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新余市加強聯系仲裁工作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新余市加強聯系仲裁工作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聯系仲裁工作,推動新時代仲裁工作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8〕76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構建完善“黨委領導、政府組建、機構獨立、行業自律、司法監督、社會監督”的仲裁工作新格局,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以“走在前、勇爭先、善作為”的標準和要求,著力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從加強黨的領導、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監督指導等方面,加強聯系仲裁工作,加快推動我市仲裁事業高質量發展,為打造新型工業強市、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的新余篇章提供高質高效的仲裁服務和保障。
二、加強對仲裁機構的領導
1.加強黨領導下的仲裁工作。切實加強黨對仲裁工作的領導,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于仲裁工作全過程各方面,確保仲裁工作始終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仲裁機構要及時成立黨的基層組織,司法行政部門應指導幫助仲裁機構完善黨的組織。仲裁機構要將黨建工作寫入章程,建立黨建工作制度,按規定落實黨建工作經費保障,將黨建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2.切實保障仲裁機構獨立開展工作。支持仲裁機構依法獨立仲裁,支持仲裁機構依照章程獨立開展工作,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干預仲裁裁決,不得干涉仲裁機構日常業務工作。仲裁機構要健全完善防止領導干部干預仲裁裁決、插手具體案件的制度。
3.大力推進仲裁分支機構建設。仲裁機構要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支持經濟發展的要求,加強與各地、各部門的溝通,根據需要設立仲裁分支機構。
三、健全完善聯系仲裁工作機制
4.成立聯絡小組。司法行政部門、仲裁機構應成立聯絡小組,負責聯系溝通,收集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以及解決的方法和途徑等事宜,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共享。
5.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司法行政部門、仲裁機構應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定期研究解決仲裁工作面臨的重要問題。
6.健全完善通報制度。仲裁機構要及時與有關縣區人民政府、信訪部門、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等通報信息,協同做好風險排查、糾紛調處、維穩防控等工作;完善與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各行業調解組織的工作聯系制度;主動與各級人民法院聯系,完善仲裁與訴訟銜接機制。
7.建立重點工作報告制度。仲裁機構要進一步落實重點工作報告制度,按照要求和年度工作計劃向市政府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及年度總結。
四、加強對仲裁工作的監督指導
8.強化支持措施。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全市仲裁工作的監督指導、協調,切實幫助解決仲裁機構和仲裁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加強仲裁隊伍建設,按要求做好仲裁機構組成人員推選工作;要加強對仲裁機構換屆規范指引,組織和督促仲裁機構依法依規按時換屆,為仲裁發展提供規劃建議。
9.強化職能監督。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仲裁機構的監督,幫助指導仲裁機構規范化運作,仲裁機構要積極落實司法行政部門工作部署。要健全完善信訪投訴處理工作機制,司法行政部門收到涉及仲裁機構的相關投訴與信訪件后,應根據對象和性質,將有關線索及材料等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并加強相關事宜的跟進,確保問題得到妥善解決。仲裁機構要主動加強與司法行政部門的協作配合,依法依規認真處理。
10.強化社會監督。仲裁機構要加強信息公開,在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情況下,主動接受媒體和社會公眾監督,及時向社會公開有關工作信息以及仲裁投訴舉報電話,暢通當事人投訴渠道。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