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財政局修訂印發了《新余市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新余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余財行〔2025〕27號),以下簡稱《辦法》),相關重點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18年,市財政局制定出臺了市直機關差旅費、會議費管理辦法,執行至今已有多年,部分內容已不能精準適應現行實際情況。為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精神,并與江西省財政廳印發的《江西省省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贛財行〔2023〕17號)和《江西省省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贛財行〔2024〕2號)保持一致,市財政局結合我市實際,修訂起草了《辦法》。
二、新舊政策對比
(一)《新余市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共九章四十二條,附表3個。與原政策相比,主要變化為“1并、4減、2調整”。
“1并”:將原有差旅費文件整合納入新的管理辦法,形成統一、規范的主體制度,便于查閱和執行。
“4減”:一是調整實際發生住宿費開支低于規定限額標準的補助政策,改為住宿費在標準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二是明確午休房(鐘點房)報銷問題。三是細化明確長期在外工作鍛煉、跟班學習等人員差旅費報銷問題。四是調整火車票差價補貼政策。
“2調整”:一是調整廳級以下(不含廳級)人員赴南昌市出差的住宿費標準。二是調整市內出差伙食補助費標準。
(二)《新余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共七章三十條。與原政策相比,主要變化為“二控制、一持平、一倡導”。
“二控制”:一是控制會議時間。一類會議報到離會時間不得超過1天,二、三、四類會議會期不得超過1天,含報到離會時間。二是控制會議規模。一方面,參會人員上限人數比原政策有所下調;另一方面,明確工作人員數量包含在參會人員數量中。
“一持平”:線下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不提標。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但未實際發生的費用項目不得參與調劑。
“一倡導”:倡導采用線上會議形式。能通過線上會議布置工作的不集中線下開會,線上會議不請外地同志到主會場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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