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四上”企業入庫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余府辦字〔2016〕23號 2016年3月3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新余市“四上”企業入庫管理辦法(暫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新余市“四上”企業入庫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條“四上”企業是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資質等級建筑企業、規模以上服務企業以及房地產開發企業等聯網直報企業的統稱,其數量的多少和規模的大小是衡量一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標準。按照“先入庫、后有數”原則,為切實加強“四上”企業入庫管理,準確、全面反映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科學、有效實施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運行監測,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我市轄區內注冊登記的各類企業。
第三條“四上”企業入庫標準
(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2000萬元的工業法人企業;
(二)資質等級建筑和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具有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資質的建筑業法人企業和全部房地產開發法人企業;
(三)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的批發業法人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的零售業法人企業,年營業額達到200萬元的住宿和餐飲業法人企業;
(四)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涉及交通運輸、信息傳輸等12大行業,從業人員達到50人或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的法人企業(居民服務、修理、文化、體育、娛樂等服務業下延到500萬元)。
第四條職能職責。企業入庫管理工作納入目標績效管理,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政府各部門、縣區各負其責,認真組織,強化協調,精心培育,及時入庫,按時報數。
發改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四上”企業培育和入庫年度工作計劃目標;并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指導規上服務企業的培育和申報入庫工作。詳見服務業行業主管部門職責分工表(附件1);
工信部門負責組織并指導規上工業企業的培育和申報入庫工作;
住建部門負責組織并指導資質等級建筑企業培育和申報入庫工作;
商務部門負責組織并指導限額以上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企業的培育和申報入庫工作;
房管部門負責組織并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培育和申報入庫工作;
統計部門負責“四上”企業入庫業務指導和辦理入庫申報工作;
國稅、地稅、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四上”企業培育和申報工作的工商注冊登記、變更,一般納稅人申請、稅收優惠、納稅申報表審核,組織機構代碼證辦理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及時為企業入庫提供營業執照、納稅證明、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資料;
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同責任部門抓好本轄區“四上”企業入庫管理工作。
第五條各部門、縣區要根據“四上”企業年度入庫計劃任務,分年度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的各類市場主體進行調查摸底,建立信息臺賬,將符合條件的企業列為重點培育對象,并指導企業完善證照、統計臺帳、財務報表等資料,報市、縣區統計部門錄入網報管理系統;幫助指導規模較大的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指導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申請為一般納稅人。
第六條對“四上”企業及重點培育對象,嚴格落實“領導掛點、部門負責”的企業幫扶機制,制定一企一策扶持措施,及時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并在國家投資項目申報、企業融資等方面給予傾斜,促進在庫企業穩產增收,做大做強,穩定企業在庫,嚴格控制出庫;推動培育對象企業早入庫、早報數。
第七條對當年新入“四上”企業名錄庫并連續兩年在庫企業,給予一次性入庫獎補。工業企業、批零住餐、服務業6萬元(市、縣區各3萬元),建筑業、房地產開發企業2萬元(市、縣區各1萬元),主要用于規范統計臺帳、購置網報設備等。
第八條由市統計局牽頭,各職能部門配合,對“四上”企業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企業統計人員給予一定的工作補助。
第九條統計部門會同各職能部門定期對“四上”企業統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相關費用納入部門年度預算。
第十條大個體轉企后,在生產經營情況沒有明顯變化的情況下,保持稅負的相對穩定。同時在融資、用地、用電、用水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
第十一條將“四上”企業入庫凈增目標納入縣區和責任部門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對“四上”企業培育和申報進度進行督查督辦,實行一季一通報。市財政局負責獎補資金的籌集并列入財政預算。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市統計局負責解釋。
附件:1.服務業主管部門職責分工表
2.“四上”企業名單(略)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