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建檔立卡貧困重度失能殘疾人照護和托養工作的指導意見》(贛府廳發〔2019〕4 號)和《新余市關于在脫貧攻堅中做好貧困重度失能殘疾人照護和托養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余民字〔2020〕1號)文件。
一、補貼對象范圍
原則上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殘疾人可納入照護和托養范圍:1.具有新余戶籍;2.已脫貧(困)對象或城鄉低保人員;3.年滿16周歲;4.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精神、智力和肢體殘疾人;5.未納入特困人員救助范圍的;6.按照自主吃飯、穿衣、上下床、如廁、室內行走、洗澡等6項指標,有4-6項不能達到的重度失能殘疾人。
二、補助標準
1.采取居家照護和日間照料的,對提供服務的個人、組織或機構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2.在殘疾人綜合托養服務機構托養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標準給予機構補助。在農村公辦養老院托養的,參照我省特困人員護理費標準給予托養機構補助。
三、申報程序
殘疾人照護和托養工作按照個人申請、村(居)委會申報、鄉(鎮、辦)審核、縣(區)審批的程序進行。建立政府主導,民政牽頭,殘聯、鄉村振興等部門逐級審核、聯審會簽的形式進行。
(一)申請。村(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困難重度失能殘疾人申報、受理、初審工作。由殘疾人本人或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并填寫《申請審批表》,提供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村(居)委會受理后,組織對材料進行初審,并進行入戶調查、鄰里走訪,就其材料真實性及失能情況進行核實,審核通過后,由村委主要領導和經辦人員簽字、蓋章報鄉(鎮、辦)民政部門。
(二)審核。鄉(鎮)政府(街道辦)負責本轄區貧困重度失能殘疾人申報資格的審核(可采取聯審會簽的形式)、評估。一是組織民政、鄉村振興、殘聯等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申報對象的失能情況進行評估、材料情況進行核實。二是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審會簽:民政部門對是否低保、特困對象身份進行審核,鄉村振興部門對是否為脫貧對象身份進行審核,殘聯部門對殘疾類別、等級等情況進行審核,入戶調查干部對失能情況進行審核。經聯合審核通過后,在《申請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鄉(鎮、辦)負責將符合照護和托養條件的殘疾人名單在村(居)委會公示7日,無異議后將資料上報至縣(區)民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批準,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審批。參照上述程序,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牽頭,聯合鄉村振興、殘聯等部門全面審查鄉(鎮)政府(街道辦)上報的調查材料和審核意見。于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準,建立基礎信息數據庫,建立管理檔案,做到一人一檔,并在申請人所在村(居)委會進行公布;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批準,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四、資金撥付
縣級財政部門根據同級民政部門提出的資金申請,將資金撥付至縣級民政部門,縣級民政部門按月將補貼資金撥付到補貼對象一卡通賬戶(分宜縣、高新區:按月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鄉鎮(街道),再發放至補貼對象一卡通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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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民政局:0790-6446970
分宜縣民政局:0790-5889812
渝水區民政局:0790-622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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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湖區民政局:0790-6856880
辦事地點:全市各村、社區或鄉鎮(街道)民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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