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新余市召開“林長+公安局長+檢察長+法院院長”協作機制聯席會議,以此進一步發揮“四長聯動”工作機制作用,及時總結經驗,更好推動下一步工作。市林長辦、市公安局、市檢察院與市法院分管領導與聯絡員參加會議。
會上,市林長辦、市公安局、市檢察院與市法院就協作機制建立以來的工作開展情況、工作經驗以及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發言,并就下一步深化“四長聯動”工作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會議強調:一是要充分認識建立協作機制的重要意義。建立“林長+公安局長+檢察長+法院院長”協作機制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與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扭轉我市森林資源較為嚴峻情況的現實需求與廣大人民群眾對美好環境需要的目標要求,也是我市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建設,全面打造林長制升級版的一項重要內容,有利于提高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法治化水平,維護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二是要充分肯定今年建立協作機制工作取得的成績。今年以來,四個單位通力合作,多次召開聯席會議,在信息共享、協作辦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充分發揮了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在森林資源保護中的職能作用。打擊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犯罪領域立刑事案件3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8名,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00余萬元;檢察機關建議林業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4起、立案3起、制發檢察建議3件,辦理涉林行政公益訴訟案件5件。渝水區林業局聯合渝水區檢察院在百丈峰林場共建了200余畝林警生態保護林,簽訂了《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修復資金管理辦法》,分宜縣檢察院在分宜昌山生態林場實施了涉林刑事案件生態維護點,就中億礦業、東坑礦業占用林地案,種植木荷、檫木、馬褂木等,修復面積128畝。三是要繼續深化機制合作爭取取得更大成效。要繼續在信息共享、聯席會議、協作辦案、聯系督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公益訴訟銜接、行政司法銜接、履責監督及案件處置閉環管理等8個方面加強溝通聯系,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推出涉林典型案例,加強跟蹤報道宣傳,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參與森林資源保護的良好氛圍。
作者:劉 慧
編輯:廖 沙
編審:袁志勇 高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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