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關于設立“1·24”全市消防安全警示日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根據《決定》,自2025年起,將每年1月24日設立為全市消防安全警示日。
一、設立背景
2024年1月24日,我市渝水區一臨街店鋪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傷。事故發生后,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高度重視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堅決遏制各類安全事故多發連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設立過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1·24”特大火災事故慘痛教訓,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根據《中共新余市委 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刻汲取渝水區“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慘痛教訓扎實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余發〔2024〕3號)文件精神,市消防救援支隊會同市司法局和市應急管理局草擬并提請審議《決定》,經征求社會公眾和各地各部門意見后,市人民政府審議決定設立“1·24”全市消防安全警示日。
三、主要內容
在全市消防安全警示日,各地各部門和社會各界要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過開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消防法律法規宣傳、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題培訓和應急演練等形式,積極營造全民關注消防、學習消防、參與消防的濃厚氛圍,切實增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的意識和能力。
全市上下要永遠銘記用沉痛代價換來的深刻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樹牢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強化制度建設,健全督促檢查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實現火災防控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確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為加快打造新型工業強市、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新余篇章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解讀機關: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隊
政策咨詢服務電話:0790-709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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