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別扶助對象的申報及確認流程:
(1)個人申請。
(2)村(居)委會和鄉級分別資格初審。
(3)縣級衛健部門審批并公示。
(4)設區市和省衛健部門備案。
獨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鄉級以上醫療機構或公安機關或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的死亡證明;獨生子女殘疾的,需提供三級以上《殘疾人證》。
二、受理條件
扶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本人戶籍在新余市;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滿49周歲;
3、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4、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同時,從2012年開始將三級以上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納入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制度。
三、申請材料
(一)申請材料形式標準
1、由申請人編寫的文件按A4規格紙張打印;
2、申請材料的復印件應清晰。
(二)申請材料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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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提交材料名稱 |
材料來源 |
原件/復印件 |
份數 |
紙質/電子文件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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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申報表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 |
3 |
紙質 |
真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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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復印件 |
1 |
紙質 |
原件備查 |
|
3 |
傷殘獨生子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復印件 |
1 |
紙質 |
原件備查 |
|
4 |
獨生子女死亡的,需要提交死亡證明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復印件 |
1 |
紙質 |
原件備查 |
(三)辦理流程圖
計劃生育特別扶助給付流程圖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