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新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落實部分重點優撫對象享受住房優待工作意見的通知
余退役軍人字〔2021〕14號
各縣(區)住建局、退役軍人事務局:
《新余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新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落實部分重點優撫對象享受住房優待工作意見》已經2021年7月21日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新余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新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7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新余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新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落實部分重點優撫對象享受住房優待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退役軍人工作重要論述 精神,扎實做好優待工作,努力讓優撫對象享受到全社會尊重,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等20 部門《關于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0〕1號文件精神,現將關于優撫對象享受公租房租金減(免)通知如下:
一、享受公租房租金減(免)對象
申請享受公租房租金減(免)對象為本市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退役人 員、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含直接參與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 員)、烈士老年子女(含新中國成立前錯殺后被平反人員子女)以及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統稱重點優撫對象)。
二、租金減(免)標準
對符合條件已經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物配租的重點優撫對象,按照城市低保對象優惠標準執行。
三、租金減(免)范圍
重點優撫對象以家庭為單位享受住房優待,家庭人數認定
以申請人數為準。
四、執行時間以發文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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