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醫療保障局(黨群工作部)、財政局、稅務局:
現將《江西省醫療保障局 江西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關于做好我省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工作的通知》(贛醫保發〔2022〕14號)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明確如下,請認真執行,抓好落實。
一、集中征繳期。基本醫保集中征繳期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重度殘疾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成年人、城鎮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參照定額資助標準(每人每年320元)資助參保。
三、大中專學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參保繳費。大中專學生仍按學年進行參保,畢業當年未辦理停保的其醫療保險待遇可延續到12月31日。
四、2023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根據基金收支運行情況另行確定。
新余市醫療保障局 新余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新余市稅務局
2022年9月13日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