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新余市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余府辦發〔2015〕12號 2015年3月27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經市八屆人民政府第86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新余市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新余市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精神,按照文化部關于開展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等試點工作的要求,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效能和服務水平,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結合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標準,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以政府為主導,以公共財政為支撐,以全體人民為服務對象,以基層特別是農村為重點,以提高服務效能為根本,堅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則,圍繞全面達標、重點突破的要求,努力健全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提高公共文化產品供給能力,豐富公共文化服務內容,打造公共文化服務品牌,強化公共文化服務措施,保障群眾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務的基本權益。針對全市公共文化服務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積極開展制度設計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政策措施,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為建設和諧富裕文明新余奠定堅實的文化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建設工作以政府為主體,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由文化行政部門牽頭,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共同推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建設。
(二)保障基本,促進公平。從滿足人民群眾基本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出發,立足市情,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三)統籌城鄉,突出基層。明確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各項標準,建立以城帶鄉聯動機制,合理配置城鄉公共文化資源,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重心下移、資源下移、服務下移,促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一體化建設。
(四)創新管理,積累經驗。通過先行先試,在試點中探索、在實踐中總結、在推進中完善,形成符合現代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的制度與機制,為全省乃至全國開展標準化、均等化工作積累經驗。
三、工作目標和任務
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旨在以實現管理規范、服務質量良好、公眾滿意度高為目標,構建制度化、系統化的標準實施模式,形成運轉順暢、協調高效的標準化工作機制,確保公共文化資源配置有標可依、公共文化服務質量有章可循、公共文化財政績效有據可考,力爭在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期間逐步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務標準體系框架,推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
(一)完善公共文化設施,實現有效覆蓋。
1.市級實施“六館二宮一影劇院”工程。建有布局合理、方便群眾參加活動的圖書館、博物館、群藝(文化)館、美術館、科技館、體育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影劇院等公共文化設施。市圖書館、市群藝(文化)館均達到部頒一級館標準。市圖書館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以上,建有1個少年兒童閱覽室和1個盲人閱覽室;市群藝(文化)館建筑面積6000平方米以上,并有6項館內常設免費服務項目,館內必備的專用設備總值不低于105萬元(根據群藝(文化)館功能需求必備的專用設備,如流動演出、展覽設備、教育培訓、數字化加工和服務設備等,不包括建筑設備)。
2.縣(區)實施“一縣三館一劇場”工程。每個縣(區)的圖書館達到部頒一級館標準;分宜縣文化館達到部頒一級館標準;渝水區文化館達到部頒三級館標準,爭創部頒二級館。文化館建筑面積2500平方米以上,并設有1個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廳;圖書館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并設有1個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少年兒童閱覽室;博物館建筑面積4000平方米以上,并設有1個陳展面積不低于400平方米的展廳;建有標準田徑運動場和建筑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建有3個以上放映廳的數字電影院。
3.鄉鎮(街道)實施“一鄉一站一戲臺”工程。每個鄉鎮(街道)建有1個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綜合文化站;1個藏書3000冊以上、報刊6種以上的圖書閱覽室;1個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公共戲臺;1個面積不少于800平方米的綜合性文化廣場;1個長度不少于15米的文化宣傳長廊;配備1套簡易音響設備、1套全民健身路徑器材、1套應急廣播系統(含山洪等災害預警功能)。所有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建有電腦終端10臺以上的公共電子閱覽室(含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層服務點),每周免費開放時間不低于42小時。
4.村(社區)實施“一村一室一廣場”工程。每個村(社區)建有1個整合文化服務功能、黨員教育、農技推廣、科學普及、衛生計生、民政服務、體育活動等公共文化服務職能于一體、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1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并配備電腦2臺(社區10臺);1個藏書1200種、2000冊以上的農家書屋;1個長度不少于10米的文化宣傳長廊。行政村建有1個面積不少于600平方米的多功能、綜合性文化廣場;電視“戶戶通”、廣播“村村響”覆蓋率100%;配備1套簡易音響設備、1套應急廣播系統(含山洪等災害預警功能)。城市社區(1萬人口以上)建有1個以上文體小廣場(累計面積不低于600平方米);配備1套簡易音響設備,1套全民健身路徑器材;利用有線、無線、衛星等技術方式實現廣播電視全覆蓋。
5.市、縣(區)圖書館人均占有藏書量不少于1冊(鄉鎮、社區圖書室、農家書屋藏書可納入計算),2015年人均年增圖書藏量不少于004冊,2020年人均年增圖書藏量不少于006冊。市圖書館數字資源量達30TB,整合數字資源不少于10TB;縣(區)圖書館數字資源量達3TB以上,整合數字資源不少于6TB。圖書館需配有1-2臺盲人專用閱讀設備;圖書館、群藝(文化)館建有數字館和網站,電子閱覽室電腦終端50臺以上;博物館(紀念館)建有數字館和網站。廣播電視臺采編播設備實現數字化,電視攝像機、非線編輯系統、硬盤播出系統達到高清標準。
(二)加強公共文化服務產品服務供給,豐富服務內容。
1.市、縣(區)開展“八項工作”。圖書館、群藝(文化)館(站)、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設施免費開放,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內容名錄并公示,其中圖書館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56小時,群藝(文化)館(站)、博物館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42小時;建立圖書館總分館制;有不少于1項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每月舉辦1次公益性文化講座;每年進行1次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舉辦1次非物質文化遺產展覽、開展1次大型群眾文化品牌活動、開展1次全民讀書活動;博物館每年舉辦1個臨時展覽、1次社會實踐教育活動;工會系統形成1-2個以上面向農民工的特色服務項目;逐步實行圖書借閱“一卡通”。
2.鄉鎮(街道)開展“五項工作”。有1個以上特色群眾文化活動品牌;每季度舉辦1場戲劇或文藝演出(包含省、市、縣劇團和群藝(文化)館送戲下鄉);每季度開展1次自辦文體活動;每年舉辦6次公益性藝術培訓;有1項縣級(含)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3.行政村(社區)開展“六項工作”。有1個群眾文化活動品牌;每年舉辦3場戲劇或文藝演出(包含省、市、縣劇團和群藝(文化)館送戲下鄉);每月放映1場群眾喜愛的數字電影;每年組織5次以上規模較大的群眾文體活動;建有“身邊好人”榜(含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4字基本內容和村規民約、社區業主公約等)和公共閱報欄(屏);組織農村中小學每學期免費放映2部愛國主義教育影片。4.市、縣(區)級圖書館、群藝(文化)館開展“三項工作”。市、縣(區)兩級圖書館、群藝(文化)館每個館配備1臺以上流動服務車;市圖書館每年下基層服務次數不低于50次,市群藝館、縣(區)文化館每個館每年分別組織流動演出15場以上、流動展覽12場以上;每個群藝(文化)館、圖書館都要形成1-2項面向農民工的特色服務項目,市、縣(區)級每年開展面向農民工的免費文化培訓分別不少于12場和8場。
5.縣級廣播電視臺按規定轉播上級臺重要新聞節目,保障每天播出有自辦的當地新聞節目;鄉鎮、村廣播站(室)日常主要轉播上級臺節目和自辦少量當地新聞信息節目,突發事件發生時發揮應急廣播作用。
(三)加強公共文化人才隊伍建設,提升服務能力。
1.市、縣(區)級群藝(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建設“三個一”。每館有1支專業結構合理的專業技術隊伍,其中市級館專業技術人員達到總人數70%以上,縣(區)級館專業技術人員達到總人數80%以上;每季度舉辦1次基層文化隊伍培訓;擁有1支登記注冊、管理規范的文化志愿者隊伍(市級2000人,縣級1000人)。
2.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建設“四個一”。有1支不少于3人的專職隊伍,每年參加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5天;1個文藝社團聯合會;1支綜合性的業余文藝團隊(8支文體隊伍);每半年進行1次村級文化骨干隊伍培訓。
3.行政村(社區)建設“兩個一”。有1名政府補貼的文化管理員(文化指導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5天;1支綜合性業余文藝團隊(2支文體隊伍)。
4.縣級以上公共文化機構按照職能和當地人社、編委辦等部門核準的編制數配置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每年參加脫產培訓時間不少于15天。
(四)建立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估機制,樹立正確導向。實施績效評估“四個一”。探索建立1套將公共文化服務指標納入當地政府績效考核和領導班子考核內容的評估標準,1套群藝(文化)館(站)、圖書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機構服務內容、咨詢和效果以及群眾評議的評估標準,組建1支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組織人事部門、文化行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參與的績效評估組。同時,探索建立1套社會評估標準,由社會第三方獨立開展公眾滿意度調查。
(五)加強公共財政支撐,逐步加大投入。建立“三個保證”。保證市、縣(區)級財政對公共文化建設投入的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保證群藝(文化)館(站)、圖書館、美術館等公共設施免費開放本級應負擔資金及時足額到位;保證市、縣(區)圖書館年新增藏書購置費轄區人均不低于06元。
四、實施步驟
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采用“統一部署、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工作方式。具體分為六個階段。
(一)調研摸底,制訂方案(2015年1-2月)。
開展全市相關單位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調研摸底,制訂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要求和推進步驟。
(二)全面部署,宣傳發動(2015年3月)。
召開會議,統一思想,部署工作。
(三)示范推介,全面實施(2015年4-8月)。
1.全員培訓。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開展全員培訓。
2.示范推介。召開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示范推介會,系統推介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體系建設成效。
3.探索研究。在實行標準化管理的基礎上,深入研究,組織開展“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論文征集評選活動”。
(四)整改完善,檢查驗收(2015年9-10月)
1.明察暗訪。邀請相關社會人士明察暗訪,進行專項評議。
2.整改完善。組織公眾滿意度測評,聽取意見,發現問題,整改完善。
3.檢查驗收。組建專項檢查驗收組,采取交叉檢查、互相學習的形式,對各單位標準化建設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五)考核評比,深化提高(2015年11-12月)。
1.考核評估。結合年度考核,對各單位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成效進行考核評估。
2.編印手冊。根據各單位實際,編印各單位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管理工作手冊。
3.總結提高。召開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總結會議,鞏固成果,完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建設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的主體責任,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長史可任組長的市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傳組和督導組,各縣(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標準化建設工作要做到“六個納入”,即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納入各級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對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標體系,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納入財政預算,納入城鄉建設整體規劃。制定出臺全市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相關規劃和政策,建立專家咨詢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形成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的合力。各級政府要積極創造有利于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政務環境、輿論環境和社會環境,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形成良好氛圍和強大合力。
(二)加大資金投入,落實經費保障。各級財政要設立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專項資金,制定《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改革政府投入方式,以項目投入為手段,以激發活力為目標,加強審計和監督,提高公共資金使用效益。市、縣(區)和文化單位要積極爭取中央、省級文化專項資金。在保證政府投入的前提下,進一步完善捐贈、贊助等政策,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投入公共文化服務,拓寬籌資渠道。
(三)深化文化改革,激發創新活力。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學習借鑒外地文化體制改革成功經驗,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和深化公共文化服務單位內部制度改革。按照增加投入、轉換機制、增強活力、改善服務的要求,深化公共文化服務單位人事和內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建立和完善工作績效考核評估機制,切實提高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發揮社會效益。按照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的原則,文化行政部門要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深入推進經營性文化單位和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實現轉企改制,培育合格的市場主體,在面向群眾、面向市場的過程中不斷發展壯大。鼓勵發展面向市場、自主經營、自我發展的文藝團體和機構,形成公共文化服務供給形式多樣化格局。落實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機制,對重要公共文化產品和項目,實行政府采購、項目貼息、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等措施,擴大服務范圍,提高服務質量,增強服務效益。
(四)加強督促考核,確保工作落實。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制定《新余市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任務分解表》,將工作任務進行層層分解,確保責任到人。建立健全考核評估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對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實行目標考核,考核結果納入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年度績效考核之中。建立經常性工作督導、工作通報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督導制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五)加強宣傳動員,營造濃厚氛圍。宣傳部門要制定《新余市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宣傳工作方案》,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大標準化建設工作的宣傳力度,及時宣傳報道建設工作進展情況和典型事跡等,使建設工作深入人心,有效推動我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各項工作,為把新余建設成“精、美、特、新”中小城市典范創造良好的文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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