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1年9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明確提出要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充分考慮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建立健全靈敏有度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定期開展調價評估工作,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市醫療保障局根據文件精神,起草了本《通知》。
二、起草原則和思路
《通知》的起草遵循以下原則和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推進醫藥服務價格改革,對全市公立醫療機構因取消醫用耗材加成而減少的合理收入予以補償,此次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將上述補償一次性全部調整到位,并重點提高價格偏低的手術、治療等體現醫務人員勞務價值、技術難度和風險程度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同時梳理價格虛高的醫療服務項目,并進行合理價格下調,調價全程堅持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政策與醫保支付、落實普遍實施臨床路徑和醫療控費等政策相互銜接,保證患者基本醫療費用負擔總體不增加。
三、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調價項目、實施范圍、執行時間。
(一)調價項目。在由市衛健委遴選的323項醫療服務項目中選取符合上調價格條件的29項(具體詳見附件)納入全市公立醫療機構因取消醫用耗材加成而減少的合理收入予以補償的上調價格項目范圍,并一次性調整到位,同時梳理出價格虛高的醫療服務項目11項(具體詳見附件),并對其價格進行合理下調,其他未調整的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仍按現行文件規定執行。
(二)實施范圍。全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
(三)執行時間。自2021年10月25日零時起執行。
四、解讀單位
新余市醫療保障局
政策咨詢電話:0790-645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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