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衛字〔2023〕72號
縣區衛健委、高新區社會管理局、仙女湖區衛生健康服務中心、市衛健執法局:
為落實我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相關工作要求,提高我市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水平,我委研究制定了《新余市重點場所衛生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新余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4月12日
新余市重點場所衛生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落實我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相關工作要求,切實提高我市住宿場所、人工游泳場所、“四小行業”(小旅館、小美容美發、小歌舞廳、小浴室)等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水平,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結合工作實際,我委決定開展重點場所衛生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規范為依據,按照《國家衛生城鎮標準》等標準要求,從衛生城市創建的重點難點入手,堅持依法行政,加大監管力度,規范公共場所重點場所經營秩序,不斷為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工作提質增效。
二、工作重點和目標
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及“四小”行業存在點多、面廣、基礎薄弱、歷史欠賬多等突出問題,公共場所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現象時有發生,從業人員未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但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的情況比較普遍,公共場所經營者自覺開展場所衛生檢測比例較低,導致公共場所衛生安全和疾病傳播風險較大,人民群眾健康難以保證。針對存在的問題,市、區、縣各衛生健康監督機構應建立健全問題排查、反饋、整改、匯報等長效機制,集中人員力量對轄區內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及重點場所進行摸底排查,要特別注意隱藏在背街小巷、居民小區以及城鄉結合部的重點場所,不留監管死角。力爭重點場所衛生監管達到《國家衛生城鎮標準》的相關要求。要按照創衛目標任務分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實施細則及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重點場所經營單位的衛生監督和指導,全面提高我市公共場所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和衛生知識水平,全力推進對重點場所的摸底登記,反復巡查、跟蹤整治。
通過整治,力求全市符合公共場所衛生許可條件的重點場所,做到持有效衛生許可證并亮證經營,衛生設施配套,功能布局合理,管理制度落實,環境衛生整潔,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各項衛生指標和管理資料達到檢查標準的要求;對不符合許可標準要求的,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辦證、拒不整改或經過整改仍不達標的經營戶,除依據公共場所有關法規處理外,根據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2017年8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4號公布)和省、市相關要求,抄告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予以取締。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與自查階段(2023年4月至5月)。按照市創衛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明確工作要求和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開展重點場所許可經營狀況本底調查,做好衛生監督服務工作,提高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和衛生管理能力,督促重點場所開展衛生管理自查工作,積極辦理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健全衛生管理制度,改善經營者規范經營的條件。
(二)重點場所專項整治階段(2023年6月至8月)。加強與相關部門配合,按照工作責任分工,屬地管理的原則,分區域分路段集中整治重點場所。各衛生監督機構要抽調精干力量,充實一線監督人員,對重點場所實施量化分級管理,通過監督化評價評定公共場所衛生信譽等級,提升監管效率,保障專項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三)鞏固提高階段(2023年9月至10月)。全面落實鞏固措施,建立健全重點場所的長效監管機制,加強日常巡回檢查和規范管理,實行動態管理,落實“回頭看”機制,進一步鞏固提高整治成果,確保重點場所保持良好衛生狀況,嚴防反彈。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重點場所的規范管理是創建衛生城市的重點之一,也是一大難點。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高度重視重點場所的整治工作,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層層落實責任,分解任務到人,保障整治任務的全面完成。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全市整治工作的督查。
2.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各地要營造重點場所衛生專項整治濃厚氛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強大輿論監督作用,曝光一批拒不整改的單位,規范公共場所重點場所經營秩序。對整改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3.強化執法,規范管理。各級衛生健康行政執法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衛生城鎮標準》相關要求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實施細則及相關法律法規,對照標準要求,科學指導重點場所整改,規范行業自身衛生管理。加大行政處罰力度,保障整治任務取得實效。
4.打造精品,提升水平。要在整治過程中要運用好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注意挖掘一些基礎條件較好公共場所經營單位,持續加強技術指導,激勵引導其不斷提升衛生管理水平,通過公示宣傳打造樣板示范點,以點帶面提升本轄區整體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水平。
附件:重點場所衛生專項整治工作要求
附件
重點場所衛生專項整治工作要求
一、總體要求
公共場所(住宿場所、人工游泳場所)及“四小行業”(小浴室、小美容美發、小歌舞廳、小旅店)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實現亮證經營、持證上崗、信息上墻公示(有效衛生許可證、有效健康合格證明、衛生信譽等級、有效檢測報告、衛生管理制度健全)、衛生設施到位、消毒措施落實、消毒記錄登記、環境衛生優良,設立衛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和衛生管理檔案,檔案齊全,內容應當包括以下方面:
(1)衛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
(2)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溫度、風速等)、水質、采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3)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4)衛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5)集中式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6)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7)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8)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和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整治工作要求細則
(一)住宿場所基本要求
(1)內外環境。店外環境整潔,店鋪大門衛生無污跡,地面無散亂垃圾、污水,門前道路無缺損。店門入口處有風幕機或防蠅門簾、紗門、自動啟閉門等防止病媒生物進人的設施并正常使用。店內地面、墻面清潔、無積水、無垃圾,物品整潔。店內應有明顯禁煙控煙標識。
(2)許可證等相關內容公示。在店內醒目位置公示衛生許可證、量化分級管理標識、衛生檢測報告、衛生管理制度、群眾監督舉報電話等。
(3)衛生管理檔案。公共場所應建立衛生管理檔案,包括衛生管理制度、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體檢表、衛生知識培訓(含培訓、考核和記錄等)資料、年度衛生檢測報告、公共用品用具和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記錄、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應急預案、日常衛生檢查和設施運行維修記錄、衛生相關產品索證管理情況等內容。
(4)公共用品用具和衛生相關產品管理。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換,數量配備充足,應按規范要求清洗、消毒、保潔并做好記錄。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需外送清洗消毒的毛巾、床單、浴巾等紡織品應設置暫存區,并應交由取得營業執照、配備專業洗滌烘干設備、洗滌操作規程符合衛生要求的單位進行洗滌,且需簽訂洗滌合同或協議,做好每批次交接驗收記錄和管理臺賬。
對化妝品(洗發液、沐浴液等)、消毒產品、滅鼠劑、殺蟲劑等衛生相關產品索證管理和進貨驗收,保證產品質量,標簽標識規范。滅鼠劑、殺蟲劑、消毒劑等有害物品應采取專人管理、專間或專柜存放,存放處應保持陰涼干燥通風。不得使用過期失效衛生相關產品。
(5)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和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健康合格證明應規范管理,便于核查。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和化膿性、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
從業人員參加公共場所衛生法律法規和知識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在崗人員應每2年復訓一次。
從業人員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衣服、勤理發、勤洗澡。
(6)衛生檢測。公共用品用具、微小氣候、空氣質量、采光、照明、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每年檢測不少于一次,檢測結果符合《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37488)的要求。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要求。
(7)空調通風系統管理。采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要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衛生規范和規定,并定期開展清洗消毒檢測,采用分體空調的定期清洗濾網和散流罩,并做好記錄。
(8)應按經營規模設置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間、布草存放間、公共衛生間和盥洗間、洗衣房,并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保持衛生并正常運行。
清洗消毒間。提供杯具且自行清洗消毒的,應設杯具專用清洗消毒間。采用物理法消毒的,消毒間內應設清洗水池和消毒柜;采用化學法消毒的,消毒間內應設3個水池。提供拖鞋、臉盆、腳盆的,設專用清洗消毒間,消毒間內有拖鞋、臉盆、腳盆專用清洗消毒池。所使用的消毒產品應有《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
布草存放間。應根據場所規模合理設置清潔物品儲藏間,或在場所內清潔區域設置清潔物品儲藏區,數量和規模應能滿足經營需要;應與一次性拖鞋、牙刷、牙膏、肥皂、衛生紙、洗發液、沐浴液等耗損品分區存放;不得放置污染物品、清掃工具、個人生活用品、雜物及其他無關物品;環境應保持整潔通風良好室內無霉斑和積塵,設置病媒生物防治設施并正常使用,無病媒生物孳生。
(9)衛生清掃工具、車輛應能滿足工作需要,從業人員操作規范,避免交叉污染。
(10)公共場所基本衛生要求、衛生管理和從業人員衛生等符合《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規范》(GB37487)等要求。公共場所設計和衛生指標符合《公共場所設計衛生規范》(GB37489)和《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37488)等要求。
(二)人工游泳場所基本要求
(1)內外環境。店外環境整潔,店鋪大門衛生無污跡,地面無散亂垃圾、污水,門前道路無缺損。店門入口處有風幕機或防蠅門簾、紗門、自動啟閉門等防止病媒生物進人的設施并正常使用。店內地面、墻面清潔、無積水、無垃圾,物品整潔。店內應有明顯禁煙控煙標識。
(2)許可證等相關內容公示。在店內醒目位置公示衛生許可證、量化分級管理標識、衛生檢測報告、衛生管理制度、群眾監督舉報電話等。
(3)衛生管理檔案。公共場所應建立衛生管理檔案,包括衛生管理制度、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體檢表、衛生知識培訓(含培訓、考核和記錄等)資料、年度衛生檢測報告、公共用品用具和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記錄、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應急預案、日常衛生檢查和設施運行維修記錄、衛生相關產品索證管理情況等內容。
(4)公共用品用具和衛生相關產品管理。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換,數量配備充足,應按規范要求清洗、消毒、保潔并做好記錄。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需外送清洗消毒的毛巾、床單、浴巾等紡織品應設置暫存區,并應交由取得營業執照、配備專業洗滌烘干設備、洗滌操作規程符合衛生要求的單位進行洗滌,且需簽訂洗滌合同或協議,做好每批次交接驗收記錄和管理臺賬。
對化妝品(洗發液、沐浴液等)、消毒產品、滅鼠劑、殺蟲劑等衛生相關產品索證管理和進貨驗收,保證產品質量,標簽標識規范。滅鼠劑、殺蟲劑、消毒劑等有害物品應采取專人管理、專間或專柜存放,存放處應保持陰涼干燥通風。不得使用過期失效衛生相關產品。
(5)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和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健康合格證明應規范管理,便于核查。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和化膿性、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
從業人員參加公共場所衛生法律法規和知識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在崗人員應每2年復訓一次。
從業人員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衣服、勤理發、勤洗澡。
(6)衛生檢測。公共用品用具、微小氣候、空氣質量、采光、照明、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每年檢測不少于一次,檢測結果符合《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37488)的要求。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要求。
(7)空調通風系統管理。采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要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衛生規范和規定,并定期開展清洗消毒檢測,采用分體空調的定期清洗濾網和散流罩,并做好記錄。
(8)應設置游泳池、更衣室、淋浴室、浸腳消毒池、公共衛生間、水處理機房和消毒劑專用庫房。
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應設置強制通過式浸腳消毒池,其寬度應與走道同寬,長度不小于2米,深度不小于20厘米。浸腳消毒池應具備給排水條件,池水4小時更換一次,游離性余氯含量應保持5-10毫克/升。
(9)池水循環凈化、消毒、補水等設施設備應正常運行,每日補充足量新水,發生故障時應及時檢修,游泳池水質應符合《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37488)。兒童池營業期間應持續供給新水。
(10)應在入口更衣等醒目處設置“禁止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性病、傳染性皮膚病、重癥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心臟病、精神病患者、酒者及其他不宜人群游泳”的警示性標志,標志符合固定耐用的要求。
(11)公共場所基衛生要求、衛生管理和從業人員衛生等符合《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規范》(GB37487)等要求。公共場所設計和衛生指標符合《公共場所設計衛生規范》(GB37489)和《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37488)等要求。
(三)小浴室基本要求
(1)持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在店內醒目位置公示衛生許可證、量化分級管理標識、衛生檢測報告、衛生管理制度、群眾監督舉報電話等。不需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場所(如,面積<30平方米的小美發店)無需公示衛生許可證和量化分級管理標識。
(2)內外環境。店外環境整潔,店鋪大門衛生無污跡,地面無散亂垃圾、污水,門前道路無缺損。店門入口處有風幕機或防蠅門簾、紗門、自動啟閉門等防止病媒生物進人的設施并正常使用。店內地面、墻面清潔、無積水、無垃圾,物品整潔。店內應有明顯禁煙控煙標識。
(3)衛生管理檔案。公共場所應建立衛生管理檔案,包括衛生管理制度、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體檢表、衛生知識培訓(含培訓、考核和記錄等)資料、年度衛生檢測報告、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記錄、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應急預案、日常衛生檢查和設施運行維修記錄、衛生相關產品索證管理情況等內容。
(4)有公共衛生間的,應及時清掃保潔,做到無積水、積垢、無異臭;上下水、洗手、機械排風設施定期維護,能夠正常使用。
(5)提供毛巾、浴巾、浴衣褲、拖鞋、修腳工具等公共用品用具且自行清洗消毒的,應設置清洗消毒間和消毒設施,并能正常使用。
公共用品用具配備數量應滿足經營需求,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清洗消毒后及時分類存貯,消毒記錄真實完整。
(6)池水應配備循環消毒裝置,并正常運轉。營業期間按規定補充新水。
使用燃煤或液化氣供應熱水的,應使用強排式通風裝置,燃燒產生的氣體直接排到室外。淋浴間內不得設置直排式燃氣熱水器,不得擺放液化石油氣瓶,可能產生一氧化碳的沐浴場所應配備報警裝置。
(7)設置有淋浴噴頭,噴頭間距大于0.9米;浴池每晚徹底清洗,經過消毒后再換水。池水每日至少補充2次新水,每次補充水量不少于總量的20%。
(8)有“禁止性病、傳染性皮膚病患者沐浴”的警示性標志,標志固定耐用。
(9)室內通風良好,宜采用機械通風,采用氣窗通風的氣窗面積不少于地面面積的5%。使用燃煤或液化氣供應熱水的,應使用強排式通風裝置。淋浴間內不得設置直排式燃氣熱水器,不得擺放液化石油氣瓶。
(10)有給水排水設施,給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要求。
(11)修腳工具執行《理發店、美容店衛生標準》(GB 9666-1996)有關理發用具消毒要求。
(12)符合《公共浴室衛生標準》(GB9665-1996)及《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要求。地面采用防滑、不滲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墻體采用防水、防霉無毒材料覆涂,浴池池壁、池底光潔,采用白色材料鋪設。
(四)小美容美發店基本要求
(1)持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在店內醒目位置公示衛生許可證、量化分級管理標識、衛生檢測報告、衛生管理制度、群眾監督舉報電話等。不需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場所(如,面積<30平方米的小美發店)無需公示衛生許可證和量化分級管理標識。
(2)內外環境。店外環境整潔,店鋪大門衛生無污跡,地面無散亂垃圾、污水,門前道路無缺損。店門入口處有風幕機或防蠅門簾、紗門、自動啟閉門等防止病媒生物進人的設施并正常使用。店內地面、墻面清潔、無積水、無垃圾,物品整潔。店內應有明顯禁煙控煙標識。
(3)衛生管理檔案。公共場所應建立衛生管理檔案,包括衛生管理制度、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體檢表、衛生知識培訓(含培訓、考核和記錄等)資料、年度衛生檢測報告、公共用品用具和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記錄、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應急預案、日常衛生檢查和設施運行維修記錄、衛生相關產品索證管理情況等內容。
(4)美發場所燙、染工作間(區)應分開設置,并有明顯標識。燙、染、洗發等區域應設機械通風設施。
(5)具備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設施,并保持運轉正常(外送清洗消毒的不做設施要求,應與取得營業執照、配備專業洗滌烘干設備、洗滌操作符合規范的單位簽訂合同或協議并做好每批交接驗收記錄和管理臺賬)。公共用品用具數量配備應滿足正常經營需求,清洗、消毒記錄真實完整。
(6)使用燃煤或液化氣供應熱水的,應使用強排式通風裝置,燃燒產生的氣體直接排到室外。
(7)理發工具每次用后消毒,宜采用無臭氧紫外線消毒,或者用75%酒精擦拭,理發工具消毒完應保存在相應的工具箱或保潔柜里。
(8)店內有頭癬、皮膚病患者專用工具,專用工具包括推子、剪刀、梳子、圍布等,使用專用容器存放。容器標示“頭癬、皮膚病患者專用工具”字樣,并且存放在醒目位置。專用工具用后即時清理、消毒,并放回原處,不得與正常理發工具混用。
(9)理發工具做到一客一消毒;理發、美容用毛巾、臉巾、臉盆等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10)符合《理發店、美容店衛生標準》(GB 9666-1996)及《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要求。
(11)有給水排水設施,給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要求。
(五)小歌舞廳基本要求
(1)持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在店內醒目位置公示衛生許可證、量化分級管理標識、衛生檢測報告、衛生管理制度、群眾監督舉報電話等。不需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場所(如,面積<30平方米的小美發店)無需公示衛生許可證和量化分級管理標識。
(2)內外環境。店外環境整潔,店鋪大門衛生無污跡,地面無散亂垃圾、污水,門前道路無缺損。店門入口處有風幕機或防蠅門簾、紗門、自動啟閉門等防止病媒生物進人的設施并正常使用。店內地面、墻面清潔、無積水、無垃圾,物品整潔。店內應有明顯禁煙控煙標識。
(3)衛生管理檔案。公共場所應建立衛生管理檔案,包括衛生管理制度、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體檢表、衛生知識培訓(含培訓、考核和記錄等)資料、年度衛生檢測報告、公共用品用具和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記錄、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應急預案、日常衛生檢查和設施運行維修記錄、衛生相關產品索證管理情況等內容。
(4)場所自然通風條件不好的,應設機械通風換氣裝置;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定期進行清洗消毒檢測,使用分體空調的,空調濾網、出風口定期清洗,保持清潔,并做好記錄。
(5)具有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提供一次性杯具的除外)。
(6)符合《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GB 9664-1996)及《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要求。
(六)小旅店基本要求
(1)持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在店內醒目位置公示衛生許可證、量化分級管理標識、衛生檢測報告、衛生管理制度、群眾監督舉報電話等。不需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場所(如,面積<30平方米的小美發店)無需公示衛生許可證和量化分級管理標識。
(2)內外環境。店外環境整潔,店鋪大門衛生無污跡,地面無散亂垃圾、污水,門前道路無缺損。店門入口處有風幕機或防蠅門簾、紗門、自動啟閉門等防止病媒生物進人的設施并正常使用。店內地面、墻面清潔、無積水、無垃圾,物品整潔。店內應有明顯禁煙控煙標識。
(3)衛生管理檔案。公共場所應建立衛生管理檔案,包括衛生管理制度、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體檢表、衛生知識培訓(含培訓、考核和記錄等)資料、年度衛生檢測報告、公共用品用具和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記錄、傳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應急預案、日常衛生檢查和設施運行維修記錄、衛生相關產品索證管理情況等內容。
(4)客房通風良好,無自然通風條件的,每間客房必須安裝獨立的機械排、送風設施;使用分體空調的房間,空調濾網應定期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保持濾網整潔無積塵。
(5)設有專用的清洗消毒間。有專用的茶具清洗消毒工具和容器,配置容量足夠的保潔柜和數量足夠的茶具,茶具經清洗消毒后方可提供顧客使用(提供一次性杯具的除外)。
(6)臉盆、腳盆標記明顯,臉盆、腳盆和拖鞋一客一換一消毒。有專用的臉盆、腳盆和拖鞋浸泡消毒容器。
(7)床上用品一客一換,長住客一周一換,有床上用品洗滌、烘干設備(如洗衣機、干衣機等),提供的床上用品須經清洗消毒,感官性狀良好,無毛發、無污跡、無異味、無潮濕感。
(8)公共衛生間為水沖式,有流動水洗手設施,每日清掃,做到無積水、無積糞、無蚊蠅、無異味;無自然通風條件的,要有機械排風設施。
(9)淋浴室有機械排風設施,淋浴室內不得安裝直排式燃氣熱水器和放置液化石油氣瓶。
(10)客房內設置獨立衛生間的,按普通旅店衛生要求進行管理。
(11)符合《旅店業衛生標準》(GB 9663-1996)及《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要求。
(12)飲用水采用市政自來水,有二次供水設施的,按《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的要求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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