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2016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余府辦發〔2016〕16號 2016年4月9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新余市2016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新余市2016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市2016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江西省新余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2-2020年),以及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地質災害特征及分布
我市位于江南山地丘陵區和多雨區,低山丘陵區災害性氣候較為頻繁,易誘發暴雨型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近年來,隨著修建公路、切坡建房和開采礦產等人為工程建設的加劇,地質災害時有發生。根據歷年發生地質災害的情況,地質災害規模以小型為主,地質災害類型主要以地面塌陷和小規模滑坡為主,單體塌陷規模從數平方米至百平方米,單體崩塌、滑坡規模從幾十立方米至幾千立方米不等,少數達幾萬立方米。發生地質災害的原因,除了有地形地質條件外,還與強降雨和工程切坡、采石采礦等人為工程誘發因素有關。
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點主要分布在分宜縣南部的鈐山、中部的分宜鎮、湖澤鎮等地區。其中潛在泥石流主要分布在分宜縣南部的鈐山鎮冶元村、大崗山村、松山村、苑坑和仙女湖區九龍一帶鐵礦開采區的尾砂庫;潛在地面塌陷主要分布于江口水庫以北的分宜縣湖澤鎮、鳳陽鄉、楊橋鎮、雙林鎮、洞村鄉及渝水區的下村鎮等鄉鎮;潛在滑坡主要分布在公路、工程建設以及建房的切坡處;潛在崩塌主要分布于各露天采石場。
二、2016年地質災害趨勢分析
(一)汛期降水趨勢預測
據市氣象部門預計,2016年汛期全市降水偏多,且受厄爾尼諾現象影響,突發性強降雨可能多發。4月至6月份全市平均降水量為750~900毫米,比常年同期(6957毫米)偏多1~3成左右。降水主要集中在5~6月,汛期結束期偏遲,在7月中旬末。
(二)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根據市氣象部門汛期降水趨勢預測,結合我市地質環境條件、歷年汛期地質災害發生情況及其與降水關系分析,預計2016年我市崩滑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數量、規模及危害總體上超過常年。具體趨勢預測如下:
1.主要發生區域
分宜縣南部的大崗山、松山,仙女湖區九龍山,渝水區良山、下村、鵠山等鄉鎮是發生滑坡、泥石流可能性較大的地區,仙女湖區歐里鎮采石場較多并相對集中,是發生崩塌、滑坡可能性較大的地區,在降水集中期是我市崩滑流地質災害的重點防護區。
另外,城鎮、鄉村建設和工業、交通、水利、礦山建設等人為工程活動是誘發崩滑流災害的重要因素。山區建房切坡段、城鎮規劃區切坡段、露天采礦(石)場、尾沙壩、新(改、擴)建公路邊坡、水庫(電站)壩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是可能發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2.主要發生時段
崩滑流地質災害主要發生時段為4~6月,特別是降水集中期是崩滑流地質災害集中發生期。在降水集中時段,當連續降水達到150mm或日降水100mm以上時,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可能發生;當連續降水達到200mm或短時間(1日或數小時)降水150mm以上時,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將可能大量發生。
三、地質災害防范重點
(一)重點防范期
我市地質災害的重點防范期為4-7月的主汛期,汛后受臺風暴雨等影響,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也較大。在連續集中降水時期及此后數天內,尤其容易發生地質災害,應加強重點區段、重要災害點的防范,必要時應采取臨時緊急避讓措施,避免人員傷亡。
(二)重點防范區
根據我市的地形地貌、地層巖性、地質構造、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條件,以及氣象條件、人類工程活動強度等地質災害誘發的外部條件,今年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如下:
1.鈐山鎮大崗山村-松山村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分布于分宜縣南部鈐山鎮西南,山坡坡度普遍陡峭,多大于30°,河溪溝谷切割較深,多呈“V”型。為變質巖類,巖體破碎或軟硬相間。山坡及坡腳殘坡積風化土層發育,厚度多在3-5m。該區植被發育,覆蓋性較好,但人為活動對自然環境影響強烈,是滑坡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2.楊橋-洞村-分宜鎮-歐里綜合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分布于楊橋鎮、雙林鎮、洞村鄉、分宜鎮、湖澤鎮,仙女湖區歐里鎮、觀巢鎮,渝水區下村鎮等地域,山坡坡度多大于25°。區內碳酸鹽巖(灰巖)廣泛分布,是地面塌陷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3.九龍山-良山綜合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九龍山鄉、良山鎮屬侵蝕構造中低山地貌,山坡坡度普遍較陡,一般在25°左右。以變質巖為主,次為碎屑巖類,巖石風化較強烈,殘坡積風化土層發育。該區有鐵礦及采石礦20余座,人類工程活動強烈,是滑坡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四、地質災害防治目標和措施
(一)主要防治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地質災害防治理念,按照“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工作方針,力爭把地質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確保自然因素誘發的地質災害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力爭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數量和造成的損失明顯減少。
進一步完善國土、氣象、水文等部門聯合預測預報機制,提高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的時效性和準確性。
全面推進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建設,力爭年內分宜縣高標準“十有縣”建設達標。
(二)主要防治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地災防治責任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各級政府應建立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機構,構建“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地質災害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各級政府和基層組織要層層簽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書,落實防治工作責任制,明確各級主要行政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責任機制。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要組織好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把每個已知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和監測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工作,協助同級人民政府將有關防災工作落實到相關部門、具體單位和人員,督促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
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領域的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監測和防治工作。
氣象部門在做好天氣監測預報的前提下,與國土資源部門聯合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市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地質災害監測、巡查和應急技術處置工作。
2.嚴格防災制度,做好汛期防災工作
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值班制度。在主汛期、持續強降雨、臺風暴雨和低溫冰凍等極端天氣時段、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和處置期間,實行24小時地質災害應急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要公布值班人員名單、聯系方式和值班電話,確保信息渠道通暢。
嚴格執行地質災害災情險情速報制度。確定專人負責地質災害速報和月季報工作,加強地質災害成功避災案例和預警預報反饋信息的收集、匯總。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必須按照災情速報制度的要求向市、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及時續報搶險救災進展和災情險情變化情況,保證數據準確,做到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
嚴格執行地質災害隱患巡查制度。地質災害易發縣(區)政府(管委會)、鄉(鎮)及防災責任單位要建立健全巡查制度,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隱患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復查。要根據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結果,調整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落實防災責任人和群測群防員,在危險區設立警示標志,制作“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及時發放給受威脅的群眾。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分工,部署開展本系統內的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工作,并及時將相關排查成果和防災措施告知市、縣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及有關工程建設業主單位。市、縣(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隱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導和巡回檢查。
3.積極應對災情險情,提高應急處置時效
持續推進縣(區)地質災害應急中心的組建,加快建設市、縣(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平臺,實現省、市地災應急指揮中心與相關縣(區)應急指揮中心圖像接入、視頻會議、應急通信系統的互連互通。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結合本行政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制定發布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修訂完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對于重要地質災害危險(隱患)點,要制定單點地質災害隱患防災避險預案。對出現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要及時劃定地災危險區,向社會公告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一旦發生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果斷措施,組織開展應急排危除險,保障受災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各市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分工,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
4.加強培訓宣傳,增強自救互救能力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422”地球日,“512”防災減災日等為宣傳平臺,加強《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法規政策和防災減災科普知識的宣傳普及。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采用群眾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方式,積極向社會公眾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預防、治理、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知識。要編印通俗易懂的宣傳資料,組織人員深入鄉鎮、村社、企事業單位、工程建設單位和學校等區域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教育活動,力爭做到點對點、面對面宣傳,實現宣傳工作全覆蓋,不斷提高社會各界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強業務和技能培訓,對專業應急救援人員進行災害危險程度分析、發展趨勢預測、建筑物安全性鑒別、搜救壓埋人員、除險排險等有關知識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基層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人員有效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技能。要因地制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地質災害應急演練,提高職能部門決策指揮組織協調能力、應急搶險隊伍救援能力、基層群眾自救互救能力,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的各項準備工作。
5.落實防治經費,加快推進地災防治
市、縣(區)財政部門要按照《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江西省探礦權采礦權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需要,從本級分成的探礦權、采礦權價款收入中安排相應的資金,用于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調查、監測預報、搶險救助、避讓搬遷、災后恢復重建等工作。
對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在縣(區)政府(管委會)領導下,由本級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治理;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或個人及時治理并承擔治理所需經費。各地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抓緊完成已立項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盡早發揮防治工程的減災效益。市、縣(區)國土資源、財政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實施的指導監督。
6.加大監管力度,源頭控制減少隱患
嚴把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源頭,避免工程建設引發地質災害。在地質災害易發區編制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要加強對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理確定項目選址、布局,避開危險區域,要對可能產生的地質災害實施有效的防治措施。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經評估論證需采取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在主體工程建設的同時,實施地質災害防護工程。
鐵路、公路、水利、城市建設、礦產開發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把建設工程的施工圖件審查和工程驗收關,確保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落實。
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農村切坡建房的管理,從節約耕地、有效規避災害風險出發,把好農村和集鎮建房用地審批關,嚴格控制丘陵山區切坡建房,嚴禁高陡切坡建房。
五、新余市汛期地質災害應急值班電話及預防聯系人
(一)新余市汛期地質災害應急值班電話
市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工作時間):0790-6659099;值班室(24小時):0790-6659024(兼傳真)。
(二)2016年汛期地質災害預防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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