施計劃》框架提綱。
第三階段,形成初稿。根據框架提綱,分模塊編寫《實施計劃》各部分內容,合并統稿后形成《實施計劃》的初稿。最后經多次討論,形成《實施計劃》征求意見稿。
第四階段,征求意見。經征求市體育局相關科室以及各縣(區)體育行政部門意見后,對《實施計劃》進行了調整、修改。后向市實施全民健身計劃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征求意見,對各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匯總、梳理,再次對《實施計劃》完成了調整、修改。形成了送審稿。
二、起草《實施計劃》的主要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二)《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年)》(國發〔2021〕11號)
(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體育強國建設綱要的通知》(國辦發〔2019〕40號)
(四)《“十四五”體育發展規劃》(體發〔2021〕2號)
(五)《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六)《江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贛府發〔2021〕5號)
(七)《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0〕27號)
(八)《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1〕13號)
(九)《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體育強國建設綱要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21〕10號)
(十)《江西省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贛府發〔2021〕10號)
(十一)《新余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0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余府發〔2021〕9號)
(十二)《新余市體育事業“十四五”發展規劃》
(十三)《新余市體育產業“十四五”發展規劃》
三、《實施計劃(送審稿)》的框架結構和主要內容
《實施計劃》文稿分為3大板塊、15個部分。
第一版塊為總體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江西省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以及市第九次黨代會精神,堅持服務人民,全面實施《全民健身條例》,大力開展群眾體育,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全民健身促進工作,科學構建具有新余特色、實現城鄉統籌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不斷增強市民體質,延長市民壽命,充分融合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提升市民生活質量,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健康保障。提出了到2025年,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進一步增強,建成與新余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達40%,全市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2.6平方米,每千人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3.5名的總目標。
第二板塊為主要任務,包括建立體系,加快發展全民健身體育組織;因地制宜,加強全民健身設施建設;從嚴控制,確保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質量;著眼長遠,完善國民體質監測網;積極主動,加大全民健身活動數量和力度;抓住機遇,應對挑戰,建立智慧全民健身平臺;利用資源,積極協調,開放公共體育健身設施等七個部分。提出了各級體育部門要著力構建城鄉均衡、條塊結合的全民健身活動體系;明確任務、提前規劃,因地制宜,加大資金投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的意見》文件精神;完善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基地,從嚴控制培訓人員,提高培訓質量;建立國民體質監測網絡,建立國民體質監測數據庫,開展國民體質監測;豐富職工體育活動,普及大眾廣播體操,加強青少年體育鍛煉,開展老年人體育活動,發展農村體育,開展社區體育活動,鞏固傳統體育活動形式,大力發展戶外體育運動,發揮全民健身多元化功能;抓住機遇,運用新科技;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等重點任務。
第三板塊為保障措施,《實施計劃(送審稿)》就保障意見提出了6個方面的措施。一是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開展全民健身活動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相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負責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二是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各有關部門要把學習宣傳《全民健身條例》同普法教育和體育業務培訓結合起來,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學習宣傳和培訓活動。三是創新發展機制,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全民健身工作組織機制,推動全民健身工作順利開展。四是建立健全評估體系,將全民健身工作納入全市各級政府和部門績效考核內容,進行量化考評。五是全面落實政策保障,各縣(區)政府統籌資金,大力支持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全民健身設施建設和全民健身活動。六是依法加強賽事監管,鼓勵各類體育組織和經濟組織主辦、承辦、協辦各類體育比賽或為體育比賽冠名、贊助。堅持新冠疫情常態化管理,嚴格按照《全民健身條例》的規定,加強對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管理,依法履行審批、監督、檢查職責。
四、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說明
根據《實施計劃》安排,2022年2月開始向市全民健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區政府進行了意見征求,并根據相關建議進行了修改,最終形成終稿。2022年2月18日,征求了市財政局、市發改委等20個單位意見,現將有關單位回復意見及采納情況說明如下:
(一)回復無意見的有17個單位:新高區、分宜縣、渝水區、仙女湖區、新宜吉合作示范區、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直機關工委、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新旅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總工會、市廣播電視臺、市婦聯、市殘聯。
(二)回復有意見的有3個單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復的意見已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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