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 (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決定:
簡學勇同志任市政府副秘書長,免去其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局長職務;
陳志堅同志任新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副縣級),免去其市商務局副局長職務;
張志華同志任新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免去其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孫揚生同志任新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財政金融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鄒建中同志任市第四中學校長(試用期一年);
王元安同志任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主任(局長),免去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鄧飛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潘小誠同志的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李敏敏同志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新余市委員會會長職務;
免去皮員根同志的市第四中學校長職務;
免去丁彥意同志的市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局長職務。
2025年1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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