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余府發〔2017〕26號 2017年11月23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7〕10號)精神,進一步優化城鄉義務教育資源配置,提升城鄉義務教育辦學水平,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加快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統一、教師編制標準統一、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城區新建、改擴建一批學校,增加義務教育學位;生源較少的農村適度向中心村和鄉政府所在地集中辦學,提升辦學效益和質量。到2020年,全市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全部達標,基本消除大校額、大班額,辦好保留的教學點。全面落實教育精準扶貧政策,特殊群體接收義務教育權利全面保障,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99%以上,城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初步實現。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立德樹人,完善機制。堅持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把均衡發展和質量提升作為重要抓手,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教育公平,使城鄉學生享受有質量的義務教育。
(二)堅持優先發展,統籌推進。在公共資源配置上對義務教育統籌規劃,優化發展和重點保障。調動企業、社會力量辦義務教育的積極性,加強溝通和協調,密切部門協作,凝聚共識,形成合力,構建良好的教育發展環境。
(三)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指導。客觀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制約因素,出實招、抓關鍵,破解發展瓶頸。堅持目標引領,將目標任務項目化、具體化,明確牽頭領導、責任部門和工作要求,按任務書、計劃表強力推進。
(四)堅持改革創新,完善機制。進一步轉變職能,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推動理順體制、激活體制,深化改革、強化管理,優化服務、提升效能,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三、工作舉措
(一)完善布局規劃。根據學齡人口變化趨勢、中小學建設標準等,依法制定和完善與城鎮化進程同步的義務教育發展專項規劃并嚴格實施。對學校周邊閑置和待開發土地優先規劃為教育增容預留用地。嚴禁未按法定程序擅自將義務教育用地改變性質用于其他建設項目,或以各種方式擠占、變更教育用地。合理制定閑置校園校舍綜合利用方案,嚴格規范權屬確認、用途變革、資產處置等程序,將學校閑置校舍作為教育儲備項目,統籌用于地方教育事業的發展需要。各級政府要實行“交鑰匙”工程,確保配套學校建設與住宅建設首期項目同步規劃、同步交付使用。未按照規劃配套建設學校的,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書,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二)擴充教育資源。契合城市功能提升三年行動計劃,按每1萬人口左右布局1所完全小學、每3.5萬人口左右布局1所初中的原則,到2020年在城區內新建中小學6所,改擴建中小學校7所,易地搬遷職業學校1所,新增中小學學位2.8萬個,優化中小學校布局。完善中小學校配套用房,繼續推進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和標準化建設。重點加強食堂、學生宿舍、廁所等生活設施建設,保障寄宿學生每人1個床位。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鄉鎮寄宿制學校提供工勤和教學輔助服務。開展鄉村小規模學校集中辦學試點。鄉鎮中心學校3公里內的小規模學校學生集中到中心校就讀,逐步消除10人以下的小規模學校。同時,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
(三)統籌師資配置。制定《新余市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辦法》,按照“統一比例,均衡需求”的原則,實行一年一測算、一年一分配的區域統籌和動態調整機制,及時調整補充中小學教師。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體制。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和崗位數量內,統籌調備各校教師并向同級機構編制部門、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加強教師交流輪崗,探索建立教師管理中心。城鎮學校和優質學校教師每學年到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不低于交流輪崗教師總數的20%。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面向社會聘用合格教師,實行“編外人員、編內管理”,其工資福利、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等方面和在編教師享有同等待遇。加強農村中小學學校專業性學科教師隊伍建設,通過支教和教師交流、大學生志愿服務等方式,著力解決農村學校音體美等學科教師緊缺問題。
(四)保障教師待遇。各地要健全長效聯動機制,在核定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依法足額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確保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認真落實艱苦邊遠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特殊津貼、鄉鎮工作補貼等政策。完善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對在鄉村學校任教滿20年及以上的在崗一線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完善鄉村教師職業發展保障機制。合理設置鄉村學校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落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結合政策,確保鄉村學校教師職稱即評即聘。進一步健全和落實校長和班主任工作激勵機制,根據考核結果合理確定校長績效工資水平,堅持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一半計算。
(五)深化辦學管理。制定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實施意見和消除義務教育大校額、大班額專項規劃,明確工作任務、時間表、路線圖,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確保到2018年將66人以上超大班額比例控制在3%以內,到2020年全部消除;到2020年將56人以上大班額比例控制在5%以內,之后大班額比例逐年下降。各級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通過以獎代補形式,支持消除大班額。完善教育教學質量評價體系,加強教學質量監測。實施學區化、集團化辦學,建立學校聯盟,開展學校委托管理。推進聯合辦學、名校辦分校。加大城區學校與農村薄弱學校幫扶力度,實施精準扶貧計劃,加強與發達地區和海外學校交流與合作。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鼓勵教師超課時量兼課和教師可以在不同的公辦學校之間跨校兼課。建立第三方評價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機制,逐步形成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和現代學校制度。
(六)提升辦學水平。加強市、縣(區)教研機構和中心教研組建設,實施教學教研深度協作,推進教研機構與學校學科共建,開展教學視導。建立中小學教師骨干網和名師工作室,推進“專遞課堂”“名師課堂”“名校網絡課堂”建設,實施教師全員培訓。組織開展紅色文化、綠色文化、古色文化3項文化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培養學生核心素養,提升學生思想道德水平和人文藝術素質,增強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積極推進中小學社會實踐和校外體驗教育,力爭每個城鄉中小學生每學年原則上都參加研學旅行和力所能及的勞動,完善社會資源支持教育的體制機制。
(七)關愛貧困兒童。完善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機制。加大對學習困難學生、殘疾學生等特殊群體的幫扶力度,落實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制度。啟動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發送計劃地方試點工作。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進一步落實考試招生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高考。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全面構建“家庭盡責、源頭預防、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外出務工父母要依法履行職責和撫養義務。
(八)加大考核表彰。完善中小學校長教師考評與管理機制。校長的選拔、任用、培訓、考核、交流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管理。完善鄉村教師待遇保障機制,落實鄉村教師待遇的相關政策,建立縣級教育經費結算中心,統一縣域內教師績效考核標準,將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職稱評聘、評優評先掛鉤。市、縣(區)政府(管委會)設立教育質量獎,每年市財政安排專項獎勵經費對辦學效益明顯、教學成績突出、管理舉措有力的學校、校長、教師、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和成績優異的學生進行表彰和獎勵。
四、保障條件
(一)強化黨的領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黨對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工作的領導,高度重視義務教育學校黨建工作,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教育部門具體負責、有關方面齊抓共管的學校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嚴格黨組織生活,切實做好教師思想政治工作,有效發揮學校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教師的先鋒模范作用。積極推動黨建帶少建、團建,不斷加強中小學校少先隊工作和共青團工作。
(二)強化政府責任。進一步完善基礎教育“以縣為主”管理體制,縣級政府要切實擔負起相應職責,把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納入城鎮發展規劃,承擔義務教育學校建設任務,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及時研究解決義務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和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
(三)強化部門職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機構編制部門要加強教師編制動態管理,為推動實現統籌分配城鄉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提供政策支持。發展改革部門要把城鄉中小學校作為城鄉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在安排重大項目和資金投入時優先支持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公安部門要加強居住證管理,建立隨遷子女登記制度。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留守兒童和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納入社會救助政策保障范圍。財政和教育部門要積極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人社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依法督促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外出務工父母定期回鄉看望留守兒童。國土資源部門要優先保障學校用地,做好土地供應、監督等工作。城建部門要根據新型城鎮化需要,從城鎮功能配套和基礎教育現代化要求出發,加強城鎮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規劃部門在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時,要同步做好城鎮中小學校規劃布點工作,合理規劃確定教育用地位置。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落實有關義務教育工作情況的專項檢查,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義務教育工作情況。完善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監測評估標準、督導評估機制、督導檢查結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強化督導結果運用。對推進不力、問題突出、未按既定規劃實現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的,限期進行整改;對于整改不到位的,進行嚴肅問責。
(五)強化輿論宣傳。加大對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脫貧攻堅、戶籍制度改革、居住證制度、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工作等的綜合宣傳和政策解讀力度,認真總結、宣傳推廣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依法推進中小學校信息公開,引導社會參與學校管理與監督,進一步凝聚人心,統一認識,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良好氛圍,使義務教育改革發展更好地服務于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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