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央企入贛工作有關精神,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落實相關單位職責,積極引入央企項目入余,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建立新余市央企對接工作機制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從更高層次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搶抓中部地區崛起、長江經濟帶、“一帶一路”等重大戰略機遇,進一步推進我市與中央企業開展全方位、寬領域、深層次、高水平的戰略合作,吸引中央企業來余投資,推進我市產業發展優化升級,進一步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二、組織機構
調整充實新余市央企對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長由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常務副市長及分管國資工作副市長擔任,成員為:高新區管委會主任;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政府金融辦、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游局、市糧食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供銷社、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市稅務局主要負責同志;分宜縣政府縣長、渝水區政府區長、仙女湖區管委會主任、新宜吉合作示范區管委會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資委,市國資委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央企對接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重大決策的落實;
(二)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加大央企對接服務力度,強化央企對接過程監管,加強項目調度和督導考核,促進央企入余項目早投產、早落地;
(三)研究提出推進全市央企對接工作的政策舉措及建議;
(四)協調解決央企入余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解決方案報市政府研究解決。
三、工作規則
(一)建立央企對接項目庫
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建立央企對接項目庫。項目庫內容主要包含項目開發、已落戶投產項目、正式簽約在建項目、在談項目以及對接工作動態等。對正式簽約在建項目及在談項目進行長效調度督導,實行掛圖作戰機制。
項目開發:建立項目開發工作機制,結合央企和我市“十四五”發展規劃,滾動開發、儲備一批高質量的對接項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引入相關機構開展合作,篩選符合條件的央企及旗下公司進行精準對接。
已落戶投產項目:歷年簽約落戶我市的央企項目的基本情況,主要指2016年至今已落戶的央企項目的投資有關情況,其中包括期間重大續建、技改相關的新進資情況。
正式簽約在建項目:主要是后續新增的簽約項目情況,在項目投產達產前持續跟蹤了解項目有關情況。項目簽約后因多種因素停止的,移除項目庫。
在談項目:收集并隨時了解掌握目前各單位在談以及每月新增在談項目情況,對接工作有關情況。
對接工作動態:一是及時掌握各單位與央企對接合作動態,包括開展項目對接、走訪、接待來余考察、邀請市領導參加的招商活動等工作動態;二是認真梳理并協調解決各單位央企項目對接過程中存在的實際困難、需要爭取的相關政策以及擬拜訪具體央企的需求等問題。
(二)強化央企項目調度機制
對央企對接工作實行“一月一調度、一季一通報、一年一總結”,積極推進相關項目加快落地實施。
1.每月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對央企對接工作有關信息情況進行收集整理,建立項目臺賬,并根據項目情況召開具體項目專題調度推進會,協調解決項目有關問題。
2.每季通報。每季度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相關單位央企對接工作情況整理形成材料報送市委、市政府,并視情況進行通報,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相關信息。
3.每年總結。年末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召開央企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各縣(區)、各相關單位本年度央企項目推進落地等工作情況及市國資委、市商務局央企對接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及時總結經驗。
四、優化服務
(一)實施一企一策。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分析央企在談項目,對央企來我市投資建設產業基地、產業園區或投資規模大、對我市產業發展具有戰略意義的項目,實行專班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經請示后安排相關市領導掛點推動、抽調具體專班責任人落實。實行“一事一議”、“一企一策”,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保障項目用地,完善配套條件。
(二)強化金融支持。加大對央企投資項目建設的金融服務支持,保證每個項目至少有一家以上銀行專門與其進行對接,幫助項目單位落實金融需求。引導我市產業投資基金、擔保、還貸周轉等金融產品向央企項目適當傾斜。
(三)保障政策到位。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已落戶企業加強政策宣傳,并了解落戶地與央企簽約合同執行情況,營造良好投資環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市有關部門要把央企對接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全力抓、班子成員協同抓的工作機制。市有關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央企對接的服務工作;各縣(區)要建立協調服務機制,上下聯動,形成合力。
(二)加強隊伍建設。各縣(區)、市有關部門要配齊配強央企對接工作人員力量,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打造一支專業、高效、優質、廉潔的工作隊伍。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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