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林祥忠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余府字〔2017〕41號 2017年12月17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林祥忠同志任新余市房產管理局副局長;
張草根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新余市突發事件應急中心常務副主任職務;
免去劉紹剛同志的新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調研員職務;
免去潘會君同志的新余市公路管理局調研員職務;
免去李紹鴻同志的新余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新余市人民政府關于林祥忠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余府字〔2017〕41號 2017年12月17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林祥忠同志任新余市房產管理局副局長;
張草根同志任新余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新余市突發事件應急中心常務副主任職務;
免去劉紹剛同志的新余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調研員職務;
免去潘會君同志的新余市公路管理局調研員職務;
免去李紹鴻同志的新余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職務。