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義務教育資助政策問答(2023年度)
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以下簡稱“生活補助”)
1.生活補助設立的目的是什么?
主要用于補助義務教育階段在籍在校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開支。
2.申請生活補助應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2)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品德優(yōu)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jīng)濟困難,生活儉樸。
3.生活補助的資助對象有哪些?
生活補助分為寄宿生生活補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補助。寄宿生生活補助資助對象為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內(nèi)寄宿的在籍在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非寄宿生生活補助資助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籍在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非寄宿生。
4.生活補助的資助標準是多少?
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寄宿學生在此基礎上每生每年增加200元;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5.如何申請生活補助?
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后,學校組織學生提出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填寫《江西省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申請表》,與相關佐證材料一并提交學校。
6.生活補助多久評審一次?
每學年評定一次,分春、秋兩個學期發(fā)放。
7.生活補助如何發(fā)放?
每學期結(jié)束前,通過社會保障卡發(fā)放給受助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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