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2022年普通高中特長生、體藝特色班招生實施方案》已經新余市中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新余市中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2022年5月31日
新余市2022年普通高中特長生、體藝特色班招生實施方案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贛教基字〔2022〕15號)精神,為進一步推進普通高中學校特色辦學,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體藝特色班,堅持有利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堅持有利于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堅持有利于普通高中特色辦學,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特長生、體藝特色班招生辦法
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自身辦學條件和特色發展需要,可從招生計劃中劃出一定比例招收特長生、體藝特色班(不得額外收取任何費用)。
(一)招收名額和范圍
1.招收特長生的學校:市直重點中學市一中、市四中、新鋼中學各招收15名;重點建設高中市九中招收50名;渝水一中招收20名,由渝水一中參照市直重點高中方案自主招生。分宜縣特長生招生由分宜縣中招委自定,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備案。具體招生專業見各學校特長生招生方案。
2.招收體藝特色班的學校:重點中學新鋼中學招收美術特色班100名;重點建設高中市九中招收美術特色班50名;一般高中市三中招收體藝特色班100人(其中美術50人、音樂10人、舞蹈25人、體育15人);市六中招收藝術特色班50人(其中美術30人、音樂10人、舞蹈10人);市十六中招收武術特色班50人。招生計劃類別按市教育局下達計劃數為準。
各招生學校不準跨縣區招生。重點高中和重點建設高中特長生招生應根據本校特色,在該校特長生總計劃中原則上選擇2-3個專業招生,在學考報名前制定特長生招生計劃和方案,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和市教育考試中心備案。
(二)報名資格條件
1.報考重點高中特長生必須是應屆初中畢業生。
2.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為C等(含C等)以上,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初中學考。
3.報考重點高中和重點建設高中特長生的考生:
⑴應在初中階段參加過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或由省、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聯合舉辦的體育競賽、藝術展演、信息技術、科技創新、機器人競賽、全國少兒計算機考試等。且體育競賽獲得省級單項前六名(或市級前三名)或省級集體項目前三名(或市級前二名)的主力隊員;藝術展演活動的文藝、美術、書畫、攝影作品等,信息技術、科技創新、機器人競賽等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或市級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全國少兒計算機考試在初中階段獲得銅牌及以上證書者(比賽項目見省、市相關文件規定)。
⑵在初中階段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資格的考生可按招生學校招生專業報考。國家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專業項目須與招生學校特長生招生專業一致。
⑶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資格的考生。
4.報考體藝特色班招生考生:應具有相應的美術、音樂、舞蹈、體育基礎。
(三)報名
1.特長生報名:由考生攜帶相關證件(成績證書、秩序冊、成績冊原件、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集體項目比賽的學生運動員還必須提供參賽場次表原件,或加蓋主辦單位印章的復印件),到招生學校分專業報名。報考特長生的考生,可根據招生學校專業設置同時報考一所省重點高中、一所重點建設高中學校。
2.體藝特色班報名:報考體藝特色班考生可根據招生學校專業設置同時報考一所省重點高中、一所重點建設高中、一所一般高中學校。
在報名規定時間內到高中特長生、體藝特色班招生學校報名。報考重點高中、重點建設高中、一般高中特長生和體藝特色班的考生,必須與所報重點高中統招志愿、重點建設高中志愿、一般高中志愿相符。
(四)資格認定
1.報考特長生考生須提供成績證書、秩序冊、成績冊原件、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招生高中學校統一收集好相關證件及復印件、報名表,分別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縣(區)教體局基教股審核認定。資格認定后,由市、縣(區)教育考試中心向社會及考生所在學校公示一周,接受社會監督。招生學校報名時間結束后提供的證書等材料不予認可。
2.報考體藝特色班的考生資格由招生學校認定。
(五)專業測試
1.特長生(含國家一級運動員)、體藝特色班考生需通過專業測試后擇優錄取。國家一級運動員如不參加專業測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2.高中學校招收特長生和體藝特色班的,應當在6月10日前向市教育局體衛藝科或縣(區)教體局基教股提出書面申請并上報招生方案,獲批準后,由市、縣(區)教育考試中心等有關科室會同招生學校共同組織實施。
3.特長生、體藝特色班測試時間統一在全市初中學考后,具體時間由招生學校確定。測試地點設在招生學校內。專業測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市教育局派駐監察人員全程監督,其中藝術類特色班專業測試命題、閱卷(或評委)由市教育局負責外請;特長生、體育類特色班專業測試由招生學校組織實施。
(六)錄取
1.各招生學校須將特長生、體藝特色班考生分專業測試成績原始分數表復印件(含考生、裁判簽名)及專業合格名單于6月30日前分別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和市、縣(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審核后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2.重點高中和重點建設高中特長生招生,由各招生學校設定專業合格線,在特長生(含國家一級運動員)專業考試合格考生中,按各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并按不超過各專業計劃數的1∶1.5比例人數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和市教育考試中心。各學校特長生(不含國家一級運動員)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不低于該校統招錄取分數線的65%劃定。各專業按招生計劃先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錄不滿時再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國家一級運動員;如還未錄滿,在初中階段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資格的考生按招生學校統招錄取分數線的50%劃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如再錄不滿,該計劃則轉為統招計劃。如已錄滿,還有國家一級運動員未錄取,則追加招生計劃錄取。
3.體藝特色班招生學校,按各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1∶5比例劃定合格線(若報名人數少于1:5的比例則按報名人數的80%),將通過合格線考生名單及成績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和市教育考試中心。
⑴新鋼中學美術特色班錄取,在省級重點高中統招之前按新鋼中學統招線的85%劃定最低控制線,按招生計劃和初中學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⑵重點建設高中市九中美術特色班錄取,在重點建設高中統招之前按市九中統招錄取線的85%劃定最低控制線,按招生計劃和初中學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⑶一般高中體藝特色班錄取,在一般高中平行志愿錄取前,市三中、市六中按所報考的學校錄取線的85%劃定最低控制線,體育、音樂、舞蹈專業按招生計劃和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美術專業按招生計劃和初中學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一般高中市十六中武術專業獲得江西省錦標賽、冠軍賽前三名的運動員,按該校統招線的70%、第四名至第八名的運動員按該校統招線的80%、其他運動員按該校統招線的85%分別劃定控制線,再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體藝特色班錄滿為止;如錄不滿,剩余計劃則轉為統招計劃。
4.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資格的考生,招生學校有該專業時,必須通過學校專業測試合格的才能錄取;招生學校無相應招生專業時,學校應根據報名考生情況單獨進行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合格的才能錄取。
5.已錄取為特長生的考生,不再參加其它高中學校招生錄取。已錄取為體藝特色班的考生,由招生學校負責與家長、學生簽訂錄取確認書,錄取后不得放棄體藝特色專業學習或轉專業、轉普通班學習,放棄錄取資格的按普通高中錄取,錄取結束后進行公示。
三、保障措施
各學校要加強組織管理,成立特長生、體藝特色班招生領導小組,制定招生方案。要實行嚴格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培訓制度、監督評估制度、申訴、復議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實現考試與招生的公正、公平、公開,杜絕腐敗現象。
(一)公示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公示制度。各招生學校應將特長生、體藝特色班招生方案和測試辦法等及時向社會公示,特長生、體藝育特色班考生名單和錄取名單應在學校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二)誠信制度
招生學校須在6月10日前將招收特長生、體藝特色班的招生簡章報市教育局體藝科或市、縣(區)教育考試中心,經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要建立考試和高中招生錄取誠信機制。參與測試、招生錄取的人員,要簽訂誠信協議并建立誠信檔案;同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有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對招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校,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培訓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對參與招生、考試管理的人員進行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確保考試評價與招生錄取的信譽。
(四)督評估制度
教育行政、紀檢監察等部門要對各項考試、綜合素質評定以及高中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教育行政部門要全程監控各項工作進程,對工作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要給予糾正、及時的處理。
(五)申訴、復議制度
考生如對綜合素質評定結果、考試成績和錄取有異議,可直接向所在初中學校、招生學校或教育考試中心提出申訴,由學校和教育考試中心進行調查,實事求是地做出恰當處理。學生不服學校處理意見的可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復議,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裁定。
(六)責任追究制度
在初中學考過程中,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影響和發生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行為的,按省、市教育考試中心工作規定嚴肅查處,并及時予以通報。對特長生、體藝特色班招生過程中出現嚴重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學校,將暫停或取消該校特長生、體藝特色班招收資格,并在全市通報批評。對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招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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