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讓困難群眾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切實解決燃眉之急,根據《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余也難”熱線救助工作(試行)的通知》(余府辦發〔2020〕17號)、《江西省民政廳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臨時救助實施辦法的通知》(贛民發〔2022〕1號)和《新余市民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臨時救助工作的實施意見》(余民字〔2021〕21號)等文件精神,在全市啟動“余也難·熱線”救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實施時間
本公告印發之日至疫情防控結束。
二、救助范圍和對象
1.受疫情防控影響(隔離觀察、居家隔離、失業或無法就業等)導致生活困難的人員及家庭;
2.非新余本地戶籍,受疫情防控影響長期滯留新余生活困難的人員;
3.新余本地戶籍,因家庭成員受疫情防控影響長期滯留外地,導致本地家庭生活困難的人員。
三、救助類型及標準
1.臨時救助金。
(1)小額先行救助。對遭受疫情等突發重大公共事件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嚴重困難、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個人,可實施500元至1000元的小額救助。
由村(居)委會審核后報鄉(鎮、辦)備案。原則上不超過2日。資金由鄉(鎮、辦)臨時救助備用金中支出。
(2)急難型救助。對實施小額救助后仍不能解決基本生活困難的,采取“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方式。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現標準為825元/月)的2至4倍進行救助。
由村(居)委進行初審上報,鄉(鎮、辦)進行復核審定。原則上不超過5日。資金由鄉(鎮、辦)臨時救助備用金中支出。
2.物資救助。
對已經隔離觀察(居家隔離)、行動不便的老人、兒童等需求實物救助的,可以給予衣服、食品、飲用水等實物救助。
由村(居)委會審核后報鄉(鎮、辦)備案。原則上不超過1日。購買資金由鄉鎮臨時救助備用金中支出。
3.轉介服務。
各級民政部門接到求助申請、電話后,不屬于民政業務范圍內的應做好記錄并及時轉介相關部門。
四、申請方式
救助對象通過撥打市、縣(區)救助熱線電話進行求助。市、縣(區)民政部門接到的申請,應及時轉交鄉(鎮、辦)、村(居)委會辦理。
新余本地戶籍居民向戶籍所在縣(區)提出申請;非新余本地戶籍居民向居住地或急難發生地縣(區)提出申請。
24小時熱線電話:
新余市民政局 0790-6413008;
分宜縣民政局 0790-5881968;
渝水區民政局 0790-6222692;
仙女湖區農村工作局 0790-6856880;
高新區社會管理局 0790-6862198。
特此公告。
新余市民政局
2022年3月31日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