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應急預案修訂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余府辦發〔2016〕21號 2016年4月22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新余市應急預案修訂完善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新余市應急預案修訂完善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減輕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贛府廳發〔2013〕30號)等文件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開展新余市應急預案修訂完善工作,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則
以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和水平為重點,在充分調研、評估我市風險狀況基礎上,優化應急預案框架設計,細化處置流程和保障措施,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健全應急管理機制,促進我市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程序化、規范化。
二、主要任務
(一)修訂完善《新余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由市政府應急辦牽頭負責,聘請專家組織修訂,并邀請省政府應急辦指導,于2016年9月前完成初稿,報市政府審批同意后組織實施。
(二)修訂完善和增編市級專項應急預案。鑒于市情、機構職能及現實風險狀況等變化,修訂完善現有的21個專項應急預案,新編制5個應急預案(見附件)。由各責任單位牽頭負責,聘請專家或自行組織修訂和增編,于2016年8月前完成初稿,報市政府審批同意后組織實施。
(三)修訂完善縣(區)總體預案和市級部門預案。由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直各單位自行組織修訂完善,于2016年8月前完成,并報市政府應急辦備案。
三、有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各牽頭單位要高度重視應急預案修訂完善工作,主要領導要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親自抓、負總責。要成立預案修訂完善工作領導小組,各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抽調專門工作人員,組建預案編修工作組,統籌安排好工作時間,確保預案修訂完善工作按照時間節點完成。
(二)深入調查研究。各牽頭單位要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特別是總結應急處置經驗,全面了解我市現實風險狀況、應急隊伍、應急裝備、應急專家和各部門職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進行科學合理的預測,特別是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編制和修訂預案。在修訂完成預案過程中,要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地方和專家意見,與相關上級和同級預案作好銜接。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要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三)提高預案質量。應急預案應當通俗、簡便、管用,內容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要求。制定應急預案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和本單位實際,明確做什么、誰來做、怎么做、何時做、用什么資源做等具體應對措施。要與突發事件風險相適應,合理設計響應分級,加強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
(四)加強預案演練。各地各部門要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開展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的應急演練。原則上縣區綜合應急演練和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年不少于1次。城市供電、供水、供氣、通信等涉及民生的經營管理單位和礦山、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養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管理單位等,有針對性的經常開展應急演練。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總結分析應急演練存在的問題,為應急預案修訂提供依據。
附件:新余市專項應急預案修訂完善目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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