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余市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余府發〔2015〕19號 2015年8月27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新余市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新余市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字〔2015〕52號)和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為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轉變政府職能的改革向縱深推進,繼續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突破,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按照中央和省、市確定的任務要求,充分發揮戰略機遇疊加優勢,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問題導向,圍繞阻礙創新發展的“堵點”、影響干事創業的“痛點”和市場監管的“盲點”,拿出硬措施,打好組合拳,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轉變政府職能工作,不斷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努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二)工作目標。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轉變政府職能工作,要適應改革發展新形勢、新任務,從重數量向提高含金量轉變,統籌改革,縱橫聯動,協同并進,堅持放權、監管、服務并重。通過繼續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審批事項,徹底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大力簡化投資審批,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費項目和資質資格認定,出臺一批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為企業松綁減負,為創業創新清障搭臺,為促發展、惠民生、上水平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深入推進行政審批改革。
1銜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及時銜接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繼續下放一批市本級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提高簡政放權的含金量。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牽頭單位:市審改辦;配合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2全面建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進一步規范完善市本級行政權力清單,抓緊編制并公布市本級責任清單,對“兩個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強化制度運行監管。進一步推動縣(區)建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牽頭單位:市審改辦;配合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3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和改進行政審批工作。嚴格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和市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工作的有關法規、文件要求,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壓縮行政審批時間,規范行政審批行為,約束自由裁量權,切實解決“審批難”問題。(牽頭單位:市審改辦;配合單位:市行管委、市政府法制辦等部門)
4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跟進國務院、省政府工作進度,適時研究出臺規范市政府部門證照管理的工作方案,對增加企業負擔的證照進行清理規范。(牽頭單位:市行管委;配合單位:市審改辦、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政府法制辦等部門)
5加強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檢查。結合權力清單的公布實施,對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等事項,開展專項督查,及時糾正明放暗留、變相審批、弄虛作假等行為。(牽頭單位:市審改辦;配合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二)深入推進投資審批改革。
1進一步取消和下放投資審批權限。根據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投資審批權限,按照《江西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5年本)》,取消和下放投資審批權限。(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等部門)
2簡化投資項目報建手續。大幅減少申報材料,壓縮前置審批環節并公開審批時限。企業投資項目只保留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兩項前置審批(重特大項目可保留環評審批作為前置條件),其他審批事項推行網上并聯審批辦理。(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3制定《新余市政府核準和備案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根據《省政府制定的政府核準和備案投資項目管理條例》,抓緊制定我市的政府核準和備案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政府法制辦、市工信委等部門)
4建立投資項目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制。創新投資管理方式,抓好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精簡審批事項創新投資管理方式建立協同監管機制有關文件的貫徹落實,加快建立部門協同放權機制,落實限時辦結制度,督促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抓緊制定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5推進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依托全市網上審批系統,推進我市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2015年底前實現與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連通。(牽頭單位:市信息化中心;配合單位:市行管委、市監察局)
(三)深入推進職業資格改革。
1清理規范職業資格。做好國務院取消職業資格許可認定的銜接工作。組織開展我市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清理工作,糾正把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在實際執行中設置為就業準入、企業營業準入的行為。(牽頭單位:市人社局;配合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2研究建立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制度。在人社部的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框架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我市的職業資格實行目錄清單管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設置管理,建立職業資格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牽頭單位:市人社局;配合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
(四)深入推進收費清理改革。
1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清理工作。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清理規范工作的通知》(財稅〔2015〕45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推進普遍性降費,激發市場活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制定出臺我市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清理規范工作的通知,做好我市涉企收費專項清理工作。(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委)
2取締違規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清理以前年度本級政府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成立清理小組,對不符合規定的收費基金項目予以取締;凡擅自提高征收標準、擴大征收范圍的,一律停止執行。(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3清理規范按規定權限設立的收費。清理市本級按規定權限設立的收費基金項目;向上級部門提出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收費的建議;對超過服務成本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征收標準。(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4清理規范具有強制壟斷性經營服務性收費。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項目及收費一律取消;不得將政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交由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承擔并收費。(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編辦、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5整頓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督促行業協會、商會嚴格落實《關于規范社會團體收費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對行業協會、商會財務管理和收費行為進行規范管理。(牽頭單位:市民政局、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
6全面清理涉企收費項目。市直各部門對本部門、本系統、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行業協會、商會及舉辦的企業的涉企收費項目開展全面清理,公布取消、調整和規范收費的政策措施。(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編辦、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7編制并公布全市收費目錄清單。編制并公布全市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收費目錄清單之外的收費一律不得執行。(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8指導和督促縣(區)政府開展收費基金清理規范工作。指導和督促縣(區)政府公布取消、調整和規范本地區收費基金的政策措施;公布收費目錄清單。(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編辦、市民政局、市商務局)
9開展收費監督檢查,查處亂收費行為。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督檢查,查處亂收費行為。(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五)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
1實施“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加快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有關文件要求,在全市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積極推進“一照一碼”改革。推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在我市商事制度改革中的有效運用。(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2推進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對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7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贛發〔2014〕9號)等文件,對涉及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嚴格執行注冊資本認繳制、企業年檢改年報制等各項改革措施,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效。(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3落實“先照后證”改革。嚴格執行國務院公布的前置改為后置審批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和國務院決定保留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外,其他一律不得作為工商注冊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編辦)
4推進外商投資市場監管注冊便利化。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加快推進全市外商投資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簡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注冊登記程序。(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
5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抓好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政策的落實,支持小微企業孵化園建設,實施創業孵化工程,每年承載孵化300戶小微企業創業,培育30家小企業上規模,支持20家“專精特新”小微企業發展,支持10家企業提升創業能力;支持擔保機構為不少于400家小微企業提供擔保服務;加大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力度,讓更多的企業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牽頭單位:市工信委;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人社局、市市場監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統計局等部門)
6推進《江西省企業監管警示系統》建設。統一開發運用建設“江西省企業監管警示系統”和企業公示平臺、業務平臺,充分利用現有電子政務外網和全市電子政務共享數據統一交換平臺,實現各地、各部門的數據歸集及共享應用,滿足全市企業監管警示需要,保障數據備份與安全,實現全市企業事中事后監管一張網。(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7進一步放寬住所登記條件。落實市政府《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簡化登記手續,特別是對電商企業、信息技術企業、小微企業等加大扶持力度,推行“一址多照”、“一址多址”。〔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8開展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省工商局部署,積極有序推進我市企業注冊登記全程電子化管理和電子營業執照工作。(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六)推進教科文衛體改革。
1落實好教科文衛體領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逐項檢查中途截留、變相審批、隨意新設、明減暗增等落實不到位的行為并加以整改。研究加強對教科文衛體領域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逐項檢查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是否及時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監管漏洞和銜接縫隙,對發現的問題逐項整改。(牽頭單位:協調小組教科文衛體專題組;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廣新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體育局)
2推進教育領域改革。推進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和試驗區建設。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研究制定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的實施意見。優化教育布局和結構。遴選2所重點中學與薄弱學校開展學區制辦學,推進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出臺《新余市學校教育質量考評體系》和《新余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引進社會資本興辦義務教育,優化教育布局和結構。(牽頭單位:市教育局;配合單位: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編辦)
3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出臺《新余市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管理辦法(試行)》、《新余市科技計劃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新余市科技貸款貼息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培育和組建一批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形成技術轉移促進新機制,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大力推進科技項目、經費、評價和獎勵等管理體制改革,采取貸款貼息和事后獎補方式突出激勵科技成果轉化,支持產業科技創新,助推產業轉型升級。進一步激發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創新產學研合作機制,健全協同創新體系,打造眾創空間。(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4推進文化市場領域改革。制定更加規范的文化市場行政審批流程,推進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創新公共文化服務運行機制和服務方式,推進文化領域地方立法進程。(牽頭單位:市文廣新局;配合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5深化衛生計生體制改革。推進綜合醫改工作,破除以藥養醫機制,理順醫療技術服務項目比價關系;加快建立分級診療體系,大力發展社會辦醫,推動醫藥、醫療、醫保三醫聯動,全面推進市直公立醫院改革;放寬中醫藥健康服務市場準入,對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止的中醫藥健康服務領域向社會資本開放,并在編制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不作限制。(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委;配合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6深化體育領域改革。加快競技體育發展方式轉變,建立完善體育優秀后備人才培養“體教結合”長效工作機制。按照《中國足球改革總體方案》和國家體育總局的統一部署,制定出臺我市足球改革發展規劃,抓好校園足球和足球協會,足球俱樂部建設。強化體育公共服務職能,加大政府購買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力度,提高體育公共服務水平,加快構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牽頭單位:市體育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
7強化新聞廣電監管與服務。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的融合發展。制定允許社會資本以控股方式參與國有影視制作機構改制經營的辦法。進一步放寬準入條件,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積極吸收和引進民間資本投資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落實制作和出版分開實施辦法,在堅持播出權特許經營的前提條件下,對紀錄片、電視劇等影視作品實行制播分離。繼續推動新聞媒體采編經營兩分開,加強對采編播重要崗位的管理。推進廣播電視全覆蓋工程建設,完成地面數字電視改造和直播衛星戶戶通工程任務。(牽頭單位:市文廣新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總體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視,勇于擔當,切實推進本地、本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改革。要切實提高推進改革的效率,建立完善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推進機制,明確各項改革任務的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將任務分解到位、責任到人、扎實推進,確保改革舉措落地生根。要明確獎懲機制,對主動作為的予以激勵,對落實不力的實施問責,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風,確保改革有進展、有突破、有實效。
(二)加強統籌協調。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密切協作、協調聯動、相互借鑒,勇于探索創新,敢于率先突破。市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要切實發揮統籌指導和督查落實作用,積極探索,主動作為,明確改革重點,制定有力措施,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加強改革進展、典型做法、意見建議的溝通交流,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和前瞻性、長遠性問題,進行深入調研,提出對策建議;對出臺的重大改革措施,要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重大改革措施得到落實。協調小組各專題組要發揮牽頭作用,協調解決好跨部門跨領域的問題;各功能組要充分發揮保障作用,從聯絡協調、監督檢查、法律審核、評估建議等方面,確保各方面改革工作穩步推進;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做好服務,與各專題組、功能組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跟蹤指導。協調小組各專題組、功能組要注重對各地各部門改革工作的跟蹤和指導,積極搭建交流推廣平臺;及時研究解決“接、放、管”和服務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為推進改革掃除障礙;加強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的考核,完善考評機制,切實推動基層政府職能轉變,著力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
(四)加強輿論引導。要及時發布權威改革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社會預期。加強改革舉措的解讀宣傳,凝聚改革共識,形成推動改革的良好輿論氛圍。
附件:新余市推進職能轉變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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