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應急救護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
余府辦發〔2016〕69號 2016年10月9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社會公眾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紅十字會關于加強和改進全省應急救護培訓工作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16〕35號)有關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應急救護培訓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國務院關于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25號)、《江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意見》(贛府發〔2013〕32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紅十字會關于加強和改進全省應急救護培訓工作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16〕35號)、《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意見》(余府發〔2014〕16號)等文件精神,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建立健全群眾性應急救護培訓工作長效機制,廣泛開展全市應急救護培訓工作,以高危領域和重點人群為重點,以基本應急救護知識、技能為主要內容,不斷強化群眾參加現場救護意識和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將各類意外傷害造成人員傷亡降至最低。
二、目標任務
建立比較完善的群眾性應急救護培訓工作機制,不斷擴大社會公眾參加應急救護培訓的覆蓋面,力爭實現全市應急救護知識普及率達到全省平均水平。2017年到2020年,新增普及培訓人數96萬人;培訓紅十字救護員13萬人;打造100名學校救護師資隊伍和20名精英師資隊伍;社會公眾的安全防范意識有明顯增強和自救互救能力有較大提高。
三、培訓內容和重點領域
根據紅十字會救護培訓大綱要求,群眾性救護培訓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現場心肺復蘇術,創傷急救基本技術(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傷員搬運等技術);二是中毒(化學和食物)、觸電、溺水、燒傷、核應急等意外事故及家庭急救的知識和技能;三是公共安全、防災避險基本知識技能。
應急救護培訓重點是以高危領域和重點人群為主,加強對教育、文化、科技、體育、公路、鐵路、工礦、建筑、電力、旅游、公安、消防等行業有關人員的應急救護培訓。
四、職責分工
各地、各部門要將應急救護培訓工作納入應急培訓體系建設管理,積極協調推進應急救護的培訓和演練工作。全力抓好“五進”,即進學校、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進企業。重點抓好“五員”培訓,即駕駛員、(學校)教學員、消防員、救護員、乘務員。參加培訓人員要切實掌握一定的急救知識和技能,爭取通過考核取得紅十字救護員證書。紅十字會要加強檢查評估、嚴格考核發證。
市紅十字會牽頭負責應急救護培訓的總體工作,包括組織協調、工作計劃、救護師資隊伍建設及課件開發、具體實施、業務指導等;
市政府應急辦負責應急救護培訓工作所涉部門有關事項的協調、督促落實、考核評估;
市綜治辦、市文明辦負責將紅十字救護勇于救人行為納入所在單位綜治考核、文明單位評選加分項目;
市財政局、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負責落實師資培訓費、課件開發費、宣傳費、器材及耗材購置費等培訓經費;
市衛計委負責按應急救護培訓需要調配本系統紅十字救護師資參加授課,調配相關專家參加師資隊伍,并選派師資參加救護師資各類培訓;
市教育局負責做好各級各類學校應急救護培訓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將應急救護培訓工作納入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內容,督促學校教職員工和在校學生參加應急救護培訓,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識和技能。各級各類學校應將應急救護知識納入學生安全教育和新生軍事技能訓練內容,組織學生開展逃生避險、自救互救和水上救生知識技能教育;
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駕駛人員參加救護員培訓,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識和技能;
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隊負責組織交通警察、一線民警、消防官兵參加救護員培訓,確保在事故現場和災害現場能夠有效開展救護工作;
市住建委負責組織建筑企業管理人員、施工員、安全員、監理員等關鍵崗位工作人員參加救護培訓,建筑工地要成立突發事故急救小組,做好事故現場急救工作;
市旅發委負責組織景區安全管理人員、旅行社導游、酒店服務人員參加救護員培訓;
市安監局負責組織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參加救護員培訓;
南昌鐵路局新余站、國網贛西供電公司負責組織本系統內作業人員參加救護員培訓,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識和技能;
市國資委、市人社局、市委黨校等部門負責組織普通勞動者、事業單位職工和公務員參加應急救護培訓;
市廣播電視臺適時開設應急救護培訓公益課程,配合做好應急救護方面的宣傳報道;
文化、體育、科協、教育等部門要督促各類科技館、圖書館、博物館、體育館、游泳館、文化宮、少年宮以及其他公共活動場所,積極開展應急知識和救護技能的宣傳普及。特別是各游泳場館要積極配合紅十字會聯合開展青少年防溺水安全教育,大力加強水上救生技能培訓。各級紅十字會要主動與各場館聯系,探索建立應急救護培訓站點,有條件的可建立生命安全健康教育體驗教室,積極開展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和自救互救的技能培訓,使應急知識和救護技能的宣傳培訓工作大眾化、社會化、常態化、長效化。
各地各部門(單位)組織2天(含2天)以上的各類培訓班,均要開設不少于2課時的應急救護培訓課。其他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積極配合各級紅十字會,結合各自實際情況,開展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各地各部門(單位)已建立應急救援隊伍的,要大力加強對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技能培訓,提高隊伍搶險救援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群眾性應急救護知識與技能培訓作為提高公眾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一項重要工作抓實抓好。成立全市應急救護培訓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主任任常務副組長,市政府應急辦常務副主任、市紅十字會專職副會長任副組長,各有關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辦公室設市紅十字會,承擔該項工作的部署、協調、督導、通報、考核評估等職責,辦公室工作人員由成員單位輪流調派。
(二)加強經費保障。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經費保障力度,大力支持應急救護培訓工作。師資培訓費、課件開發費、宣傳費等由市財政解決。器材和耗材由福利彩票公益金解決。各地各部門(單位)救護培訓所需經費自行解決,培訓授課費執行余府辦發〔2014〕36號規定標準。
(三)打造師資隊伍。為學校培養100名能承擔普及培訓任務的救護師資;打造20名精英救護師資隊伍,承擔救護員培訓和學校以外的普及培訓。
(四)強化組織實施。由各地各部門(單位)自行組織人員參訓,與市紅十字服務中心商定培訓時間,由市紅十字服務中心安排救護師資授課。學校師生普及培訓由學校自行組織,自行安排救護師資或由教育部門安排。
(五)實行培訓考核。按照“應訓盡訓、四年完成”的原則,將培訓任務分解到各地各部門(單位),并將培訓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年度應急管理考核內容,具體目標任務詳見《應急救護培訓年度任務分解表》。
(六)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市內各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救護培訓的重要性,宣傳防災避險和自救互救知識,宣傳成功施救案例,提高群眾對應急救護的認知度和參與性。要將開展應急救護培訓與增強群眾參與現場救護意識、傳播人道救助精神相結合,利用“512防災減災日”“世界紅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紀念日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各新聞媒體要利用各種宣傳載體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各廣告公司應利用自身廣告媒介無償開展應急知識的公益宣傳。
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于本通知下發之日起30日內,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附件:應急救護培訓年度任務分解表



贛公網安備 360502020000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