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新余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新余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編制本報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六個部分,并附相關統計報表。本年度報告可在新余高新區管委會網站(www.xyhdz.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新余高新區辦公室、信息中心取得聯系(地址:江西省新余高新區管委會大樓,郵編:338004,聯系電話:0790-6861836、0790-6862350)。
一、概述
2016年,新余高新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緊緊圍繞招商引資、項目建設、企業發展、科技創新、社會事業、民生工程、黨的建設等核心工作,突出政務服務平臺建設,規范行政服務大廳運行管理,堅持深化信息公開內容,強化政務信息公開和政務服務效率。通過廣泛宣傳、強化教育、監督檢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及時、準確、有序地開展,進一步增強了管委會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辦事效益。
㈠加強組織領導,切實保障運行
1.及時調整人員。2016年市、縣(區)、鄉(鎮)三級換屆,人員隨之調整變化,為保障政務服務及政務公開工作領導,我們及時調整了高新區政務服務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明確了組長、副組長,以及小組成員單位。具體業務由區辦公室、信息中心負責,辦公室主任親自抓,分管副主任具體抓。區直各單位,各鎮(辦事處)都明確了分管領導,指定了專人負責信息公開工作,做好公開信息審查、信息報送、及時更新等工作。
2.精心部署安排。我區始終將政務公開及政務服務各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區黨工委、管委會對政務中心工作多次進行專題研究部署。一是將法律服務中心、會計服務中心兩個專門為企業免費服務平臺納入行政服務中心統一管理。二是加大對政務窗口業務審批辦理的監督指導,全面提升政務服務大廳運行管理質量。三是在區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充足經費保障行政服務中心有效運轉。四是加強重點領域政務公開力度,特別是做好“三公”經費、工程招投標、征地拆遷安置、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民辦實事等方面的政務公開。五是加強代辦中心管理,差額撥款保障運行,堅持高新區內所有企業事項全程代理服務制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幫扶企業盡快建設投產達效。
3.加強隊伍建設。積極組織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培訓、教育,通過培訓,進一步明確職責、程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等,同時要求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妥善處理好信息保密與信息公開的關系,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穩步推進。
㈡規范權力運行,推動政務公開
1.堅持集體領導制度。高新區黨政聯席會議為全區最高決策機構,按照黨政企“三位一體”的決策模式,凡涉及全區性的重大事項、重要問題、大額資金的處理均上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決定,原則上每周召開一次。會議內容及時形成《會議紀要》并按照政務公開要求,全區印發。
2.堅持項目落戶預審。堅持施行項目落戶預審制和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制,在項目落戶前,召開有安全、環保、規劃、國土、法律等部門人員參加的工業項目入園評審會,從產業政策、行業準入、產業布局、集約用地、節能降耗、安全生產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對高耗低效、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環保要求的予以否決。2016年召開項目預審會16次,審議招商引資項目109個,審議通過上黨政聯席會研究簽約的有84個。
3.堅持資金使用公開。由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鎮辦、區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組成財金委員會,集體討論研究10萬元以上財政資金使用情況。包括政策優惠兌現、閑置資產收購、工程建設資金、民生項目資金等。2016年召開財金委會議6次。
㈢突出重點公開,切實保障知情權
1.嚴格公開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招投標、公開采購,嚴格按程序申報、審批、采購。對金額達不到進場公開交易要求的工程和政府采購項目,嚴格按內部發包及采購管理辦法,在高新區門戶網站上發布公告,并由財政、紀檢、審計共同參與監督。對須進行公開招投標的工程在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進行公開公示。2016年,累計在高新區門戶網站發布各類工程項目信息21條,發布政府公開采購信息9條,在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發布信息5條。
2.嚴肅公開征地拆遷安置事務。我區十分重視對涉及群眾實際利益的征地拆遷工作的規范操作,征地拆遷部門嚴格按征地拆遷工作流程開展征地拆遷工作,著重做好征地拆遷前期的政策宣傳和戶主、面積、安置等信息的公開。今年以來,通過上門解說、電話溝通、散發宣傳單等形式,向拆遷戶宣講征地拆遷安置政策法規,向項目所在地村、組和拆遷戶發放征地拆遷資料1000多份,對每個征地拆遷項目的征地拆遷公告、補償安置標準及到位情況都按照工作進度進行了張貼公示,詳細公示所征用地的征地類別、征收面積、補償標準。對同一項目用地的所有房屋拆遷補償款進行全面公示,做到了公平公正公開,接受拆遷群眾的監督,有力的推動了項目落戶建設進度。
3.嚴密推進預決算公開。在高新區區門戶網上開設公開專欄,按照分步實施、逐步推進的原則,主動公開預算方案、“三公”經費預算、預算執行情況等財政信息,方便社會公眾查閱和監督;2016年部門預決算涵蓋全區所有預算單位。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創新公開方式,豐富公開渠道,全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896條。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開。
1、門戶網站。開辟了政務公開窗口,公布了黨工委、管委會領導分工以及高新區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能、政務動態、政務文件,并對高新區工作計劃、人事任免、人員招聘、政策法規、工程業務發包、重點項目建設進度等一系列重點信息進行了公開。通過新余高新區門戶網站(www.xyhdz.gov.cn)發布各類政務信息2900余條。全區鎮(辦),區直各單位均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統一分類主動公開了本部門的政府信息。
2、新聞媒體。進一步加強同各級新聞媒體的聯系與合作,與新余日報簽訂合作協議編發《高新新聞》,每月兩期,及時跟蹤報道高新區重要活動、重大工程項目建設情況及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亮點,解讀新出臺的政策措施等。2016年編發《高新新聞》22期,刊發信息1100余條;視頻《高新新聞》播出32期,播發消息133條。
3、新媒體。為進一步增強高新區的影響力、提升知名度,廣泛擴大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的知情度,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等信息化方式進行公開。新開通建立新余高新微信、新余高新微博等公眾號以及新余高新新聞微信群、重點項目掛點服務QQ群、精準企業幫扶QQ群等新興媒體,據不完全統計,共發轉信息1500余條。
4、其他方式。2016年,全區各部門報送市委辦信息科、市政府辦信息科各類信息200余條,采用近100條;在區辦證大廳、各鎮辦服務中心、村(居)宣傳欄等公共場所醒目位置設立宣傳牌(宣傳欄),以張貼標語、懸掛條幅、廣告宣傳畫等形式主動公開政務信息,形成覆蓋城鄉、多層次、全方位的主動公開渠道。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不斷規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各項工作,依法依規滿足人民群眾對特殊信息的需求,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答復(1)件,歷年累計數(85)件,全部為網絡申請,無當面申請、信函申請、傳真申請公開的信息。目前,所有依申請公開辦件已全部辦理,并在《條例》規定的期限內,按申請人要求的方式進行了答復。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我區受理的依申請公開信息全部為網絡依申請公開平臺申請公開信息,且申請人要求通過電子郵件回復,故未產生有關費用。
五、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本年度未發生因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而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申訴的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
2016年,高新區在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方面狠抓組織領導、突出公開重點,豐富公開內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務信息公開認識不高。個別部門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視程度還需進一步提高,政務信息公開的長效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政務信息公開內容不深。主動公開工作的日常化、常態化有待進一步加強;三是政務信息公開隊伍不強。信息公開工作隊伍建設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2017年高新區將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深化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改進:
一是強化制度管理。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信息審查和維護更新制度、內部管理制度,強化監督檢查,及時通報工作中未到位、不作為行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二是完善公開指南。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務信息的梳理,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不斷充實豐富公開內容。
三是優化公開流程。在現有政務公開平臺基礎上,進一步規范信息公開流程,規范申請處理流程,提高申請處理效率,方便公眾獲取政務信息,確保公開的政務信息完整、規范、準確。
四是加強學習培訓。嚴格落實當前國家、省、市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機制和有關文件會議精神,組織開展學習,不斷提高工作人員對信息公開的認識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進一步增強政務公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確保全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有序推進。
附件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6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956 |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493 |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493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906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364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76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002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
次 |
0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2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2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3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16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32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1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1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1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1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1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0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1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1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2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2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6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2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10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2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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