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江西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部門“三定”方案文件規定,現將新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執法主體信息公示如下:
一、行政執法主體
新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地址:新余市渝水區仙來中大道272號政法大院1號樓
郵編:338000
電話:0790-6441084
二、行政執法權限
從事能源領域安全生產執法工作
三、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對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聯合督導檢查。
四、執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五、救濟渠道
對行政執法決定不服的,可在60天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在6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六、行政執法程序
制定檢查計劃——通知被檢對象——實施檢查——形成檢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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