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確保疫情防控有力有效、經濟恢復有序有力”的部署要求,促進城鄉勞動力穩定就業,保障企業用工需求,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贛府廳字〔2020〕15號)、《新余市人民政府印發新余市關于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20條政策措施的通知》(余府發〔2020〕2號)、《新余市人民政府印發新余市支持企業應對疫情共渡難關若干措施的通知》(余府發〔2020〕7號)精神,現就做好當前我市就業穩定和企業穩崗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回鄉人員就業和企業用工兩項調查
利用疫情防控網格組織鄉鎮、街道辦采集所有回鄉務工人員信息,摸清外出務工回鄉人數、分布情況、學歷技能,以及本地就業愿意等情況,建立全市外出務工回鄉人員就業信息庫。組織工業園區調查掌握園區企業復工情況、缺工情況、用工需求情況和裁員情況等。通過兩個調查,為務工人員就業和企業用工服務提供依據。(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二、促進城鄉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
1.引導本地務工人員有序返崗。及時發布市內企業復工復產信息,積極引導原在市內企業的務工人員有序返崗,同時幫助企業協調解決返崗人員交通、防護問題,確保本地務工人員順利返崗。(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疫情防控辦,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加強返鄉人員與市內企業對接服務。對有本地就業意愿的回鄉務工人員,通過微信、短信精準推送用工信息,加大市內企業崗位推介力度。發揮鄉鎮、村委在返鄉人員與工業園區之間的聯系紐帶作用,積極為返鄉人員和其他勞動力本地就業提供服務。(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疫情防控辦,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3.搭建線上線下就業服務平臺。疫情期間,重點暢通網上就業招聘渠道,充分發揮各級人社部門就業服務平臺和其它網上就業中介機構作用,引導用工單位和求職人員通過網站、微信等線上渠道直接求職和招聘,實施“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線上就業服務行動。疫情結束后,在做好線上招聘基礎上,立即組織開展回鄉人員專場招聘會、日常招聘會和送崗下鄉活動,為回鄉留余人員和企業搭建線下用工平臺。(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三、加大企業用工服務力度
1.建立重點企業聯系服務制度。加強對重點企業用工情況的監測,對市內重點用工企業和保障疫情防控、群眾生活必需品生產、配送企業,建立專人聯系對接機制,通過本地挖潛、余缺調劑、組織見習、協調實習生等,滿足企業用工需求。(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鼓勵縣區出臺招工穩工獎勵政策。縣區可根據實際出臺服務企業用工的獎勵性、補貼性政策,鼓勵各類經營性人力資源機構和鄉鎮、村、企業員工為企業提供用工對接服務,鼓勵企業員工穩定就業。(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3.加大企業用工信息發布力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通過傳統媒體、各類新媒體和人社部門網站、微信、短信以及在村委、社區、各級人力資源市場張貼等形式,廣泛發布、推送我市復工復產企業的招工信息。(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四、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
1.落實已出臺的各項穩崗政策。制定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各級政府和部門已出臺的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放寬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條件、重點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等政策操作辦法,確保政策落地見效。(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稅務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支持企業開展員工培訓。對企業新招用員工并開展崗前培訓的,按規定給予500元/人的崗前培訓補貼。對在職員工開展轉崗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的,按照取得不同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給予1000元—5000元/人的培訓補貼。企業對錄用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就業困難人員開展以工代訓的,按規定給予300元—600元/人/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培訓補貼。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下或線上職業培訓的,可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范圍。所需資金從技能提升資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3.鼓勵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企業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企業社會保險補貼,補貼對象為新招用的就業困難人員。對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累計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的工業園區企業和就業扶貧車間、就業扶貧基地,按規定給予1000元/人/年的吸納就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4.鼓勵企業申報見習基地。對能夠持續為高校畢業生和失業青年提供就業見習崗位、管理規范的企業,給予認定就業見習基地并享受最低工資標準70%—80%的見習補貼政策,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5.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將1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現有在職職工人數比例的企業下調至20%(超過100人的企業下調至10%);1年內企業穩定就業崗位達到95%以上的也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對符合條件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進行重點扶持,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600萬元;貸款額度在300萬元以內的,財政給予全額貼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五、引導富余勞動力外出就業
疫情期間對返鄉人員繼續外出務工的,各級人社部門要引導有序返程返崗,并積極提供與輸入地人社部門的對接服務,確保外出務工人員出得去、務工企業接得了。疫情結束后對無法返回原務工崗位、在市內企業難以就業且人員滯留較多的鄉鎮,所在縣區要加大勞務輸出力度,通過勞務對接,有組織輸送到沿海省市用工企業。加強省內人力資源交流、合作,建立省內就業信息共享機制,實現省內企業與勞動力資源在全省范圍內優化配置。(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六、鼓勵回鄉人員自主創業
對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農民工納入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范圍和創業擔保貸款對象,在市內創業的每人給予5000元補貼,并提供最高額度為15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對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的個人創業,可申請20萬元以內創業擔保貸款。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執行最高50萬元貸款額度、全貼息政策,個人獨資企業可執行合伙創業的貸款政策。對合伙人員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人員數量較多的,執行最高90萬元貸款額度、按符合條件人員人均15萬元貼息的政策。(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七、加大重點群體就業幫扶力度
1.對暫時無法外出的農村務工人員,由所在鄉鎮、村委組織參加基本農田和農林水基礎設施建設,幫助他們實現短期務工和增產增收。(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對“4050”人員、城鄉貧困勞動力、低保家庭人員、失地農民等就業困難群體,無法自主就業和推薦就業的,鼓勵通過開發公共衛生、城市環保、居民健康醫療、頤養之家、家政服務等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按規定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3.對高校畢業生做好就業對接服務,完善畢業生就業信息共享發布機制,鼓勵高校和用人單位利用互聯網進行供需對接,實行網上面試、網上簽約、網上報到,引導用人單位適當延長招聘時間、推遲體檢時間、推遲簽約錄取。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延長報到接收時間,可通過信函、傳真、網絡等方式為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協議簽訂、就業報到手續。視情調整2020年度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招聘、基層服務項目招募時間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實施青年見習計劃,積極為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見習崗位,鼓勵用人單位留用見習期滿畢業生。(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國資委,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4.對失業人員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及時兌現失業保險待遇,簡化便利申領手續,確保失業保險金應發盡發。疫情防控期間,對處于失業狀態且未達到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人員,由失業人員參保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發放失業補助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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