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余府辦發〔2016〕45號 2016年7月8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十三屆十二次全會、市委七屆十九次全體會議精神,推進文化強市建設,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快文化產業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的總體目標,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科技進步為手段,通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和大企業、大集團帶動戰略,著力加快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積極培育新興文化業態,促進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發展,使我市文化產業總體實力達到全省先進水平。
二、發展目標
打造擁有比較優勢的文化產業集群,發展一批具有較強實力和競爭力的骨干企業、企業集團,培育一批知名文化產業品牌,建立一批具有地域優勢的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形成地域特色鮮明、產業優勢明顯、總體實力不斷增強的文化產業發展新局面。在2020年前,全市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到5%,成為我市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三、主要任務
(一)優化產業空間布局。依托新余文化資源優勢和產業發展特點,繼續統籌建設“一核、三帶、八園”。“一核”即市核心城區重點發展創意設計業、文藝演出業、休閑娛樂業和文化會展業等;“三帶”即高新區制造型文化用品產業帶,分宜縣、仙女湖區消費型文化旅游產業帶,渝水區生態型紅色文化創意產業帶;“八園”即夏布刺繡文化創意產業園、抱石文化創意園、佛教文化博覽園、天工文化創意產業園、汽車文化產業園、藝術陶瓷創意產業園、綠色低碳創意印刷產業園、文化旅游養生度假園等。力爭形成產業布局合理、資源有效聚集、市場統一開放的新余文化產業格局。
(二)培育產業市場主體。著力培育30家重點文化企業,并力促和幫助條件成熟的文化企業上市。運用市場機制,以資本為紐帶,實行聯合、重組,重點發展一批具有較強實力和競爭力的大型文化企業集團。大力發展各類“專、精、特、新”成長型文化企業,特別是發展一批創意文化企業。
(三)實施項目帶動戰略。加快建設一批具有示范效應和產業拉動作用的重大文化產業項目,整合文化資源,形成發展優勢,帶動區域文化產業發展,延伸文化產業鏈。強化政策扶持,選擇一批起點高、前景好、具備實施條件的重大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十三五”期間,重點建設羅坊“三色”文化旅游項目、國家非遺夏布繡產業化工程、中國洞都二期工程、“毛衣女下凡傳說”非遺產業化工程和以“黃坑古村文化旅游項目”為龍頭的農業休閑旅游發展工程等重大文化產業項目。
(四)加快產業園區建設。利用文化產業園區集聚資金、資源、人才的優勢,加快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建設,推動文化產業集聚、集群化發展。加強對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布局的統籌規劃,突出特色,促進各種資源合理配置和產業分工。一方面,做大做強現有的文化產業園區,包括抱石文化創意園、天工文化創意產業園、佛教文化博覽園、夏布刺繡創意產業園等;另一方面,扶持新的創意園的立項、建設、發展,包括汽車文化創意產業園、文化產業交易中心等文化產業集聚區。
(五)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文化產業,推動信息產業與文化產業的融合。積極推進數字、網絡等高新技術和現代生產方式在報刊、出版、印刷、影視等領域的應用,提高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科技含量。大力發展移動多媒體、網絡廣播影視、數字報紙、數字高清電視、視頻點播、手機報刊、動漫游戲、電子圖書、網絡文學、虛擬現實等新興文化業態。注重文化創意對企業品牌的推動作用,在文化產品和服務中注入更多的文化元素,提高企業品牌附加值。
(六)發展重點文化產業
——印刷業。支持和鼓勵企業采用兼并、收購、聯合、重組等方式,提升印刷業規模化、集團化、集約化程度。支持聯合組建年產值達5億元的印刷企業集團,并爭取早日上市。引導中小印刷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形成富有活力的優勢產業群體。大力推進科技創新,鼓勵企業建立印刷品設計(創意)中心,提升研發設計能力,發展快速、高效、個性化印刷。
——動漫設計業。依據我市工業經濟占主導地位和動漫產業的特點,著力在工業設計、動漫網游和廣告業等方面進行突破和提升,加快構筑紡織品設計、動漫設計、工程設計、包裝設計、旅游紀念品設計、建筑設計等六大公共設計創意產業平臺,并形成相關創意服務產業鏈。爭取創建全省工業設計基地、省級創意設計城市。
——文化用品制造業。大力發展LED舞臺燈光照明、高端數字視聽電子產品、照像器材設備、安防監控設備、光電信息等文化產品制造業,不斷提高產業技術含量和產品附加值;積極培育工藝木雕、激光硒鼓噴墨打印、影視錄放設備制造等成長型產業,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形成規模優勢和市場競爭力。
——文化旅游業。加強旅游資源與特色文化的結合,著力打造民俗文化、生態文化、休閑文化等各具特色的旅游板塊,爭取創作一臺具有新余地方特色、并與旅游充分結合的大型文藝實景演出,推動演藝業與旅游市場的深度融合;重點培育“仙女湖七夕情人節”“夏布文化藝術節”“洋江賽龍舟”“新余蜜桔文化節”“羅坊荷花文化藝術節”“新溪油菜花節”等節慶活動,加大對文化旅游品牌在海內外的推介力度。進一步加大黃坑、介橋、防里等傳統村落與古建筑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力度,將文化遺產保護與文化業態發展相結合,加強羅坊紅色旅游、昌坊鄉村旅游、中國洞都、盆景栽植、彩色村、黃坑古村文化旅游項目等新興文化旅游區的建設指導與市場開發。培育文化旅游休閑購物街區,重點打造集夏布研發、銷售、展示、觀摩、旅游為一體特色街區。
——工藝美術業。重點扶持10家發展潛力大、市場前景好、具有新余特色的工藝美術企業,加強與相關產業的銜接,完善行業功能,促進行業整體升級。推進現代先進技術與傳統工藝的結合,圍繞夏布技藝系列、金絲楠木雕系列、地毯掛毯系列等特色門類,加強政策引導,堅持走產業化、精品化道路。在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用于扶持全市工藝美術產業發展和承辦全省工藝美術“杜鵑獎”評比活動。
——演藝娛樂業。完善演藝娛樂基礎設施,培育消費市場,創作面向市場的演藝精品。發展演出中介機構,挖掘會展中心影劇院、天工大劇院、體育中心等文化陣地的潛力,引進多樣化、多層次的演出劇目,提升我市演藝產業的檔次和實力;積極扶持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集演出團體、演出經紀、演出市場于一體的綜合性演出經營單位。加強對娛樂業的管理,引導娛樂業走連鎖化發展道路。
——文化會展業。加強文化會展場館設施建設,提升軟硬件條件,培育品牌文化會展,積極承辦全國性重大會議、展覽和賽事,進一步提升舉辦“中國(新余)抱石文化藝術節”“中國(江西)國際麻紡博覽會”“新余工藝美術作品大賽”等會展活動和“市級文化產業十強企業、自主創新獎評選”項目的水平,帶動城市餐飲、住宿、交通、購物、廣告、旅游等相關行業的發展。
——數字出版業。充分調動和利用市場資源,做大做強做優報紙、廣播電視傳媒等產業。推進新余日報社立足報刊主業,推進網絡、多媒體、廣告創意等產業多元化發展,發展數字報紙、手機報、視頻播報等新的文化業態,培育報業新的經濟增長點。大力提高廣播電視精品創優能力,加強節目創新,實施品牌建設工程,做大收聽收視份額,提升廣播電視總體實力。推動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影視動漫制作、數字電影院線等項目建設;培植壯大圖書出版銷售市場,進一步擴大出版物經營網點面積,推動多種經濟成分的農村圖書發行網點建設和網上圖書發行。
(七)建設文化市場體系。利用現有市場優勢,大力發展文化產品專業市場,建設立足新余、輻射全省乃至全國的文化市場,重點扶持抱石文化一條街、新亞新小商品街、古玩收藏交易展示等文化市場。大力發展文化生產要素市場,重點培育文化人才市場、金融市場、產權市場和版權交易市場,發展文化市場經紀、代理、評估、鑒定、拍賣等中介機構和行業組織。改變傳統流通方式,大力發展物流配送、電子商務和電影院線、演出聯盟等現代文化流通產業。加快建設和完善各類文化協會和文化商會,發揮其在文化產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加強文化市場監管,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理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體制,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文化產業的發展,把加快文化產業發展作為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并將其作為評估各地發展水平、衡量各地發展質量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主要內容。建立黨委領導、政府部門參與的文化產業領導小組,研究、協調、解決文化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二)加大運行調度。建立健全文化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與有關部門的聯動機制,完善“每月一調度、每季一通報、半年一總結”的調度督導工作制度。加強產業運行中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的調研分析,深入分析企業融資、用工、物流等生產要素成本對文化企業生產的影響,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積極探索建立政銀企合作的長效工作機制。統計部門要建立文化產業的常規化統計制度,健全統計指標體系,及時跟蹤監測和分析本市文化產業發展狀況。
(三)強化政策措施
1金融支持。支持建立風險投資基金、政府引導基金和創業投資公司等。引導和協調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提高對文化企業的貸款比重。支持商業銀行創新文化創意產業信貸服務,積極探索在文化創意產業領域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或以知識產權質押作為主要擔保方式的組合貸款、信用貸款以及其他非抵押類創新模式貸款。引導為文化創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支持我市擔保機構加大對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擔保支持力度,將文化創意產業領域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納入到本市再擔保體系給予重點支持,給予再擔保風險分擔比例最高和再擔保費率最低的政策傾斜。金融部門要對各縣(區)組建文化企業投融資建設平臺(公司)給予具體指導,幫助搭建“銀企”合作平臺,拓寬投融資渠道。對為本市中小文化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對文化企業月均在保余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并按國家規定收取擔保費的,每年按其對文化企業月均在保余額的1%給予獎勵,對單家擔保機構的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50萬元。
繼續發揮并擴大“財園信貸通”在文化企業范圍,撬動銀行貸款,幫助解決中小微文化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難問題。參照“科貸通”做法,出臺支持文化產業的發展政策。支持優勢文化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等國內外(境外)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融資。
2財政支持。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發揮財政投入的引導和統籌效應。每年從市財政預算中適當安排資金,采取以獎代補等方式支持產業發展。由企業(園區)向市文化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資金補助申請,領導小組根據建設規模及發揮效益等綜合情況給予相應補助。資金的撥付與使用由市文化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督。
(1)支持重大項目引進。對新引進文化企業,在本市經營期限滿三年,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完成投資合同約定的各項經濟社會指標的,給予三年內企業所得稅對地方貢獻額的100%獎勵。三年后,企業年營業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三年至第五年,再繼續按企業所得稅對地方貢獻額的50%獎勵。
(2)培育新興文化創意業態。引導工業企業將創意設計環節分離,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創意設計企業,經審核認定為分離設立的創意設計企業,一次性給予企業3萬元獎勵。對新納入“三上”文化企業且列入《國家統計局企業一套表》的,一次性獎勵企業8萬元。鼓勵本市傳統印刷企業轉營數字印刷,對企業實施技術改造項目總投資在150萬元以上的,按項目內用于購置設備直接投資額的3%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單個企業的獎勵總額不超過50萬元。扶持民營實體書店(吧)發展,對民營實體書店(吧)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經審核認定后,按每年每平方米5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開發。支持本市富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民間藝術、歷史文化等產業化開發項目,經審核認定,酌情給予每個項目5萬元至20萬元一次性獎勵。
(4)支持原創文化創意項目研發。對我市文化創意產業重點支持領域內具有發展前景和導向意義、自主創新、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原創文化創意項目,經認定的,按項目創新程度、社會和經濟效益等評審條件,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研發資助。
(5)支持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建設。對投資500萬元以上的,經宣傳文化主管部門認定的省級以上文化產業園區(基地、集聚區、孵化器)、公共服務創新平臺項目,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鼓勵利用老廠房、老建筑、城市舊民居等資源改建成各類特色的文化產業園區(基地、集聚區、孵化器),有完整的文化產業園區(基地、集聚區、孵化器)規劃設計、公用設施建設和環境的改造,建筑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并投入使用后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6)扶持民辦博物館事業發展。對投資200萬元以上、年免費開放日在300天以上的民辦博物館、民辦展覽館、民辦藝術館、民辦美術館、民辦紀念館,經審核認定后,按年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各縣(區)要安排一定的資金,設立相應的專項資金,用于支持文化產業的發展。
3.人才支持。大力引進文化產業領軍人才和創意人才。對來我市創辦文化企業的人才(團隊),經市文化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和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參照我市高層次人才創辦高科技企業標準,給予100—300萬元的創業啟動資金,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和受益縣(區)財政按4:6比例負擔;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的項目場所(使用權前三年免租),由落戶園區解決。
實施中青年文化后備人才培養計劃,每年選派一批有發展潛力的優秀中青年文化人才到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業等單位脫產研修。建立一批文化名家工作室,為工作室提供集中的辦公場所和一定的經費支持,打造文化展示窗口和文化人才培養基地。支持重點文化產業人才舉辦專題講座和學術報告會,積極舉辦文化行業大賽,發現培養一批“金牌”文化人才。
開展夏布繡、夏布制作技藝、版畫、采茶戲等本土特色文化人才評價,對為我市作出突出貢獻的本土特色文化專業技術人才,開辟職稱評定“綠色通道”。將優秀文化人才納入全市突出貢獻人才評選表彰范圍。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人支持力度,資助建立鄉土人才工作室,對在本市長期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給予國家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每人每年補貼1萬元、省級非遺項目傳承人每人每年補貼5000元、市級非遺項目傳承人每人每年補貼2000元,暫定補貼5年,用于開展教育培訓與展演展示、整理出版技藝資料、學術交流、帶徒授藝、基地建設等支出。人才保障所需經費從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本支持政策與市其他財政政策不重復享受,獎勵金額低于本政策的,補足差額部分。
(四)優化發展環境。創新幫扶理念,全力幫扶文化企業發展,建立幫扶工作機制,著力破解制約企業發展的人才、資金、產業配套等瓶頸問題。積極推動重點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鼓勵引入戰略合作伙伴優化股權結構,幫助企業推廣產品應用。引導企業加入產業聯盟,推動企業協同創新、共同發展。各地、各部門要把幫助支持企業發展列入部門的重點工作,在人力、物力、財力上向文化企業傾斜,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五)實施精準招商。把“推動產業聚集,打造主導產業鏈”作為招商引資工作的重中之重,重點圍繞印刷包裝業、夏布產業、動漫設計業等我市優勢產業上下游配套企業和承接產業轉移,著力引進一批創意設計新、科技含量高、產業帶動能力強的大項目、好項目。積極推行代理招商、委托商(協)會、產業聯盟招商,聘請產業顧問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種模式,推進產業集聚,降低招商引資成本,提高招商引資綜合效益。
(六)實行績效考評。以每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下達的有關目標任務為基數,配套出臺績效考評措施,對文化產業實行年度考核和目標考核,把考核結果作為對文化產業工作綜合評價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據。凡當年綜合考核完成目標任務且在全省排位前移,給予通報表揚。凡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對縣區及市直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實行誡勉談話,2020年前完成既定目標任務的,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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