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青春 黃志斌 黃偉
近年來,隨著新余市經濟社會發展,積累了大量的民間資本,但由于缺乏合適的投資渠道,有的變成熱錢,流向股市、樓市,或變成高利貸資金進行投機活動,甚至變成非法集資者眼中的重要目標,如果一旦被非法集資者利用,將對社會產生嚴重不良影響。另一方面,我市中小企業發展絕大多數面臨著融資難問題,這已成為阻礙和制約中小企業生存發展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如何利用好民間資本為經濟發展服務,既可以發揮民間資本的積極作用,促進企業發展,又可以使民間資本遠離非法集資。
一、新余市民間資本狀況
(一)新余市民間資本分布狀況
改革開放以來,新余市已經積累了相當豐厚的民間資本,它們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社會的部分融資需求,特別是緩解了部分中小企業和三農的資金困難,成為正規金融的重要補充,為新余市經濟發展做出了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近年來,新余市的民間資本除在金融體系以存款的形式存在以外,還廣泛存在于各個地方,從居民手中的錢流向來看,主要分布于以下幾方面:銀行存款、資本市場(以股市為主)、房地產市場、中小企業實體經濟投資、民間借貸市場以及閑置。
(二)民間融資存在的問題
1.投資渠道狹窄是新余市民間資本發展的主要瓶頸。雖然新余市的民間資本實力雄厚,且廣泛分布于各個投資領域,但投資渠道還很狹窄,尤其是近幾年居民普遍感到有錢沒處投,投入中小企業的資金也非常有限,使民間資本對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沒有得到很好地發揮,如若被非法集資者所利用,將會產生極大不良影響。雖然今年上半年股市走牛,但曇花一現,沒有持續多久,眾多民間資金也紛紛撤離,尋找新的投資渠道。
2.中小企業缺乏與民間資本有效對接平臺。民間資本具有規模小、分散、不易集中的特點,而中小企業恰恰也具有這個特點,因缺少有效溝通渠道,二者之間很難進行直接對接,需要有相應的平臺或媒介才能實現,而我們目前正是缺少這樣的平臺和媒介。因此,中小企業和民間資本的對接就很困難,閑置的民間資本不能很好地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服務。
3.民間融資容易被非法集資者利用。如果民間機構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通過媒體、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給付回報,都涉嫌非法集資。但是,普通民眾難以區分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容易掉進非法集資者的陷阱。
4.銀行存款是新余市民間資本的主要投資渠道。銀行存款具有收益少但穩定的特點,在金融市場發育不完善,缺少有效保值增值的金融工具的情況下,是新余市民間資本的主要投資渠道。據人民銀行新余市中心支行的統計,自2005年以來新余市的城鄉居民人民幣儲蓄存款余額呈逐年遞增的態勢,2005年末為109億元,到目前已增至800億元。
5.資本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等領域的投資有所減少。因受到打擊杠桿融資和估值泡沫破裂等行情和政策影響,國內的股票市場沖高回落,已進入低谷。房地產市場因國家對樓市的調控,加上新余本身人口較少,房價上漲乏力。因此,這兩個領域的民間投機資本在不斷撤離。
6.正規金融渠道資金供給減少催生民間借貸市場繁榮。民間借貸是以民間信用作為擔保的非正規資金融通方式,近年來,雖然國家不斷推出支持中小企業的各類政策,降準降息密集出現,但流入中小企業的資金遠沒有達到預期水平。因此,逐利的民間資本大量進入民間借貸市場,無法從正規渠道獲得資金融通的中小企業為解決燃眉之急,借助于各種形式與名目的地下錢莊。據調查,新余地區地下錢莊的行情是月利率3分左右,高額利息負擔讓中小企業舉步維艱。
三、引導和發展民間資本的措施和建議
(一)加強政府監管,規范民間借貸市場。制定規范民間融資的管理辦法,建立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引導民間資本從“地下”走向“地上”,對從事民間借貸的各類投資性公司加強監督和指導,規范民間借貸市場,有效監測民間資金流向,嚴厲打擊非法集資行為,確保不出現金融風險。在有關指導性文件出臺的前提下,設立民間融資登記服務中心,使民間融資合法化、陽光化,將民間資本納入政府統一監管范圍。
(二)建立投融資信息平臺,搭建企業與民間資本溝通渠道。建議由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設立中小企業投融資服務平臺,構建中小企業投融資信息服務系統,鼓勵中小企業以各種方式吸收民間閑散資金,如私募股權投資、短期債務融資等,搭建民間資本與企業溝通的橋梁,優化中小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金融環境。
(三)加大非法集資宣傳教育,使民眾了解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的區別。建議市處非辦加大對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的宣傳,使民眾了解非法集資的特征和危害,了解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的界限,引導民眾進行正當的民間借貸行為。
(四)設立股權投資基金,變民間資本為政府可控資本。股權投資基金實質上是政府用少量引導基金作為啟動資金,引導民間資金廣泛參與,不僅發揮了地方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也開辟了廣大民間資本的投資通道。通過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發揮政府資金的杠桿效應,帶動更多民間資本參與投資政府主導的項目,變民間資本為政府可控資本。發揮股權投資在培育創新企業方面的功能,顯著提高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比例,制定長遠發展規劃,改變急功近利的投資行為,推動創新型企業成長壯大。
(五)加大財政扶持力度,整合專項資金支持民間投資。建議各級政府安排的財政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投資、專項建設資金等,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支持民間投資。擴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規模,新增專項資金主要支持初創小微企業。在加大增量資金支持的同時,要努力盤活資金存量,按規劃、項目、板塊、部門對各類支持民間投資、中小企業和科技創新等專項資金進行整合,集中財力支持民間資本發展實體經濟。
(六)發揮社會服務平臺作用,積極推動全民創業。建立健全民間投資服務體系,充分發揮行業商會協會等自律性組織的作用,積極培育發展為民間投資提供法律、財會、金融、技術、管理咨詢等服務的中介組織,為民間投資提供必要的保障;推動全民創業熱潮,及時向公眾發布國家產業政策、市場準入條件和行業發展動態等信息,引導投資者正確判斷形勢,減少盲目投資。
(七)改善政務投資環境,促進民間資本健康發展。進一步規范部門執法行為,最大限度下放審批權限簡化審批程序,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建立快速決策與審批機制,嚴格做到及時審批;切實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對索拿卡要等阻礙民間資本投資的行為,要依法依紀從嚴查處;健全完善民間投資參與經濟建設的激勵機制,用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激勵民間投資。
通過正確引導民間資本投向,合理發展民間資本,可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緊張局面,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發揮民間資本的正面作用,從而遠離非法集資,減少對社會和投資者的危害。
(作者單位:市政府辦公室,陳青春系市政府金融辦主任,黃志斌系市政府辦公室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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