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統一,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和《江西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45號)的規定,市人民政府對2023年6月30日前制定并在施行的133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
經清理,市人民政府決定失效行政規范性文件16件,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27件,擬修改行政規范性文件16件,繼續施行行政規范性文件74件。
現將具體清理結果公布如下:
一、下列文件施行期滿,自行失效(共16件):
1.《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建設適應新余經濟社會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意見的通知》(余府辦發〔2013〕24號)
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林下經濟發展的意見》(余府辦發〔2014〕26號)
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引入社會資本興辦義務教育意見的通知》(余府辦發〔2014〕69號)
4.《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征收中心城區范圍內集體土地所涉房屋補償辦法的通知》(余府發〔2016〕12號)
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預防少年兒童溺水工作的意見》(余府辦發〔2016〕14號)
6.《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燃氣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發〔2016〕29號)
7.《新余市城市規劃區內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調整方案》(余府辦發〔2016〕39號)
8.《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服務“中介超市”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7號)
9.《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7〕28號)
10.《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7〕68號)
11.《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18〕02號)
1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新余市市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余府辦發〔2018〕40號)
1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節地增效”行動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9〕16號)
14.《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住宅小區地下車庫(位)管理使用意見(試行)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19號)
1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管理暫行辦法、新余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星級評價和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21〕2號)
1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余府辦發〔2021〕43號)
2023年6月30日之前制定但本通知未涉及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一律自行失效;本通知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需繼續施行的,由原文件制定(或施行)部門提請市政府審定。
二、下列文件予以廢止(共27件)
1.《新余市專利獎勵辦法》(余府辦發〔2008〕21號)
2.《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重大行政執法行為備案辦法》(余府發〔2013〕7號)
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全市服務業發展的意見》(余府發〔2013〕31號)
4.《新余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余府發〔2013〕32號)
5.《新余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余府辦發〔2014〕1號)
6.《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對2013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清理情況的通知》(余府發〔2014〕10號)
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糧食局等四部門<新余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4〕63號)
8.《新余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余府發〔2015〕9號)
9.《新余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余府辦發〔2015〕10號)
10.《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意見》(余府發〔2015〕10號)
11.《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行政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發〔2016〕16號)
12.《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行政聽證辦法的通知》(余府發〔2016〕23號)
13.《新余市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辦法》(余府發〔2016〕24號)
14.《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驅動“3315”工程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7〕8號)
1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15號)
16.《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對2017年6月30日之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清理情況的通知》(余府發〔2017〕23號)
1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城區規劃區內人行道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37號)
18.《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服務“流動式商攤經濟”二十條措施的通知》(余府辦字〔2017〕37號)
19.《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城市規劃區外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74號)
20.《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快天然氣發展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7〕90號)
21.《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擴大旅游文化體育健康養老教育培訓等領域消費的實施意見》(余府辦〔2017〕101號)
22.《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中心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余府辦〔2018〕1號)
2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煙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余府辦〔2018〕2號)
24.《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文藝創作獎勵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8〕74號)
2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農村建“三園”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辦〔2019〕35號)
2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余府辦發〔2020〕38號)
27.《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對2022年6月30日之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清理情況的通知》(余府發〔2022〕27號)
三、下列文件予以修訂(共16件)
1.《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發〔2012〕20號)
2.《新余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余府辦發〔2015〕61號)
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科技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余府辦發〔2016〕2號)
4.《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企業“走出去”主動融入“一帶一路”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6〕14號)
5.《新余市中心城區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規定的通知》(余府辦發〔2016〕79號)
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整合建立統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113號)
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8〕10號)
8.《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農民工工資保障辦法>的通知》(余府發〔2019〕9號)
9.《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9〕6號)
10.《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物業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27號)
11.《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20〕32號)
12.《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城市規劃區內征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調整方案>的通知》(余府字〔2020〕39號)
1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實施細則的通知》(余府辦發〔2022〕18號)
14.《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促進生態循環農業發展三十條措施>的通知》(余府發〔2022〕22號)
1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余府辦字〔2022〕37號)
1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十條措施的通知》(余府辦發〔2023〕4號)
2023年6月30日之前制定、本通知宣布需要修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由原文件制定(或施行)部門提請市政府修訂重發。需要修改的文件在完成修改前,有關內容與上位法或上級政策規定不一致的,按上位法或上級政策執行。
四、下列文件繼續施行(共74件):
1.《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城鄉老人高齡補貼制度的通知》(余府發〔2010〕21號)
2.《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區社區用房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余府發〔2013〕14號)
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余府發〔2014〕15號)
4.《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余府辦發〔2014〕48號)
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政府購買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意見》(余府辦發〔2014〕49號)
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4〕58號)
7.《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余府發〔2015〕22號)
8.《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5〕60號)
9.《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校園足球工作的實施意見》(余府辦字〔2015〕85號)
10.《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余府發〔2016〕4號)
11.《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6〕10號)
12.《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6〕18號)
1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行政調解辦法的通知》(余府發〔2016〕21號)
14.《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行政執法監督辦法的通知》(余府發〔2016〕22號)
1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施行居住證制度細則的通知》(余府辦發〔2016〕44號)
1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市政設施移交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11號)
17.《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7〕24號)
18.《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優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7〕25號)
19.《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振興新余地方戲曲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7〕27號)
20.《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7〕26號)
21.《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實施意見》(余府辦字〔2017〕52號)
2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民政醫療救助服務工作的意見(試行)》(余府辦發〔2017〕56號)
2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88號)
24.《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97號)
2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現代農業示范園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7〕102號)
2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7〕109號)
2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新余市企業信用監管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8〕6號)
28.《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在全市城市社區推行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8〕14號)
29.《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中醫藥產業事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8〕46號)
30.《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的意見》(余府發〔2018〕12號)
31.《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設定證明事項的規范性文件的決定》(余府發〔2018〕16號)
32.《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市政府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目錄的通知》(余府發〔2018〕15號)
3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建設質量強市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19〕1號)
34.《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租賃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16號)
35.《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意見》(余府發〔2019〕19號)
3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21號)
3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細則的通知》(余府辦字〔2019〕50號)
38.《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水花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59號)
39.《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50號)
40.《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促進熱敏灸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57號)
41.《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19〕64號)
4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加快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實施意見的通知》(余府辦發〔2019〕67號)
4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支持裝配式建筑發展實施細則的通知》(余府辦發〔2020〕7號)
44.《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余也難”熱線救助工作(試行)的通知》(余府辦發〔2020〕17號)
4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專門學校建設和教育管理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20〕23號)
4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20〕24號)
4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余府辦發〔2020〕33號)
48.《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字〔2020〕36號)
49.《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市政消火栓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20〕37號)
50.《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統一規范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政策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20〕42號)
51.《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完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實施辦法的通知》(余府辦字〔2020〕65號)
52.《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進一步加快新時代職業教育改革打造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高地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發〔2021〕2號)
5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推進建筑垃圾再生資源化利用工作的實施管理意見的通知》(余府辦字〔2021〕3號)
54.《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加快推動5G基礎設施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余府辦發〔2021〕11號)
5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21〕5號)
5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潤心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21〕15號)
57.《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助力新余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21〕17號)
58.《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糧食局等四部門<新余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21〕32號)
59.《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21〕33號)
60.《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新建住宅小區配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和社區管理服務設施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余府辦發〔2021〕37號)
61.《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新余市頤養之家條例>的實施意見》(余府發〔2021〕23號)
6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深化政務服務“就近辦理、集成服務”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字〔2021〕33號)
6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余府辦發〔2021〕36號)
64.《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建設省級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發〔2021〕24號)
65.《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文化產業振興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余府辦發〔2021〕40號)
66.《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22〕1號)
67.《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進一步加強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余府辦發〔2022〕20號)
68.《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余府辦發〔2022〕22號)
69.《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新余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余府辦字〔2022〕51號)
70.《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4件涉稅規范性文件的通知》(余府發〔2022〕26號)
71.《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細則的通知》(余府辦發〔2022〕41號)
72.《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深化政務服務“一事通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辦發〔2022〕48號)
7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文藝精品創作獎勵與扶持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23〕16號)
74.《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余府辦發〔2023〕19號)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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