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區)教體局、高新區社會管理局、仙女湖社會事業局,市直各中小學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保障學生的睡眠時間、減輕學生學業負擔和家長生活負擔,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經研究,決定對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到校時間做統一規定,具體要求如下:
一、作息安排
(一)全市非寄宿制學校(含寄宿制學校走讀生)小學生上午到校時間為8:20,初中生上午到校時間為7:50,中小學上午課程結束時間不得晚于12:00。全市小學生下午到校時間為14:30,初中生下午到校時間為14:20。
(二)全市非寄宿制義務教育學校初中生一律取消晚自習。寄宿制學校初中生晚自習不得上課以及作業輔導,晚自習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1:00,學生就寢時間不晚于21:30,冬季起床時間不早于6:50,夏季起床時間不早于6:30。
(三)農村小規模義務教育學校(教學點)學生到校、上課時間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段、季節等實際情況可做適當調整。
二、注意事項
提前到校的學生自行在班上早讀,教師不得在規定到校時間之前統一組織早讀或其他教育教學活動,學校要保障提早到校的學生安全。
三、有關要求
此規定自2024年春季學期起開始執行。各地各校務必提高認識、統一行動,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嚴格執行規定,加強宣傳引導,形成家校共識,凝聚育人合力。市教育局將對各校的作息安排開展專項檢查,對擅自行動,拒不執行的單位予以通報,并在考核中扣分。
新余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