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工作的通知
余府辦字〔2016〕11號 2016年1月28日
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固定資產投資是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是我市經濟打“翻身仗”的重要抓手。為切實加強我市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工作,做到應統盡統,準確、全面反映我市固定資產投資情況,科學、有效地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監測,為市委、市政府提供可靠決策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法律法規制度的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統計對象
(一)以項目為單位,全市城鄉各種登記注冊類型的法人單位(企業、事業、行政單位)以及個體經營戶進行的計劃總投資500萬元及以上的投資項目和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包括農戶投資,不含軍工、國防項目。具體包括:
1.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和備案并在本年開工或往年開工本年繼續施工的新建、擴建項目。
2.經過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和備案或由企業或單位自行決策進行的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
3.沒有經過審批、核準和備案程序,實際開工建設的項目。
4.企業或單位進行的單純設備購置活動。
5.達到500萬元以上城鎮工礦區私人建房投資和個體經營戶投資。
6.房地產開發公司投資建設的住宅、商務樓、購物中心、工業園區、舊城改造、酒店、保障房、旅游中心、配套公建、自用房屋等各類項目。
(二)以企業為單位,全市轄區內全部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規模以上服務業及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財務支出法非金融固定資產投資。
二、明確統計要求
(一)辦理項目統計入庫手續。按照“先入庫、后有數”的原則,對于固定資產投資建設計劃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新開工項目,各建設單位應于統計部門告知后,備齊以下證明材料連同投資項目申請表,于當月15日前向所在市或縣(區)統計部門報送,經國家、省、市統計部門審核通過后,納入聯網直報報送有關報表。
1.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證明材料。⑴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購置土地面積、土地購置費、房屋建筑面積、主要單項工程或系統工程、購置設備情況);⑵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包括設備購置合同)和資金撥付憑證;⑶項目現場照片;⑷項目立項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⑸項目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⑹項目的整體設計文件;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⑻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合同)和付款憑證;⑼項目規劃許可手續;⑽項目環評文件。
項目證明材料原則上應該有⑴-⑺項,⑴、⑵、⑶和⑷為必須上報項,其中⑴、⑵、⑶是無可替換上報材料,⑷如果沒有,說明原因后可用⑸、⑹、⑺中的任一項代替,但文件中必須能說明項目的計劃總投資是多少。
2.單純購置項目證明材料。包括設備購置合同、付款憑證和設備到位的現場照片,三項齊全后才能申請入庫。
3.房地產開發項目證明材料。包括企業提供的項目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承建合同、土地購置合同和付款憑證。
(二)認真報送投資統計報表。各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項目正式開工后及時告知統計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派人參加統計部門組織有關統計業務培訓,提供必要的統計工作條件,按時開展統計報表的報送工作,提供客觀真實的統計數據。
1.計劃總投資500萬元到5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開工后,項目建設單位每月按時填報當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紙質報表(H206-1表),并于當月月底前及時報送到項目所在地的統計部門。
2.計劃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建設單位每月一次通過網絡填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表(206-1表)和每半年一次通過網絡填報非金融資產投資情況表(206-2表)。
3.“四上”企業非金融固定資產投資。凡是納入“四上”企業聯網直報的單位,每半年一次填報非金融資產投資情況表(206-2表)。
三、明確責任分工
建立項目投資信息月報送制度和統計工作聯動機制,凡向發改部門申請立項的項目,由項目單位填寫投資信息統計表,經由發改部門核實后,交由統計部門負責指導項目入庫入統工作;各有關部門負責提供相關資料并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和企業及時報送統計報表。為此,各級各部門要合理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縣(區)和有關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一)縣(區)主要職責
1.各縣(區)作為固定資產投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對投資統計工作的領導,千方百計抓好固定資產投資工作,同時為統計部門順利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2.要密切關注本地區投資項目管理與投資規模發展趨勢,不斷擴大投資規模。
3.要經常檢查、督促投資項目和企業按要求納入統計的情況,確保依法依規開展投資統計活動,努力提高投資統計數據質量。
(二)市發改委主要職責
組織實施新立項項目的收集工作。督促縣(區)發改局開展對完成立項程序的項目收集工作,匯總新立項項目情況,同時,對新開工入庫統計的投資項目進行審核確認,并于每月8日前抄送統計部門。督促項目單位和企業及時報送統計報表。
(三)市工信委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生產領域投資項目管理及有關外圍指標的評估認定工作,同時,對新開工入庫統計的工業投資項目進行審核確認,并于每月8日前抄送統計部門。督促項目單位和企業及時報送統計報表。
(四)市住建委主要職責
組織實施管轄范圍內立項項目施工許可的收集工作。督促縣區建設局開展對完成立項程序的項目施工許可收集工作,匯總新立項項目施工許可情況,并于每月8日前抄送統計部門。督促項目單位和企業及時報送統計報表。
(五)市房管局主要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新入庫項目申報工作及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有關的上報指標的評估認定工作。督促企業及時報送統計報表。
(六)市統計局主要職責
1.做好新入庫項目的收集工作。督促縣(區)統計部門配合項目主管單位,指導新入庫項目單位提供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料報送工作。
2.加強投資統計業務培訓工作。及時做好投資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確保投資數據質量。
3.建立投資統計數據分析預警機制。按時完成投資數據的收集工作,開展投資運行情況的監測預警,分析投資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對策建議。
(七)市績效辦主要職責
根據市政府年度固定資產投資目標任務,加強考核指導。
(八)其他部門主要職責
各項目建設單位的主管部門、幫扶部門在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加大項目建設力度的同時,要督促項目單位和企業及時納入統計范圍,按時報送統計資料。
四、建立規范的投資統計反饋通報制度
為強化各縣(區)和部門的責任,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建立投資統計數據反饋通報制度。每月15日前,由市統計局將上月各縣(區)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報市政府辦公室,由市政府辦公室通報至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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