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夯實文物安全生產基礎,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按照《江西省文物部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和《新余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聚焦“走在前、勇爭先、善作為”的目標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實落細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切實補短板、強弱項,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解決問題,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為新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文物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加強黨的領導。堅定不移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為總綱領、總遵循,自覺將安全生產工作置于黨的領導之下,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全面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水平。
突出關口前移。將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關口前移到管控重點時段、重點領域容易導致群死群傷的重大風險,著力消除重大事故隱患,著力整治群眾身邊突出安全隱患,著力推進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堅持效果導向。圍繞目標任務,全面分析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突出問題,針對性細化責任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全力以赴、攻堅克難,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地落實,取得實效。
強化社會共治。積極拓展人民群眾參與文物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徑,探索實施文物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切實加強輿論監督;改進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普及文物安全知識,培育行業安全文化,真正把基層基礎筑牢夯實。
(三)主要目標
通過三年治本攻堅,全市各級文物部門和文博單位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進一步強化,文物安全底線意識進一步增強,文物安全部門監管責任、單位直接責任有效落實,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護技術標準更加完善,安全防控基礎更加扎實,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實現文物博物館單位火災事故隱患動態清零,文物保護工程、考古發掘工地以及新改建博物館工地等場所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文物安全形勢持續平穩。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文物行業安全教育培訓。按照“分級組織、分類培訓”原則,加強重點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管理人員培訓,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有關要求作為培訓重要內容,2025年底前實現全覆蓋。強化文物博物館單位安全直接責任人、管理人和重點崗位員工、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員、微型消防站隊員等安全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督促文物博物館根據國家文物局發布的《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演練工作指引》,結合單位實際修訂和完善演練方案,指導文物博物館單位定期、規范開展消防演練,其中列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文物博物館單位,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演練。2024年2月底前博物館消防安全演練實現全覆蓋。每年組織全市文物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工作現場推進會。
(二)扎實落實文物安全規范標準管理。指導各地文物部門和文物博物館單位嚴格落實文物建筑和博物館火災風險防范指南及檢查指引等相關制度要求,推動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規范和標準化。2025年,根據國家文物局修訂的《文物建筑防火設計規范》《文物建筑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與驗收規范》等標準規范,以及國家文物局出臺的《文物博物館單位控煙控火指導意見》,落實文物安全規范標準管理。
(三)培育文物安全文化。以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國際博物館日、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全國防災減災日等活動為契機,
根據國家文物局和江西省文物局要求,部署開展文物行業安全宣傳培訓和文物消防安全主題海報征集活動,指導各地開展“融入文物安全元素、展示文物安全文化、體現文物安全特點”的安全文化培育活動,鼓勵和引導全社會關心支持文物安全工作。
(四)深化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提升行動。總結文物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 2023行動經驗做法,健全文物安全長效工作機制。組織學習國家文物局新編制印發的《文物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指南》,結合“5.18”國際博物館日、“中國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等重要時段在全市持續開展宣傳解讀。各地以《文物行業重大事故隱患特征清單》為基礎,對照《文物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指南》,推動提升文物博物館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質量。
(五)深化文物行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建立文物行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采取“文博單位常態自查、文物部門監督抽查、相關部門聯合排查、領域專家協助檢查”等方式,不間斷、常態化開展文物行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每年度基層文物部門對重點文物博物館單位檢查率達到 100%。對抽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按照“一般隱患立即整改、突出隱患限期整改、重大隱患掛賬整改”原則,實施分級分類整改,落實整改期間防范措施。對整改進展緩慢的重大事故隱患,采取督察督辦、實地核查、暗訪檢查、約談通報等手段,加大督促指導力度,確保閉環整改到位;對因責任不落實、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督促嚴肅追責問責。
(六)嚴控文物博物館單位火災風險隱患。嚴格控制文物博物館單位范圍內使用明火,向公眾開放的區域全面禁止吸煙。文物建筑用于宗教活動或者居民居住的,加強生活用火管理,使用安全火源,采取有效防火隔音措施;在指定室外區域燃香用火,做到專人看管,人離火滅。嚴格落實安全用電制度,規范敷設電氣線路,改造更換老舊電氣線路,清理私拉亂接電氣電路,嚴禁違規使用超負荷大功率電器,淘汰危及文物安全的電氣設備;不得將燈具直接敷設在文物建筑上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筑外安裝的要保持安全距離。嚴格易燃可燃物品管理,文物博物館單位范圍內嚴禁生產、使用、儲存和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針對文物火災風險,以博物館、古建筑、近現代代表性建筑為防范重點,因地制宜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消防給水和消火栓系統、自動滅火系統,不斷完善消防設施。
(七)抓好開放管理和公共服務。督促辟為參觀游覽場所的文物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紀念館等文物行業開放單位提前測算游客承載量,制定詳細接待方案,適當增加安保、講解、服務、救援等力量。嚴格出入口安檢,合理確定活動區域和線路,有效配置安全設備設施。進行臨界觀眾數量控制,采取暫停售(發)票、預約或者錯峰參觀等措施,調控、疏導、分流游客數量,保證良好參觀秩序。
(八)提升文博場所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對文物保護工程、考古發掘工地以及新建改建博物館工地等場所的工地安全管理,明確現場安全責任人,設置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完善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施工人員崗前安全警示教育,配備必要的人員和文物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嚴格施工現場用電、動火審批和監管,電焊、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要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并與文物建筑保持安全距離,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安全存放易燃可燃物品,及時清理現場廢料、垃圾等可燃物品。對各類工地危險區域和部位,妥善采取加固、支護、圍擋等安全措施,設置警戒線和警示標志,提前做好人員救護、文物搶救保護預案和措施,有效防止坍塌、墜落等生產安全事故,確保人員和文物安全。
(九)加強文物博物館單位外包外租等生產經營活動管理。督促文物博物館單位服務外包和施工外包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和措施,不得轉嫁安全生產責任。利用文物博物館單位開展生產經營和場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類似方式)的,要簽訂雙方安全生產協議,厘清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承包承租方要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資質資格,落實安全管理制度。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將外包外租等生產經營活動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加強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問題的及時督促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文物部門和文物博物館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定期聽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進展情況匯報,經常性開展督導調研。各級文物部門要細化任務分工,強化督促指導,確保各項任務有序進行、按期完成。
(二)加強安全投入。各級文物部門要聚焦制約安全生產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統籌規劃,落實整治資金,推進“人防、物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強化文物系統安全生產基礎,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三)強化督促檢查。各縣區文物部門要加強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推進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強化重點任務推進的過程管控。發現工作推進不力、責任措施不落實、工作成效不明顯的地區,要組織通報、約談、曝光,問題嚴重的嚴肅追責問責。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縣區文物部門要及時總結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取得的成效,系統梳理好經驗、好做法,不斷完善文物安全制度措施,健全完善文物安全長效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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