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可以申請復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1.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
2.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執(zhí)行決定不服;
3.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
4.對行政機關作出的確認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
5.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
6.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賠償決定或者不予賠償決定不服;
7.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或者工傷認定結論不服;
8.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jīng)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農村土地經(jīng)營權;
9.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
10.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
11.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
12.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給付撫恤金、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保障,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給付;
13.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訂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jīng)營協(xié)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xié)議等行政協(xié)議;
14.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
15.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
二、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xù)計算。
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行政復議機關和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行政復議機關和申請期限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三、向誰申請行政復議?
1.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轄下列行政復議案件:
(一)對本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
(二)對下一級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
(三)對本級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
(四)對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門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
2.對海關、金融、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3.對履行行政復議機構職責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四、申請行政復議應符合哪些條件?
1.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被申請人;
2.申請人與被申請行政復議的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
3.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
5.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范圍;
6.屬于該復議機關的管轄范圍;
7.行政復議機關未受理過該申請人就同一行政行為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過該申請人就同一行政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
五、申請行政復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行政復議申請書及副本;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還應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原件;
3.如需委托,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律師(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還須提交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函件原件及律師執(zhí)業(yè)證(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zhí)業(yè)證)復印件;
4.行政機關所作決定或者其他行政行為的證據(jù)材料復印件;
5、認為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的,需要提供曾經(jīng)要求被申請人履行法定職責而行政機關未履行的證明材料;
6、申請行政復議時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提供受行政行為侵害而造成損害的證明材料。
7.行政復議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行政復議機構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的行政機關是行政復議機關。行政復議機關辦理行政復議事項的機構是行政復議機構。各級行政復議機構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如下:
1.新余市司法局地址:新余市渝水區(qū)文新路122號(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五樓市行政復議受理應訴服務中心);聯(lián)系電話:0790-6441151。
2.分宜縣司法局地址:新余市分宜縣政務服務中心2007室;聯(lián)系電話:0790-5880568。
3.渝水區(qū)司法局地址:新余市渝水區(qū)站前西路延伸段人社大樓東側1樓;聯(lián)系電話:0790-711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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