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新鋼公司:
2024年3月,全市細顆粒物PM2.5月均值為32微克/立方米(省月均值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6%。全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月均值為59微克/立方米(省月均值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2%。全市優良天數比例100.0%(省月均值優良天數比例99.4%),同比持平。全市二氧化硫月均值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7%,二氧化氮月均值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9%,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均達到國家一級標準。
3月各縣(區)PM2.5月均值排名情況:分宜縣PM2.5月均值為27微克/立方米,排名78(同比進步2位);渝水區PM2.5月均值為33微克/立方米,排名102(同比后退9位);高新區PM2.5月均值為27微克/立方米,排名78(同比進步3位)。
根據《新余市城區環境空氣質量月排名考核辦法》中,3月份各鄉鎮街道辦綜合由好到差排名前三名的是:袁河辦(渝水區)、通州辦(渝水區)、河下鎮(仙女湖區),排名后三名的是:城北辦(渝水區)、城東辦(高新區)、水西鎮(高新區)(詳見附件4)。請渝水區、高新區督促排名靠后的鄉鎮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提升區域空氣質量。
為深入打好藍天提升攻堅戰,請各部門、各縣(區)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以PM2.5控制為主線,深入推進工業企業、建筑工地揚塵、道路揚塵、餐飲油煙、移動源、焚燒源等污染治理。進入4月份,氣溫逐漸升高,臭氧濃度增長趨勢明顯,要提前部署夏季臭氧污染管控工作,加強臭氧反應前體物管控;并持續推動企業績效分級工作;同時針對摸底排查出的磚瓦窯企業問題進行依法依規處理到位,并實行臺賬式銷號管理,促進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新余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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