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
余府辦發〔2014〕56號 2014年11月5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年底前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努力實現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比例雙提高目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校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22號)和《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實施2014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的通知》(贛人社字〔2014〕275號)精神,經市八屆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就做好我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開展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
1實名制登記對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對象主要為以下三類:一是2014屆新余籍外地高校畢業生中未就業且有意愿回新余就業創業的畢業生;二是2014屆本地高校畢業生(包括職業院校畢業生)中未就業且有意愿在新余就業創業的畢業生;三是通過市場求職登記的2014屆外地來余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非2014屆高校畢業生也可進行登記。從2014年起,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作為人社部門常規工作延續進行。
2實名制登記途徑。對2014年度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主要采取五種途徑進行:一是從省就業局(省教育部門提供)獲取新余籍在外地求學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名單及其聯系電話,逐一核實后錄入江西省就業信息系統“高校畢業生實名管理”模塊;二是市內高校提供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名單,逐一確認有意愿在新余就業創業的名單后,錄入江西省就業信息系統“高校畢業生實名管理”模塊;三是各縣(區)依托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和社區(村級)工作站,采取上門入戶、主動聯系等方式,收集本社區、本鄉鎮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情況,并與前兩種途徑獲取的信息進行比對,將遺漏的名單或更新的信息補錄到江西省就業信息系統。四是由市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其管理的高校畢業生基本信息,錄入到江西省就業信息系統。五是高校畢業生通過新余就業信息網自主進行網絡實名制登記,由就業機構工作人員核定后錄入到江西省就業信息系統。
各縣(區)要在每年7-9月份組織基層勞動保障平臺開展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工作,將實名制登記和就業服務工作列入對社區、鄉鎮勞動保障平臺績效考核內容,作為評先評優以及就業資金撥付的重要依據。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教育局,市內各院校
3新錄取大學生調查摸底。從今年開始,人社部門要加強與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內院校的溝通協調,掌握轄區內每年參加高考并被錄取的大學生人數和基本情況。同時基層勞動保障平臺要主動上門登記,建立大學生入學、就業數據庫,為每年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和就業服務奠定基礎。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教育局,市內各院校
4開展實名制就業服務。充分利用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成果,將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業務延伸到鄉鎮(街道)、社區(村),在鄉鎮(街道)、社區(村)建成集登記求職、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社會保險、政策咨詢等功能于一體的“一站式”服務窗口,實施“一站式”服務。充分利用高校畢業生數據庫,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個性化和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幫助其制訂個人就業計劃,有針對性地提供技能培訓、創業培訓、職業介紹、公益性崗位安置、勞務派遣等服務。
各級就業服務機構在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和開展就業服務工作中,除錄入就業信息系統建立電子臺賬外,還要建立相對應的紙質臺賬。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
二、組織實施就業服務系列活動
各級就業服務機構要通過實名制登記,做到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情況“四個清楚”,即高校畢業生個人基本情況清楚、求職意向清楚、就業服務需求清楚、技能狀況清楚。在此基礎上,針對畢業生的不同就業需求制定專項幫扶計劃,組織開展各項幫扶活動,為所有未就業畢業生提供就業創業服務。
1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和高校畢業生招聘周活動。從2014年9月起,以2014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為重點對象,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突出“政策宣傳到位,實名登記到位,崗位開發到位,專項服務到位”特點,幫助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盡早實現就業。在2014年11月下旬,開展高校畢業生招聘周活動,以正在求職的2015屆高校畢業生為重點對象,開展一次戶外大型公益性高校畢業生現場招聘活動,各級人力資源市場和人才市場組織兩次室內專場招聘活動,同時在各就業人才服務大廳開辟大學生就業“綠色通道”,集中提供招聘、就業指導等全方位就業服務。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
2開展以2015屆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就業創業服務“直通車”進校園活動。9-12月份,市級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高新區就業機構要以2015屆高校畢業生為重點,聯合開展一次就業創業服務進校園活動。活動內容一是送崗位進校園,組織用人單位到市內各院校進行巡回現場招聘;二是送政策進校園,集中宣傳就業創業政策;三是送服務進校園,組織就業指導專家到市內院校開展就業指導和職業規劃討論咨詢活動。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
3開展以困難畢業生為重點的就業幫扶活動。對低保家庭、殘疾畢業生等就業困難人員以及其他暫時難以找到合適就業崗位的高校畢業生,要實行“一對一”就業幫扶措施,通過提供就業創業培訓、落實企業按比例吸納殘疾人就業政策、公益性崗位安置等辦法,千方百計幫助他們實現就業創業,并做到定期走訪,建立工作臺賬,做好跟蹤服務。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
4開展以未就業畢業生為重點的就業技能培訓專項行動。結合我市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依托技工院校和其他承擔政府培訓職能的培訓機構,為有培訓愿望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相應的培訓補貼,切實提高畢業生的就業能力。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
三、搭建網絡就業服務平臺
1完善新余就業門戶網站功能。對現有新余就業信息網進行改版和升級,增加全市用工崗位信息發布與查詢、培訓信息、就業創業政策、工資指導價位、個人網上實名制登記和網上求職等功能,為用工單位信息發布和個人網上求職提供方面快捷平臺,充分發揮就業門戶網站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積極作用。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2開通新余大學生就業創業微信平臺。針對大學生微信使用較為普遍的特點,開通新余大學生就業創業微信公眾服務平臺,將新余重點企業用工信息、創業信息、培訓信息、創業典型、就業創業政策等通過微信及時發布,幫助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掌握信息、促進就業創業。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3定期舉辦高校畢業生就業網絡招聘活動。各級人社部門要按照人社部和教育部統一部署,以新余就業信息網、新余人才網及新余人社局網、新余教育城域網等網站為平臺,實現與各高校校園網鏈接,按季舉辦以高校畢業生為主的就業網絡招聘月和全國大學生就業網絡聯盟聯合招聘周等系列網絡招聘活動,其中6月份舉辦夏季網絡招聘周、9月份舉辦秋季網絡招聘周、11月份舉辦冬季網絡招聘周。通過分季招聘逐步實現網絡招聘活動的常態化,切實降低大學生求職成本,促進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實現網絡對接。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教育局
四、促進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1實施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2014-2017年,以力爭實現引領800名大學生實現創業為預期目標,深入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創業扶持政策,充分運用政府公共資源,充分動員社會力量,激發大學生創新活力,為大學生創業提供有力支持和服務,實現以創新引領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
2積極開展創業培訓。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按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就業創業培訓管理工作新的規定,利用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的方式,積極組織開展大學生創業培訓工作,提高大學生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結合創業培訓,同時為大學生提供創業政策、創業信息、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和創業方法等創業服務,使大學生了解創業、懂得創業、敢于創業。鼓勵院校和社會培訓機構開展創業師資人才培訓,參加人社部門的師資力量培訓,并通過公開競標的方式參與大學生創業培訓。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財政局
3廣泛征集創業項目。各級人社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向社會廣泛征集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創業項目,建立大學生創業項目庫,為有創業愿望和創業能力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項目、創業指導和小額貸款等政策支持,幫助高校畢業生實現創業。尤其要抓住我市電子商務發展契機,支持電商企業開發網絡創業項目,使更多的畢業生實現網絡創業。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商務局
4加快建設創業孵化基地。加大現有高新區創業孵化基地、新余學院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等基地建設力度,落實創業孵化基地各項扶持政策,將高新區創業孵化基地打造成省級創業孵化基地,將新余學院、江西工程學院創業孵化基地打造成市級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再培育一個市級電子商務創業孵化基地,促進高校畢業生通過入駐孵化基地進行創業。縣(區)可以根據各自特點和需要,建設各種形式的創業基地,為大學生和其他人員創業提供幫助,給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
5建立大學生創業表彰機制。各級人社部門要注重培養和推薦大學生創業典型,市人社局每年開展一次創業典型評選活動,并以市政府名義對創業典型進行表彰,營造鼓勵和支持大學生創業的良好輿論環境,引導和激勵更多的大學生走創業發展之路。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五、大力開發就業崗位
1拓寬就業渠道。結合產業轉型升級,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尤其要加快發展就業吸納能力強的服務業,著力發展研發設計、現代物流、融資租賃、檢驗檢測等對高校畢業生需求比較集中的生產性服務業。同時加快發展各類生活性服務業,拓展新領域,發展新業態,不斷提高高校畢業生在服務業從業人員中的比重。結合推進農業科技創新、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等,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投身現代農業。大力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推動小微企業在轉型升級過程中創造更多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2開發就業見習崗位。積極鼓勵有規模、有實力的企業和事業單位申報就業見習基地,大力拓寬企事業單位就業見習崗位,為我市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的就業見習機會,提高畢業生就業能力。各級就業服務機構對符合申報就業見習基地條件的企事業單位,要及時受理、及時授牌;對接納畢業生就業見習申報見習補貼的,要按照實際就業見習人數及時核撥補貼資金。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
3開發基層服務崗位。結合城鎮化進程和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充分發揮基層公共管理和服務領域的就業潛力,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針對當前社區和鄉鎮勞動保障平臺職能弱化、人員不足的工作現狀,結合“一網五點”建設的推進,重新制定社區和鄉鎮勞動保障平臺的工作職能、工作標準,加強人員配備,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專門招聘高校畢業生,充實基層平臺力量。繼續實施“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計劃,通過公開考試、擇優錄用的辦法選拔部分高校畢業生到鄉鎮基層服務崗位。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
4規范國企招聘制度。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對招收高校畢業生要實行公開招聘,招聘信息要在縣級以上人社部門和教育部門官方網站公開發布、公開報名;對擬聘用人員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聘公開、透明、公正。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教育局、國資委
六、認真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1落實社保補貼政策。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數額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最長不超過2年。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財政局
2落實困難畢業生求職補貼政策。對市內院校應屆畢業生中低保家庭畢業生和殘疾畢業生,經本人申請、學校申報、就業服務機構審核,人社部門復核,按相關規定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財政局
3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對畢業兩年內的大學生,在新余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有固定營業場所,領取營業執照,能提供稅收財務證明,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財政局
4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只要符合現行促進就業小額貸款條件,可享受小額貸款政策,其中個人創業最高10萬元;合伙或組織起來創業最高50萬元;創辦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或再就業基地、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小企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最高400萬元。小額擔保貸款期限兩年,財政貼息政策按有關規定執行。高校畢業生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且符合我市現行規定條件的,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財政局
5落實創業培訓政策。對畢業學年參加了不少于10天創業培訓或不少于7天創業實訓的高校畢業生,給予1000-1600元的創業培訓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列支。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財政局
6落實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在稅法規定的期限內,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月銷售額或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暫免征收增值稅或營業稅等稅收優惠政策,對高校畢業生持《就業失業登記證》(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責任單位:市、縣(區)地稅局和國稅局
7落實創業孵化基地優惠政策。對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除可按照規定享受創業培訓補貼、小額擔保貸款、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等政策外,在基地內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三年內按季給予每月不超過實際費用的50%的補貼。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財政局
8落實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政策。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根據培訓工種、技術等級、培訓時間等內容,給予300-3000元/人的職業培訓補貼。畢業生通過初次技能鑒定取得國家職業鑒定合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人員,按國家和省規定的技能鑒定標準的70%給予一次性鑒定補貼。
對非本地戶籍在本市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本地戶籍畢業生同等政策扶持。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財政局
七、提供免費就業人才服務
各級人社部門和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設立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專門窗口,為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小額貸款、創業培訓、政策落實以及人事代理、檔案保管、社會保險、職稱評定、權益保障等服務。對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的,其檔案可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所需資金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辦理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手續,轉正定級表、調整改派手續不再作為接收審核檔案的必備材料。對到我市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所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協助辦理落戶或戶籍轉移手續,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責任單位:市、縣(區)人社局、財政局
八、廣泛開展政策宣傳
1在新聞媒體開辟專欄宣傳政策。每年高校畢業生畢業前后一段時間,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在市級新聞媒體開辟專欄(專題),集中宣傳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發布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崗位信息、培訓信息和創業項目。同時通過網絡、短信、微信、微博等方面進行政策宣傳和信息發布,切實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多渠道的就業創業信息咨詢,促進他們就業創業。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2印制發放宣傳手冊。印制《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問答》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文件匯編》,一是發放到社區和鄉鎮勞動保障平臺,供工作人員在摸底調查、入戶走訪和實名制登記時發放和宣傳;二是發放到市內高校和各職業院校畢業生,提高畢業生對就業政策和就業服務的知曉度;三是利用現場招聘會進行發放和宣傳。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3開展就業創業校園宣講活動。結合就業服務進校園活動,每年開展一次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宣傳咨詢活動,使廣大畢業生都能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落實政策;結合創業典型評選表彰活動,每年開展一次創業典型入校宣講活動,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就業觀眾和擇業觀,鼓勵自主創業。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內各院校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