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支持規上工業企業促進工業經濟大變樣三十條措施的通知
余府字〔2020〕16號 2020年6月27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支持規上工業企業促進工業經濟大變樣三十條措施》已經市九屆人民政府第92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此件主動公開)
支持規上工業企業促進工業經濟大變樣三十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動企業復工復產、抓好當前經濟工作的有關決策部署,在積極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前提下,推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復工復產達產、加快改造升級,危中尋機、化危為機,實現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大變樣,制訂以下支持規上工業企業、促進工業大變樣三十條措施。
一、主要目標
2020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8.2%左右,營業收入1700億元,同比增長5.8%左右,新增規上工業企業50戶以上;2021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8.0%左右,營業收入1850億元,同比增長8.0%左右,新增規上工業企業50戶以上;2022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8.0%左右,營業收入突破2000億元,同比增長8.0%左右,新增規上工業企業50戶以上。
力爭2020年新增規上高新技術企業15家、瞪羚企業(潛在)6家;2021年新增規上高新技術企業18家、瞪羚企業(潛在)8家;2022年新增規上高新技術企業20家、瞪羚(潛在)企業10家,努力實現獨角獸(潛在、種子)企業零的突破。
力爭通過3-5年努力,實現“三千三五”工程目標,新鋼公司發展為超千億企業,贛鋒鋰業公司發展為超百億企業;新余高新區和袁河經開區建成千億級園區,分宜工業園建成500億級園區、鋰電和電子信息形成500億產業集群,打造全省智能制造基地、全省鋰電新材料產業基地、全省鋼鐵及深加工產業基地。
二、主要措施
(一)鼓勵企業做大規模。
1.扶持企業規模上臺階。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20萬元。年度營業收入首次突破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500億元、100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鼓勵企業加快發展。企業當年產值增速在30%以上,按年度凈增5000萬元-1億元(不含)、1億元-5億元(不含)、5億元-10億元(不含)、10億元-50億元(不含)的階梯,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扶持資金,凈增50億元以上的企業給予100萬元扶持資金。〔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3.給予企業納稅貢獻扶持。年度入庫稅收(含免抵調稅款,剔除財政退庫部分,下同)首次超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5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10萬元、20萬元、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二)支持企業穩生產保市場。
4.享受稅收繳納延期減免政策。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扣繳稅款申報的企業,可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申請辦理延期繳納,最長期限為3個月,延長期限內不加收滯納金。稅務部門征收的非稅收入參照執行。因疫情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符合減稅降費政策的,依法繼續享受有關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5.給予企業用電扶持。由受益財政對上年入庫稅收200萬元及以上且稅收同比有增長、產值同比增長20%以上的企業,根據其當年較上年同期新增用電量,按每千瓦時0.02元的標準給予扶持;對當年新投產并入規的企業按其當年用電量的50%,每千瓦時0.02元的標準給予扶持;單個企業扶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國家有關規定劃定為高耗能行業的企業不享受此項政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新余供電公司〕
6.支持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鼓勵企業出口轉內銷,支持有制造實力的出口企業,積極與京東、阿里等國內知名電商平臺合作,開拓內銷渠道。推動出口企業在東南亞和歐洲市場布局跨境電商加新余海外倉,縮短發貨時間,滿足小批量采購需求。給予企業進出口物流扶持,從新余通過鐵鐵中轉經南昌鐵海聯運進出口的,爭取省“三同”政策給予南昌至寧波舟山港全程鐵路運費補貼;給予新余至南昌段距離費用補貼每個大柜500元、標柜300元的資金扶持;給予新余至寧波舟山港鐵海聯運快速班列直達費用補貼每個大柜1000元、標柜500元的資金扶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三)鼓勵企業加快創新步伐。
7.鼓勵培育瞪羚企業和獨角獸企業。對于首次入選的江西省獨角獸企業、潛在獨角獸企業、種子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潛在瞪羚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入選獎勵,獎勵經費主要用于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活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8.鼓勵企業建設研發平臺。企業獲得省級、國家級創新平臺認定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50萬元扶持資金。對認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一次性給予扶持資金10萬元;鼓勵工業企業和專業工業設計機構設立工業設計中心,對經認定的市級工業設計中心,一次性給予扶持資金10萬元。對在知識產權、質量標桿、工業品牌、對標管理、技術創新等方面獲得國家級或省級示范企業榮譽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100萬元、20萬元。推進省級技術產業研究院建設,對新認定的省級技術產業研究院一次性給予扶持資金20萬元。對新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設站扶持資金。〔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9.鼓勵企業開發新產品。對當年榮獲國家或省級新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5萬元、2萬元,榮獲省級重點新產品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2萬元;榮獲國家優秀新產品一、二、三等獎的,再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20萬元、10萬元、5萬元;榮獲省級優秀新產品一、二、三等獎的,再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5萬元、3萬元、2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10.引導企業加快技術改造。修訂《新余市工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鼓勵企業開展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為代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技術改造,對新建或技改項目已完成的固定資產投資額,視當年技改項目情況,按一定比例進行扶持,單個項目最高扶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四)強力推動新余智造。
11.支持開展新制造示范。大力支持企業開展兩化融合試點示范,促進企業數字化、智能化生產,對被國家確定的各類不同方向的示范項目,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資金扶持。推動企業開展數字車間/智能工廠建設,項目驗收評定后,按項目投入5%給予扶持,單個企業扶持最高限額為5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數字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12.加速推進“機器換人”。對當年購置設備投資額200萬元以上或軟件投資額50萬元以上(含)的智能裝備應用項目,按已投入生產設備(軟件)的實際購買價格的5%給予扶持,單個企業扶持最高限額為5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數字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13.鼓勵提供智能制造服務。對為我市企業人工智能(機器換人)、工業大數據、工業互聯網(企業上云)項目提供解決方案、技術咨詢設計、診斷評估、維護服務的服務機構,按不超過服務費用的5%給予扶持,每年每家服務機構扶持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數字產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五)加大生產要素保障。
14.給予土地廠房高效利用扶持。企業利用自有閑置土地建設廠房的,參照一年期土地使用稅的測算,由受益財政給予等額的資金扶持;新引進企業租賃閑置廠房的,按原項目容積率折算成土地面積,參照一年期土地使用稅的測算,由受益財政給予等額的資金扶持;利用國有資金投資建成的工業地產,新入駐的企業享受一年內租金減免的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5.支持人才招引培養。企業在高層次人才認定、職稱評定、個人所得稅激勵等方面享受市內各類人才政策,支持企業招引高端人才,實施“青藍人才培養”工程,資助企業人才外出進修培訓,支持企業培養人才。〔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6.對新招錄職工培訓進行補貼。對與企業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新招錄職工,企業組織開展崗前培訓的,可以享受一次500元/人的職業培訓補貼。勞務派遣人員的崗前培訓可由用工企業或勞務派遣單位組織。〔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六)加大金融信貸支持。
17.提升工業企業信貸支持實效。駐市銀行機構要用足用好國家再貸款、再貼現專項政策,立足新余產業基礎和優勢,加快政務大數據+普惠金融試點、“信易貸”試點、政府采購貸應收款賬款線上融資等,提升規上工業企業信貸獲得率。充分發揮市本級還貸周轉資金作用,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無還本續貸。落實好國家有關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階段性還本付息政策,對符合政策的企業“應延盡延”。增加政府性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用足用好復工復產信貸擔保專項資金,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覆蓋面,緩解規上工業企業融資難題。〔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國資委、人民銀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新余銀保監分局等駐市銀行機構,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8.鼓勵工業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進一步挖掘規上工業企業擬上市后備資源,推動并加快企業規范股改進度,支持企業上市融資,落實上市掛牌獎勵。推動企業引入基金投資,依托政府投資基金,設立專項子基金,支持我市鋼鐵、鋰電等主導產業和光伏、電子信息、裝備制造、麻紡等重點產業。支持優質工業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引入保險資金等多方式拓寬融資渠道。〔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19.強化銀行信貸考核激勵。進一步完善《新余市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獎勵方案》,將駐市銀行機構對規上工業企業信貸增量作為考核激勵的最重要指標。同時,把駐市銀行對規上工業企業的信貸支持,作為市委、市政府對駐市銀行績效評議等評優評先、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新余銀保監分局等駐市銀行機構〕
20.加強政銀企信息對稱。建立常態化對話溝通機制,對重點項目、重點企業的融資需求,通過一站式金融綜合服務平臺,發布新余市重大項目建設庫、新余市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金融支持名單庫、新余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庫等,著力提升金融服務針對性和有效性。〔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新余銀保監分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1.減免融資擔保相關費用。國有擔保機構,對企業進行融資擔保支持(擔保存量企業除外),原則上每戶企業的擔保額度不超過500萬元,取消反擔保抵質押要求,擔保費用減半收取,并盡可能簡化或提供便捷的辦理流程。對縣(區)擔保公司為上述企業新發生的融資擔保業務,100萬元以上的減半收取再擔保費用,100萬元以下的免收再擔保費用。〔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新余銀保監分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2.加大金融創新力度。鼓勵金融機構立足新余產業基礎和優勢,開發個性化、差異化、定制化的金融產品。大力推廣科貸通、科技擔保和投貸聯動等科技信貸產品和服務,逐步探索、擴大企業有價值的核心專有技術(包括產品生產批件)等進行貸款抵押的范圍,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規模。充分挖掘賬務大數據效用,推動政務大數據應用創新和金融創新,推動“信易貸”等產品試點,為企業提供適合企業需求的金融產品。〔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新余市中心支行、新余銀保監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七)提升產業鏈水平。
23.實行優勢產業鏈鏈長制。圍繞我市“2+4+N”產業體系,篩選一批產業基礎扎實、產業鏈條完善、龍頭支撐突出的優勢產業,建立產業鏈鏈長制,由市領導擔任產業鏈鏈長,按照“一位市領導、一個牽頭部門、一位市直部門領導、一個工作方案”工作模式,推進產業鏈發展。〔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4.開展產業鏈招商。編制各重點產業產業鏈圖和招商指南,鼓勵龍頭企業和關聯企業開展產業鏈招商,制定《新余市龍頭企業(鋼鐵產業)招商實施意見》,設立招商引資人才突出貢獻及時獎,對引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企業和個人給予及時獎勵,其他產業和龍頭企業參照執行,對于特別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特殊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5.鼓勵優勢產業上下游采供合作。鼓勵重點企業根據實際需要向市內企業優先供應或采購產品、服務,按其年度供應或采購結算額的0.2%進行扶持(只扶持供應或采購一方),單個企業年扶持額不超過100萬元。政府投資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和使用本地產品、服務。〔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6.支持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鼓勵企業圍繞產業共性需求新建產業公共服務平臺,經認定為市級公共服務平臺的,對其投資及服務給予一定資金扶持,經認定為省級、國家級公共服務平臺的,一次性分別再給予10萬元、20萬元資金扶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7.全面落實“畝產論英雄”。堅持“畝產論英雄"政策導向,穩步推進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被評為省級重點行業、核心指標“領跑者”企業名單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資金扶持。〔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八)打造最優發展環境。
28.開辟綠色通道。開通企業新建項目立項、環評、安評、能評等綠色通道,由縣區(園區)提供全程代辦、上門服務等“特色服務”“一窗式”服務。對企業建設項目前期審批并聯辦理。壓縮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備案辦理時限,相關手續辦理在企業提交申請后一日辦結;項目建設施工許可證實行網上審批,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施工圖設計審查備案合并為一個審批事項,實行并聯辦理。〔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行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9.實施精準幫扶。市、縣(區)兩級聯動,每戶企業安排一名市、縣(區)領導掛點幫扶。按屬地管理,每戶企業安排一名特派員,負責惠企政策宣講和幫扶對接,幫助企業反映、協調、解決有關困難問題,建立工業企業服務工作微信群,對企業上報的問題實行銷號管理。指導企業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協調保障企業防控物資需求,必要時組織企業開展防疫演練、培訓。組建全市推動產業鏈協同復工復產工作專班,協調化解產業鏈復工復產問題。市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每月舉辦一期“仙女湖夜話”。特別優秀企業、增長特別快的企業,“仙女湖夜話”走進該企業,采取“一廠一策”,推進企業加快發展。“按產業、分批次”對企業新知識、新經濟、新政策等進行輪訓。〔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直各部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30.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微信群、企業精準幫扶APP、企業聯絡員等各種形式,及時傳達發布有關文件政策;定期編制政策匯編、操作指南、實施細則等,及時向企業發布;在企業中開展各類評先評優活動,凝聚力量、增強信心,加大對優秀企業、企業家、研發人員、技術骨干、勞動模范的宣傳力度。〔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三、其他事項
本文件執行期暫定至2021年12月31日。本文件所表述的企業是指當年在庫并正常生產經營,年底兌現扶持政策時未退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本文件涉及的獎勵扶持資金,已有明確渠道的,由原渠道安排。各縣(區)應設立相應的專項資金,本文件中未指明由受益財政承擔的,由市、縣(區)各承擔50%。對現行有效獎勵扶持政策與本措施重復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扶持資金。由市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季度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和通報。
本文件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此件主動公開)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