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袁河新余段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余府發〔2016〕28號 2016年9月2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袁河新余段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袁河新余段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推進《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新余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實施,改善袁河新余段水環境質量,保障沿線居民身體健康,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生態文明為統領,以提高人民群眾生活品質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突出重點,水陸統籌;因地制宜,標本兼治;職責明確,部門聯動;長效監管,公眾參與”的原則,以改善袁河新余段水環境質量為核心,統籌推進袁河新余段水環境綜合治理。
二、目標任務
對袁河新余段沿岸一公里范圍內工礦企業、500米范圍內畜禽養殖業、農業面源污染源進行全面整治。力爭通過一年綜合整治,使袁河新余段湖心島、孔目江江口、羅坊、下蔣家斷面水質穩定達到國家地表水Ⅲ類以上標準,袁河新余段浮橋斷面水質穩定達到國家地表水Ⅳ類以上標準。
三、工作重點和責任分工
(一)完善污水管網建設。
1.加強流域污水管網建設,提高污水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在做好規劃設計論證工作的基礎上,改建續建雨污分流管網。確保污水納入污水管網進場集中處理,嚴禁向袁河偷排、漏排工業及生活污水。(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委、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
2.加強對流域現有污水管網的維護工作,健全污水管網維護體制,完善污水管網檢漏系統,杜絕管網中污水“跑、冒、滴、漏”現象。(責任單位:市城管局、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
(二)做好污水和垃圾集中式處置。
3.健全污水處理廠運行機制。對高新區污水處理廠、城東污水處理廠、良山污水處理廠、下村污水處理廠、分宜縣污水處理廠、分宜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城西污水處理廠、羅坊鎮污水處理站制定嚴格的運行考核機制,確保污水處理廠設施正常運行,處理廢水穩定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環保局、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
4.規范垃圾填埋場防滲工作。完善新余市驢腳嶺垃圾填埋場雨污分流系統建設和垃圾滲濾液收集處理設施建設,確保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廢水達標排放。完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設施,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流失。(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環保局、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
(三)加強河道垃圾清理整治。
5.開展河道垃圾清理專項行動,清理河道水面漂浮物,清除河道內排污口、閘壩、河灣等重點區域的廢棄物、堆積物,有效消除影響水質環境的各種雜物。開展河道兩側垃圾清運行動,全面開展河道兩側垃圾清運、設施建設和垃圾死角清理等工作,完善河道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實現河面無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雜物,沿岸垃圾收運設施基本到位。(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水務局、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
6.開展河道內和防洪堤亂種作物、私搭亂建整治。對在河道內、防洪堤管理范圍內亂種作物、私搭亂建的依法予以清除。(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水務局、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
(四)嚴格控制工業污染。
7.嚴把袁河沿線建設項目環保準入關。嚴把項目審批關,禁止新、改、擴建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嚴格控制袁河干流及支流沿岸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新、改、擴建項目,引導工業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責任單位:市環保局、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
8.加強工礦企業污染防治。對袁河新余段干流、支流沿線產生廢水的工礦企業,督促其提高礦產資源開采、運輸和洗選裝備及工藝水平,實行建設與開采同步的生態環境恢復建設機制,實施礦區煤矸石、礦渣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完善污水處理設施,做到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
9.加強流域內尾礦庫的管理。重點排查袁河新余段流域范圍內的尾礦庫、棄碴場企業,督促企業全面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責任單位:市安監局、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
(五)防治農村面源污染。
10.開展流域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在2016年底前,對袁河流域內的村莊實施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建設完善環衛設施,建立農村生活垃圾“村組保潔,鄉鎮收集,縣區轉運,市處理”的收集處理體系,因地制宜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責任單位:市委農工部、市城管局、市住建委、市農業局、市環保局、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
11.控制畜禽養殖業污染。嚴格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贛府廳發〔2014〕36號有關規定,大力防治畜禽養殖業污染。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包括機械干清糞、漏縫地板等收集設施,固液分離、糞便堆泡、污水厭氧消化、畜禽尸體處理等無害化處理設施,有機肥加工、沼渣沼液還田利用等綜合利用設施。2016年起,新建、擴建、改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強化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新、改擴建項目環保審批和環境管理。依法關閉或搬遷袁河新余段沿岸500米范圍內的畜禽養殖場。(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農業局、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
12.加大農業和農藥化肥的污染防治。實施農業節水工程,提高農業用水利用效率,完善以灌溉節水、旱作節水和水肥一體化為重點的農業節水工程措施。實施化肥減量工程,加快土壤改良修復,支持測土配方施肥推進。實施農藥減控工程,全面建立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大力推廣生物農藥。(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水務局、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
(六)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
13.重點檢查工業企業的廢水排放去向,高濃度有毒有害廢液的處理處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等情況,對沒有上環保設施的排污企業要求限期整改。嚴厲查處直排、偷排、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厲處罰。依法取締關停袁河沿岸1公里范圍內非法排污企業。依據《環保法》,聯合司法機關建立、健全袁河流域環境違法案件移送、聯合整治、交叉執法等聯動機制。(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
14.加大袁河上下游斷面水質監測監控力度,完善水質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向社會公布水質監測信息,建立長效監測機制。(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水務局)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6年9月)。各責任單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召開轄區專項整治工作動員會,部署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和工作步驟。同時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整治工作積極性,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群防群治的社會氛圍。
加大對袁河新余段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臺、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開展綜合整治的重要意義,及時報道綜合整治情況,定期發布主要河流環境質量狀況,宣傳先進典型,曝光反面事例。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各責任單位認真按照整治要求,對照整治工作內容,集中時間開展整治工作。市袁河新余段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議,督查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各有關單位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7年8月)。市袁河新余段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擬定驗收方案,組織相關單位成立驗收組,對袁河新余段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單位給予通報。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新余市袁河新余段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副書記、市長董曉健任組長,市委常委、副市長萬廣明、吳雋,副市長林愚任副組長;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委農工部、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安監局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及市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
領導小組設工礦企業污染整治、農業面源污染整治、市政污水管網建設三個工作小組,分別由對口分管副市長任組長,負責牽頭開展相關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王圣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整治工作總協調、總調度、總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責任單位要切實加強綜合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高新區管委會、分宜縣政府、渝水區政府、仙女湖區管委會扎實做好袁河新余段沿線工業企業和畜禽養殖業等調查摸底工作,徹底摸清整治企業數量,進一步明確目標責任,細化分工,結合自身實際詳細制定實施方案并附整治企業名單,于2016年9月30日前將方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嚴格督促檢查。市政府督查室將對各責任單位進行督查督辦,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工作進展情況及時進行通報。對拒不履行職責或履職不到位的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
(三)建立長效機制。袁河新余段水環境綜合整治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各地各部門應總結袁河新余段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經驗做法,鞏固工作成效,固定機構、人員、資金,建立水陸共治、部門聯治、全民群治的河流保護管理長效機制。
(四)鼓勵公眾參與。高度重視輿論引導和宣傳動員工作,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袁河保護的良好氛圍。發揮輿論監督和引導作用,增強居民環保意識和企業社會責任。市環保局設立污染舉報獎勵制度,根據舉報事實對舉報有功人員按照《新余市舉報環境違法行為有功人員獎勵辦法》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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