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象:資助對象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新余內。
(2)18周歲前已被認定為孤兒身份,年滿18周歲后就讀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校、普通全日制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職業學校的中專、大專、本科學生和碩士研究生。
2.標準:每人每學年1萬元助學金
3.申請程序:
(1)申請。社會散居孤兒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孤兒向福利機構所屬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2)查驗。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將受理材料報至縣級民政部門。
(3)確認。縣級民政部門通過材料核實、家庭巡訪、數據比對等多種方式,對孤兒身份、學籍等信息進行核實,10個工作日內作出確認。符合條件的,納入“孤兒助學工程”。不符合條件的,以書面形式告知并說明理由。
4.申請材料:《“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申請表》
和孤兒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就讀證明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出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復印件。
服務咨詢電話
新余市民政局:0790-6432637
分宜縣民政局:0790-5889812
渝水區民政局:0790-6222297
高新區民政局 :0790-6863169
仙女湖區民政局:0790-6859280
辦事地點:全市各村、社區或鄉鎮(街道)民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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